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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羔羊婚宴還沒有開始, 約翰又看見了第六個異象, 雖然「我又看見」在11和12節出現了兩次, 但其實是看見同一異象, 所以下一個「看見」才是第七個異象。
A. 白色大寶座末後審判。11-13
A1
看見白色大寶座, 11-12上
A2 照所行的受審判, 12下-13
B. 死亡和陰間被扔火湖, 14-15
看見白色大寶座 (11-12上):這是第六次的「看見」, 這異象再一次用了但以理書的情景來幫助讀者明白,
焦點是一個白色大寶座, 正如但7:9-10提及的, 有關那穿著潔白如雪的亙古常在者, 把案卷都展開, 進行審判,[1] 「天地都逃避, 再無可見之處」說明審判的對像是受造界的全體, 都要在白色寶座前接受審判,[2] 這裏說明創世以來, 天下萬有的受造物都要受審判, 即使早已經死在陰間(鎖在無底坑也不例外), 審判怎樣進行的呢?
照所行的受審判 (12下-13):約翰沒有報告這數之不盡的受造物怎樣被審判, 卻在此說明各人受審判, 是按記錄作審判, 可能最少有兩個案卷, 一是記錄他們在世時候的活動, 審判是按著他們所行的作基礎, 另一是生命冊, 生命冊大概是一個總目錄, 名字沒有在其中的, 都要被扔進火湖裏去(20:15, 19:20, 20:10, 另見賽66:24, 可9:48), 展開的案卷記錄了所有人在世的活動, 可能是一個憑證清楚說明為甚麼他們的名字因何有或沒有出現在生命冊之中。
死亡和陰間被扔火湖 (14-15):為甚麼最後連死亡和陰間都被扔進火湖?因為每一個被邀赴羔羊婚宴的, 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以後, 都會進入那大筵席, 那裏再沒有死亡, 也不會有陰間, 再沒有第二次的死。[3]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13), 神的公義必然會在白色大寶座前得到彰顯, 創世以來因為持守主道, 守公義含冤死去的, 他們都可以這白色大寶座前得讚許, 得冠冕!
今天我們也看見不少人因為守主道受苦, 被不公平對待, 甚至迫害嗎?白色大寶座的異象是主給這些人的最大安慰, 白色大寶座說明的, 就是公義必勝, 主的道必勝。所以守住主道的, 都可以活在當下, 可以在當下見證神的大能、恩典和公義。我們也是這些人的其中的一個嗎?
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他的人!(詩103:13) |
[1] 我觀看,見有寶座設立,上頭坐著亙古常在者。他的衣服潔白如雪,頭髮如純淨的羊毛。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從他面前有火,像河發出;事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萬萬;他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但7:9-10)
[2] 「天地都逃避, 再無可見之處」意思應是「在他的面前, 天和地都逃跑了, 再沒有容身之處」。From his
presence earth and sky fled away, and no place was found for them (20:11,
ESV), 天和地是受造物容身之處, 受造物因犯罪都被審判, 原來的天地因此消失, 天地都消失怎麼辦呢? 大審判之後, 人往何處去?
[3] 第二次的死, 有別於第一次的死, 那是每一個人都要面對的, 見「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 但相信耶穌的人, 不會有第二次的死, 因為第二次的死不是到陰府, 而是被扔進火湖, 那是永遠的死, 即永遠與神隔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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