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可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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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耶穌的親屬, 迦百農的看望, 20-21
B. 文士批評, 耶穌的回應, 22-27
B’ 褻瀆聖靈, 不得赦的罪, 28-30
A’ 耶穌的親屬, 迦百農的門徒, 31-35
「甚至他連飯都顧不得吃」(20下), 這時剛好是吃飯時候, 本來正好是共敘天倫的時間, 但眾人知道耶穌回到那屋, 就即時又再聚集在那屋前, 耶穌顧不得吃飯, 就要出去應付他們的需求, 耶穌的家人這時卻拉著他![2]
當耶穌準備(或已經開始)幫助群眾時, 一些從耶路撒冷來的文士竟然高呼耶穌是鬼附的(別西卜是當時的人以為鬼王的名字), 耶穌只是靠著鬼王的權柄去趕鬼。面對這樣的指控, 耶穌就用比喻指出文士說話的謬誤, 並直斥他們這樣說, 是褻瀆聖靈, 因為他們不把所發生的事歸榮耀給神, 而說成是魔鬼的工作(22-30)。[3]
接著耶穌回到屋內, 他的家人沒有隨著耶穌回到屋內,[4]
這時有人告訴他:「看哪, 你的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32), 他就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5] 然後, 他的母親和弟弟進來了, 耶穌接著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6]
很可能耶穌的家人、群眾, 以至門徒都不太了解, 為甚麼耶穌對自己的家人說出如此冷漠的話; 其實, 耶穌這樣說只想指出頑梗剛硬拒絕福音的人, 選擇了在神的國度之外, 正是那些從耶路撒冷來的文士的寫照。
經由福音展示的, 是以神的旨意為核心的群體,[7]
超越社會階層、種族膚色、年齡和背景, 這群體不是只有禮儀和理論, 而是伴隨著踐行的能力和勇氣, 因為神的福音不單是知識和理論, 而更是生命和生活, 是謙卑的順服, 是信心的宣告, 是異象的踐行, 是聖靈的大能, 人怎可以做到?
人做不到, 靠著魔鬼更做不到, 但耶穌告訴我們, 在神家裏的人可以做得到, 耶穌做得到, 因為他是神家裏的人, 每一個屬於神家裏的人都可以,
你也可以嗎?
[1] 報告過耶穌的使命後, 在接著下來的經文中, 馬可進一步報告耶穌要和相信他的人建立一種全新的關係--就是同屬於天父家裏的家屬關係。從上下文看, 這裏的親屬應是耶穌的母親和弟弟們; 耶穌的名聲轟傳加利利全地, 耶穌的家屬就來到迦百農了解情況, 到了西門的家來等耶穌, 好不容易才等到他回來, 正準備和耶穌吃飯。
[3] 這裏耶穌特別提及不能赦免的罪, 並非說文士這樣說是不能得救了, 事實上約壹3:1-6告訴我們, 人若認罪就可以得救。同一道理, 所謂褻瀆聖靈不得赦免者, 只是說明當人拒絕神的承認神的作為, 神施行的拯救, 就不能得救。
[6] 耶穌說出這話時, 很可能是定睛看著他的母親和弟弟,「看啊」, 這詞常用在人注視著人或物時說出的。顯然, 當時連耶穌的家人都不明白他的身分和使命, 他們的不理解卻讓耶穌有機會揭示「家人」更廣闊的含義, 不再局限在血脈的關連和網絡, 而在於實踐天父的旨意, 因為耶穌要宣告神的福音並不局限於猶太人, 而是將要臨到外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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