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彼前2:21】 |
「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18上), 「僕人」指的是家僕, 多為奴隸身份,[1] 他們是家主的財產, 有不少奴隸因信主成了門徒, 本段就是鼓勵他們要繼續順服主人。這是第二段「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13)的講論。
A. 作僕人的, 要敬畏順服主人, 18-20
B. 主的榜樣, 要跟從主腳蹤行 (21-25)
B1. 基督受苦的榜樣, 21-23
B2. 基督受苦的果效, 24-25
作僕人的, 要敬畏順服主人 (18-20):當時信主的奴隸很多是來自基督徒的家庭, 所以他們的主人會是善良溫和的, 然而, 若然奴隸的主人不信主, 情況就不一樣了, 那時代的主人多有惡待奴隸的, 信主的奴隸要順服嗎?要! 本段的講論由此開始, 19-20節固然是說明為何有第18節下的講說, 但事實上是對有關要順服君王的進一步解說。因為在王面前的人都是僕人, 所以提及人「因犯罪受責打」與「因行善受苦」的比較, 實在是講論在當時基督教被執政者迫害的時代背景。
基督受苦的榜樣 (21-23):有關門徒要逆來順受的說法對今天的基督徒會感覺不以為然, 事實上對當日的讀者也是難接受的, 奴隸出走(腓利門書的傳統觀點), 或與現政權敵對是不少信徒的想法(因為有了自由! 見2:16上)。彼得在此說明其中的原因, 因為門徒本來就是為要活出凡事順服人的一切制度而蒙召的! 因為這正是耶穌被差到世上來的原因! 耶穌並沒有罪, 口裏也沒有詭詐, 但卻是被罵不還口, 受害不說威嚇的話。面對不義世界的攻擊, 他只是把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基督受苦的果效 (24-25):彼得重提耶穌被釘十字架, 是為了擔當世人的罪這教導, 是為了說明門徒受苦是不會徒然的事實。「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24下), 彼得在此引用賽53:5的話, 說明因著十字架的救恩, 門徒可以在義上活的事實。彼得在此要說明兩個重要意義。其一是說明門徒因此可以活出僕人的生命見證, 所以可以順服乖僻的主人, 甚至可以在極權專制政治中活出生命見證, 作主門徒。門徒得了醫治的第二個意義是, 他們不再像信主前如迷路的羊沒有方向, 因為有大牧者主耶穌基督每天監督(主與門徒每天同行, 太28:20), 所以他們可以行善(就是照著聖經話語生活, 參弗2:10)。
1920年代在美國的芝加哥, 一位牧師在預備主日講道時, 正想著用「跟從他的腳蹤行」為題鼓勵會眾怎樣面對當時的美國大蕭條, 忽然有人敲了教會的門, 他去開門時眼見一個衣衫藍褸的人站在教會門外, 要求牧師給他寫信幫他找工作, 牧師既因忙著寫講章, 又因無法幫助這種滿街都是的人, 客氣地拒絕了把門關上, 主日崇拜他就講了那「跟從他的腳蹤行」的講章, 講道完了, 忽然有人站起身, 稱讚牧師講的道理很好, 但還沒說完, 就暈倒在地, 牧師認得他就是前兩天來教會求助的那人, 這個人因沒有工作, 卻仍要寄錢回家給家人, 多日未有吃東西, 貧病交煎, 不幾天就死了, 牧師在下一個主日向會眾報告了這事, 並在眾人面前認罪, 當自己教導人要跟從主的腳蹤行時, 自己的冷漠間接害死了這人, 那一天這教會的信徒都被聖靈感動, 在大蕭條的美國社會, 決心「跟從他的腳蹤行」, 當人們都只按自己需要行事和作決定時, 這個教會裏的信徒卻操練What would Jesus do(耶穌會怎樣行)的功課, 每事問「若耶穌面對此事時, 他會怎樣行?」, 於是他們認真關心生活上的事, 關心和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這個教會不再一樣, 這個教會所在的社區, 以至這個城市都不再一樣, 他們的見證傳遍美國。[2]今天我們每天都遇上不同的人和事, 我們會怎樣去面對?換轉是耶穌, 他會像我們一樣做嗎?還是我們會照著耶穌的樣式去做?
【彼前2:21】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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