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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人的地界越過原得的地界;因為但人上去攻取利善,用刀擊殺城中的人,得了那城,住在其中,以他們先祖但的名將利善改名為但。(書19:47) |
這一章繼續報告以色列全會眾在示羅拈鬮分地的情況,除了便雅憫得了第一鬮外,餘下六個支派各都分到了地。
A. 第二鬮是西緬支派,1-9
B. 第三鬮是西布倫支派,10-16
C. 第四鬮是迦薩支派,17-23
D. 第五鬮是亞設支派,24-31
E. 第六鬮是拿弗他利支派,32-39
F. 第七鬮是但支派,40-48
G. 約書亞所得地業,49-51
第二鬮是西緬支派(1-9):
「他們所得的地業是在猶大人地業中間」(1b),當約書亞宣佈西緬支派是抽出來的第二鬮後,也同時作出這樣的報告,所以不像其他支派分地時有邊界的敘述,宣告西緬支派的地業時,約書只宣讀城邑名稱。[1]
第三鬮是西布倫支派(10-16):
「他們地業的境界是到撒立」(10b),拈出第三鬮的是西布倫人,約書亞這樣宣讀他們所得地業的界線,然後是這個範圍裏面的十二座城邑。
第四鬮是迦薩支派(17-23):
「他們的境界是到耶斯列」(17b),以薩迦人抽得第四鬮,約書亞宣讀出十六個城邑名字勾劃出他們地業的界線,並與週圍四個支派為鄰。
第五鬮是亞設支派(24-31):
「他們的境界是黑甲…」(25),拈出第五鬮是給亞設支派的,這一個支派的地業在應許地的西北角,共有二十二座城,西面是大海(地中海),北面已經是鄰國,[2] 東面與拿弗他利和西布倫相連,南面則是瑪拿西支派地業。
第六鬮是拿弗他利支派(32-39):
「他們的境界是從…通到約但河」(33),拿弗他利人得了第六鬮,他們與亞設為鄰,同是以色列北部與鄰國接壤地區,南面是西布倫和以薩迦,有城十九座。
第七鬮是但支派(40-48):
「為但支派,按著宗族,拈出第七鬮」(40),40-48節報告但支派所得的地,按這個本來分得的地,但人應西臨大海,地業坐落在以法蓮和猶大人中間,47節是編者按語,為要指出因為但人始終未能得到分得地業,後來他們竟越過界線奪了名叫利善的城住下,並把那城改作但。[3]
約書亞所得地業(49-51):
「以色列人按著境界分完了地業…」(49),約書亞在分地完成後,才為自己的家族分得地業,比較當日和他同去窺探地業的迦勒先分得地業,而他是最後分得地業,成為分地的完美總結,當然這也顯明約書亞的大公無私,成為眾人美好的榜樣。
「這樣,他們把地分完了」(51),在示羅那裏的會幕門口,由大祭司以利亞撒和約書亞主持,在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的見證下,拈鬮分地就這樣結束了,他們都認定拈鬮所得的地業都是耶和華上帝揀選賜給他們的。
為甚麼這些地的大小,所在地區會有那麼大的差異呢?《約書亞記》沒有告訴我們這方面的原因,也許是按照他們人口多少,或有否付出努力而定(見17:17-18),但卻清楚指出這七鬮所分的地當時仍然未曾被所分支派擁有的,以色列人要努力按著神的帶領去做才可以得著這些應許地,不然即使是神應許了,也可以是得不到的。但支派的人就是因為這樣得不到神的應許。
「但人的地界越過原得的地界」(47),作者告訴我們當所有支派都在自己所得的地業中得到了地(即使未能全得),但人卻始終沒有得到在示羅分得的地(士18:1),他們那樣殺人奪城,算是有自己支派擁有的地,可以嗎?不可以! 神沒有應許給他們那地,歷史告訴我們但支派最終在十二支派中徹底消失了,成為以色列人的鑒誡。(參附錄:但支派人小力弱嗎?)
神今天給了我們甚麼應許?我們一時還未有得著,怎麼辦呢?不要擔心,聖經告訴我們,到時候滿足,神給我們的應許必然成就,千萬不要用自己的方法以為可以得著應許,那樣做不能得著神的應許,但支派的結果是我們的鑒誡。
【祈禱】
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加拉太書 6:9 新標和合本)
聖靈啊,求祢堅立我心,使我在行善與順服中不灰心,求你賜力量,叫我持守信心,至終得見祢所應許的收成與榮耀。阿們。
【附錄:但支派人小力弱嗎?】
只要稍為查看聖經,我們就知道,正好相反,但支派其實本來在十二支派中人數排行第二,僅次於猶大(見民26:42-43)。還有,他們又曾經出過參孫這樣的大能勇士,但最終未能得地,事實上在歷代志上第九章的回歸名單中,已經再沒有但支派的人,最後在啟示錄的末後十二支派讚美神的行列中,但人也沒有份(啟7:4-8)!
[1] 不要忘記七鬮所分地業是七個支派的21人代表考察並制圖以後經過會前的商議結果。因此西緬人日後都住在猶大的地業裏。
[2] 因為亞設支派守著邊境要塞, 當日摩西給他們的祝福有「你的門閂是銅的,鐵的。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申33:25), 當他們得到地業時, 他們才真正明白這祝福正是他們所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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