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伯22:21)
你要與神和好,要和平,這樣,福氣必臨到你。(和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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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約伯聲稱三友的講論都沒有安慰,都是徒然後,提幔人以利法(意為「耶和華是好的」)又再開口了,在這第三回合的對談中再次首先發言。
A. 約伯行惡遭苦難是活該,1-11
B. 神雖在高天能懲奸除惡,12-20
C. 跟從神的人必得神拯救,21-30
約伯行惡遭苦難是活該(1-11):
以利法這次發言用1-10節重申神的賞善罰惡。2-4節申明神不審罰行善者,以利法在第5節指出約伯的罪惡極大後,用6-9節列舉約伯的惡行: 諸如無故剝去貧寒人的衣服、不給困乏人喝水、不給飢餓的人吃食物和打發寡婦空手回去等。[1]10-11節用「因此有網羅環繞你」、「有洪水淹沒你」作結論,正是表明約伯當下的苦難是活該的!
神雖在高天能懲奸除惡(12-20):
指出了約伯的罪過,並斷言他的受苦是恰如其份後,以利法接著在12-30節說明那控訴的所以然。13-20節是離開神必有惡報的必然性,21-30節則是跟從神蒙福的必然性。12-14節是對神的超越性說明,15-18節則指出神的超越無阻他對惡人的監察,然後是19-20節有關惡人被神滅絕時,義人歡喜的陳述,所以有結束語:「那起來攻擊我們的果然被剪除,其餘的都被火燒滅」(20)
跟從神的人必得神拯救(21-30):
「你要與神和好,要和平,這樣,福氣必臨到你」(21,和修),注意和合本把這一節讀作「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是不準確的,「認識神」這詞的希伯來文是sakan,意思是跟從神(或與神和好),而接著的要和平指人神的關係,[2] 22-23節是進一步說明sakan(跟從神)的實踐,那就是把領受的教訓藏在心裡,又把不義從住處除去,這樣的人(家)必得建立。24-30節是進一步說明跟從神必蒙福的事實,於是24-26節說明人若把珍寶視作塵土,而把上主視作珍寶,就可以常常喜樂(26),禱告必蒙垂聽(27);行事必得成就(28,因常有亮光照耀);即使被人降卑,也終必得高陞(29),落在苦難裡必蒙拯救(30)。
「因你無故…剝去貧寒人的衣服。困乏的人,你沒有給他水喝;飢餓的人,你沒有給他食物…你打發寡婦空手回去…」(6-9),約伯記是回歸以色列人唱頌的歌曲(劇),約伯記這些歌詞給當時以色列人很多反省,斥責約伯犯罪的語句正是先知書對以色列人的指責,雖然以色列人都深明離開神行惡要受審判,跟從神行善有平安蒙福,雖然以色列人都說要敬畏神,又常常按律法規定獻祭,然而他們只顧自己的利益,從不關心有需要的人,即使他們再怎麼說敬畏神,再怎麼獻祭,都是徒然的。因為他們只關心和自己利益有關的事,他們沒有關心那些神關心的人和事,他們沒有跟從神。「你要與神和好,要和平,這樣,福氣必臨到你」(21)。約伯記告訴我們得著神賜福的起點是跟從神,與神和好,今天我們與神的關係怎樣?神的福氣有臨到我們嗎?
【祈禱】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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