民進入,王也要在民中進入;民出去,王也要一同出去。(結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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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繼續和會眾分享他那個由聖殿引伸出來的奇幻異象, 關於聖殿的大小, 聖供地的畫分等, 顯然和會眾從前見過的有明顯差異, 然而, 穿插在他的異象宣講中, 那些潔淨禮儀, 祭司要求, 獻祭和節期等的相關事宜, 卻又是他們非常熟悉的事, 只是其中一些運作卻又和從前的大異奇趣。
A. 聖殿的進出安排, 1-10
B. 聖殿的獻祭規定, 11-15
C. 聖地的補充說明。16-24
C1 王的地業歸屬, 16-18
C2 預備獻祭之處, 19-24
聖殿的進出安排 (1-10):第1節說明朝東的門在辦理事務的六日內必須關閉, 然後在安息日和月朔卻必須敞開, 為甚麼有這樣的安排呢?然後2-10節還有甚麼王要在門檻那裏敬拜(2), 在安息日和月朔, 民要在東門敬拜(3), 在各節期時, 居民若從北門入殿敬拜神則要由南門離開(9)等等, 以前是沒有這些條例的啊!甚麼「民進入, 王也要在民中進入, 民出去, 王也要一同出去」(10), 又是為了甚麼呢?[1]這規條說明王與民一樣, 沒有特權; 然而, 從下文可知, 王為民獻祭時可以用這門出入, 說明這安排是為要顯明上主的榮耀而制定的, 所以有此安排。
聖殿的獻祭規定 (11-15):第11節說明, 這裏是有關王在不同節期, 和在參與聖會(嚴肅會)時為百姓獻祭的一般條例說明。第12節提及當王想向上主獻規定以外的甘心祭時(包括燔祭或平安祭等), 就要把東門打開(按規定這門日常要關閉, 見46:1), 讓王從其中出去, 然後再重關上。13-15節報告每早晨要獻上的祭。
王的地業歸屬 (16-18):這裏說明王可以把地業分給兒子或臣僕, 給兒子的地將成為兒子的產業, 而給臣僕的地則在自由之年(可能是第七年或第五十年, 參利25:10-13, 27:24)。第18節是說明王要自限自己的權力, 事實上, 土地本來都是屬於上主的。
預備獻祭地方 (19-24):「那帶我的…」(19), 正當會眾隨著先知講述王怎樣與民同行, 憧景著那美好的敬拜生活時, 以西結忽然又提及那個肤色如銅的使者對他說話, 先知被領去祭司的工作房, 看見煮贖愆祭、贖罪祭、烤素祭的地方。這段說話告訴讀者異象裏的聖殿不是只有空中樓閣, 而同時也是十分真實的。
不少相信耶穌的人都埋怨從沒有經驗過耶穌應許中的豐盛生命, 信主多年始終和信主前一樣, 一樣的居所, 一樣的工作, 一樣的社會地位, 一樣惡劣的人際關係, 這正是當日的迦巴魯河邊會眾的問題, 一樣的作俘擄, 一樣的國破家亡, 一樣的遠離聖地…
聖地與復興的宣講告訴當日的會眾, 也告訴今天的讀者, 上主早已為人預備了美好地方, 只要相信聖經的話, 順服聖靈的指引, 以色列人都可以活出與復興相稱的生命, 和當下的環境無關, 和擁有多少物質無關, 只要有神的話語, 有神的靈, 就能看見, 就能經驗, 以西結這樣經驗了, 也是千百年來許多信徒的經驗, 我們也期望有這樣的經驗嗎?
【約10:10】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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