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16),
很多人以為3:16-21也是耶穌說的, 若我們明白約翰福音常會在報告過耶穌的言行後, 編排一段冗長的解釋講解耶穌的事蹟和話語, 我們就會明白3:16-21就是這樣的編者話。編者用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3:15)這耶穌的講論中最後一句來開始解說。
【人人都可以因信耶穌得拯救, 吳勇長老的故事】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16上), 耶穌講及的重生 (從上而生), 甚麼人可以得著呢? 重生才可以進入神的國是甚麼意思呢? 這都是耶穌與尼哥底母的對話中所展示的, 約翰福音作者用16-21為此作解說,[1]
我想用此段話思想「耶穌的愛」所成就的,
包括因此人可以(1)不滅亡, 可以(2)得生命,
可以(3)與神同行。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16),「耶穌的愛」使世人都可以不滅亡, 這是超越猶太人的救贖觀的, 這也正是尼歌底母所不明白的。因為猶太人以為基督來到只為拯救猶太,
只有猶太人才可以罪得赦,
不滅亡(如賽66:24. 太9:48等)。
和合本譯作「神愛世人」的這話其實不完整, 其中缺了開始的兩個字hutos gar, hutos是「照樣」, gar是「因為」, 所以作者在這裏要指出, 像從前摩西在曠野舉蛇一樣, 人子照樣被舉起的時候, 世人就都可以藉相信耶穌而得到永生,[2]
像猶太人從在曠野得拯救一樣,
外邦人都可以藉仰望被舉起來的人子而得救恩(3:15)。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17-18), 作者接著在用這兩節進一步說明「反得永生」的意義, 就是藉耶穌得救(17), 就是因領受聖靈而來得著那重上而生的生命, 可以當下就看見神的國(3:2-3), 並且因為藉聖靈重生, 信的人就不被定罪(18), 都可以進入神的國生活(3:5), 可以活出天國文化。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19), 17-18節解說了永生就是得救, 19節則進一步說明永生是行在光中,
「光來到世間」的「光」指的是耶穌(見1:4, 另參8:12), 在世界被拒絕, 因為人都願意在罪(黑暗)中生活, 只想到滿足自己的感覺, 不關心人的需要, 只想繼續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已經習慣了的罪中之樂, 甚或罪中之苦), 不愛光而愛黑暗, 因此被定罪是他們註定的, 他們不想去到光(耶穌)那裏, 因為他們恐怕自己的行為受責備。
「凡作惡的便恨光, 並不來就光」、「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20與21節提到「不來就光」與「必來就光」, 說明「耶穌的愛」所成就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是為了人可以「行真理」, 是為了去到耶穌那裏, 藉相信耶穌領受聖靈的人, 他們有能力去就光, 可以與神同行。這正是「不致滅亡, 反得永生」的第三個意義所在。
吳勇長老在飛機上用餐, 那小孩卻告訴空姐不吃, 只因他以為自己沒有錢吃, 坐上飛機只為可以去到紐約! 今天我們相信耶穌若然只以為可以不滅亡, 而不明白永生的意義, 實在是太可惜了, 甚至太可憐了。
[1] 16-21的分段如下:
A. 神愛世人, 不信仍要滅亡, 16
B. 耶穌來叫人得救, 非為定罪, 17-18
A’ 光到世上, 愛黑暗被定罪, 19
B’ 光來到叫人就光, 非為責備, 20-21
A. 神愛世人, 不信仍要滅亡, 16
B. 耶穌來叫人得救, 非為定罪, 17-18
A’ 光到世上, 愛黑暗被定罪, 19
B’ 光來到叫人就光, 非為責備,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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