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4:20)。 |
彼得公開宣講,那生來瘸腿的人得醫治,非因他們有過人能力,全因為耶穌的聖名,因為耶穌就是聖經早已預告的基督(彌賽亞),所以他死了又復活!只提到他的名就有能力。
A. 因傳耶穌被捕收押,1-4
B. 彼得在公會前答辯,5-15
C. 門徒獲釋不准傳講,16-22
因傳耶穌被捕收押 (1-6):當約有五千人都聽到彼得的宣講,並且多有相信的時候,由祭司帶頭,連同守殿官和撒都該人卻忽然來到把他們拿下,收在監中,這是為甚麼呢?
彼得在公會前答辯 (5-15):第二天他們被帶到公會進行公開審訊,[1] 他們被審問,被控訴的罪名當然不是因為他們醫好了那瘸子,而是因為談及耶穌的名,雖然耶穌是罪犯,難道提及他的名有罪嗎?不是的,但提及耶穌已經復活卻是不許的因為有關耶穌復活一事,這時已經在耶路撒冷傳得鬧哄哄了,所以官方早已明令不准人提及這事。所以,現在彼得竟然在五千人面公開宣告這事,更說明耶穌是基督,這是公然對公會的挑戰,因為若然耶穌是基督,宗教領袖的地位就保不住,公會的權力及各人的既得利益就會受挑戰。
門徒獲釋不准傳講 (16-22):不過,在場聽審的人多數都親眼看見彼得和約翰真的是在殘疾人身上行了善事(4:9),他們又確是只奉耶穌的名做成這事,更重要的,是那個已經是四十多歲的成年人(4:22)可以見證這事。所以,不得已,公會只能恐嚇門徒不准再傳講耶穌復活,就釋放了他們。
為甚麼只是提及耶穌的名,就可以成就這神奇的事? 因為「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11),這是甚麼意思? 猶太人當然明白這是說基督來到,神的國就被建立起來,[2] 神蹟的發生,只因為神的國隨著耶穌來臨,耶穌從死裏復活正是這事實的明證。
耶穌就是當時色列人等待多時的基督(彌賽亞,救世主),是帶來拯救的那一位先知(申18:15),是神的兒子,也就是神自己的臨在,所以每一個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只要奉耶穌的名行事,就是宣告神大能的臨在,就有神蹟奇事跟從發生(可16:17)。
今天也有人攔阻我們奉耶穌的名說話和行事嗎?當日的門徒這樣回應:「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20)。
【祈禱】主啊,求你叫我們只聽從你的話語行,叫我們曉得把所看見和聽見關於你的實說出來,阿們。 |
【後記】“I have a dream”,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浸信會牧師),在1963年8月28日這樣回應了當時白人政府對他的威嚇,在華盛頓的林肯紀念碑前,面對二十五萬群眾,講了政府不容許他講的話,這次宣講改變了美國,也改變了全世界。今天神要我們發聲,我們要靜默嗎?
[1] 公會是當時猶太人的議事審判機關,耶穌就是被公會審訊後才交彼拉多判死刑。
[2] 這是猶太人節期詩(即詩113-118), 唱頌的一句(118:22), 唱頌的是基督來到, 要重建大衛的家(家原文是屋, 見撒下第7章), 建屋首要的就是奠下頭塊石頭, 然後屋才可以被建起來, 匠人所棄的石頭, 就是指被棄絕的以色列人, 有一天基督在其中被興起, 成為房角石, 大衛的家就會被重建起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