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禱】 賜下聖經作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的主,教我常存敬畏的心去遵行你的教導。
眾百姓見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就都發顫,遠遠的站立。(出20:18)
十誡的前四誡確立了以色列人要認定及建立與神的關係後,餘下六誡是去建立這敬拜群體的彼此關係。
第五誡,父母的神聖:當敬重父母(20:12)。中譯「孝敬」一詞,原意為敬重,意指人要以崇拜上帝的態度來敬重父母,因為父母就是上帝在各人家中所設立的代表[1],因此敬重父母就如敬畏上帝一樣,人可以在地上得福享長壽。
第七誡,婚姻的神聖:不可姦淫(20:4)。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12:24)。這是神造人的心意,所以任何男女不在婚姻關係下發生性關係都被看作姦淫,都要禁止。
第九誡,名譽的神聖,不可作假見證陷害鄰舍(20:6)。很多人把名譽看作第二生命,甚至比性命更重要。作不實的假證供使別人名譽有損,必要禁止。
當耶和華在雷轟電閃、角聲響遍和西奈山冒煙情況下直接向以民頒佈十誡後,[5]
他們都非常恐慌,以致對摩西說:「不可讓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20:19)。為什麼以色列人這麼驚慌害怕?也許他們憶及當日耶和華在埃及降十災時,也正是在這類似場景下一次又一次擊殺埃及人有以致之。
無疑這情景是嚇人的,但卻是神預計以色列人會有的反應,然而為什麼要這樣?摩西告訴我們:「因為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叫你們常常敬畏他,不至犯罪」。原來當人敬畏耶和華時,他們就不犯罪,聖經告訴我們,當以色列人不敬畏神時就犯罪,在曠野這40年如是,在進入迦南地士師時代如是,在王國時代如是,流亡如是,回歸如是,在主耶穌在世的日子如是,甚至今天我們也如是!
是的,神的話語在聖經上早已清楚說明,但甚麼時候人沒有存敬畏的心來到神面前,神所有的說話都失卻了意義,人就只管憑自己的喜好而行,甚至自己作了神。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9:10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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