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申27:26) |
「當日, 摩西囑咐百姓說」(11), 1-10節兩番吩咐了百姓過河後務必要做的事後, 11-26節是進一步說明在以巴路山的那個宣誓禮儀要如何進行。
A. 十二支派的排列, 11-14
B. 十二咒詛的宣告, 15-26
B1. 兩條違返十誡的, 三條不關愛的, 15-19
B2. 兩條違返十誡的, 四條犯行淫的, 20-25
B3. 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 26
「你們過了約旦河…」(12), 摩西在12-14節吩咐,
以色列的十二支派都要有代表參加這個宣誓儀式, 他們要去到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 這兩個山都在示劍城外。宣誓儀式把十二支派的代表分成兩組, 六個支派代表站在朝東的基利心山,
他們負責祝福宣告, 另外六個支派代表則站在朝西的以巴路山, 他們負責咒詛宣告,[1] 帶領這個宣誓儀式的則是利未人。
「『有人製造耶和華所憎惡的偶像,或雕刻,或鑄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設立,那人必受咒詛!』…」(15),
15-26節報告了十二段的宣誓詞, 每當帶領宣誓的利未人按著律法作出宣告時, 全體以色列人就要同聲說「阿們」作回應。十二段宣誓詞都有一樣的格式, 百姓宣誓若然沒有謹守遵行神的律法, 必要受咒詛。
這些誓詞可分作兩組, 上半兩項十誡的宣誓開始。15-19節是上半,
包括有關違反十誡的暗中做偶像的(15), 和輕慢父母的(16)誓詞。之後三條的挪移地界(17)、引瞎子走差路(18),
和向孤兒寡婦屈枉正直(19)則是約書中提及關愛社群的誓詞。
20-25節是下半, 先是四條行淫的宣誓, 包括與繼母行淫(20), 與獸淫合(21), 與非親生姊妹行淫(22), 與岳母行淫(23)。24-25節又是兩條違反十誡的誓詞: 暗中殺人的(24), 和作假見證陷害人的(25)。
「『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26), 第十二段是總結誓詞。
以色列全體會眾以「阿們」作回應,[2] 表示知道觸犯者要受咒詛, 有人稱這十二個咒詛為「示劍十二誡」(Dodecalogue of Shechem), 因為他們認為這十二條代表了律法全部, 但這所謂的十二條律法, 其實只是全部律法的小部份。事實上, 這一段是說明當日的人員安排和宣誓的程序, 當日宣誓的祝福與咒詛更多內容將會在第28章有更多說明。
摩西不單講解說明律法怎樣具體執行, 並且吩咐百姓到了應許以後要在神和人面前莊嚴起誓, 絕對不能輕慢。宣誓是非常嚴肅的事情, 不少地方的公職人員都要宣誓效忠國家和政府, 不少人因為其行為未能嚴格符合誓言, 因而被免職(Disqualified), 求主憐憫, 提醒每一個人要謹言慎行, 更提醒我們每一個屬主的人, 神的話語更是不能輕慢, 我們都要全心全意謹守遵行。
『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申27:26)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