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日 星期四

15.《律法是聖潔的》(羅7:7-17)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7:12)

這樣, 我們可說甚麼呢?律法是罪嗎?(7), 前文講論人因信耶穌而活出新生命的樣式時, 會讓人有這種錯覺, 於是保羅要在此申明沒有這回事。律法於人是有害的嗎?它甚至使人死(7:10)!說律法是良善的,是神搞錯了嗎?還是人搞錯了?問題究竟在哪裏?
A.
律法叫人行善, 卻使人死, 7-10
B.
律法叫人知罪, 罪使人死, 11-13
C. 律法是屬乎靈, 罪做的惡, 14-17

「只是非因律法, 我們不知何為罪(7), 保羅要用本段對前文作補充說明, 不要因諸如「律法而生的惡慾 (5)等的說法, 就以為保羅說律法是罪。律法原是教導人怎樣跟從神,教導人學義,使人歸正,預備行各樣善事的(提後3:16),人也藉此知道甚麼事、甚麼行為是罪。然而, 被罪捆綁的人卻會因這律法被驅使去貪心, 於是律法彷彿成了把罪帶來的元凶,那本來叫人向善的律法,反倒使人死了,為甚麼會這樣呢?

因為罪趁著機會(11), 保羅用11-13節指出, 罪藉著誡命引誘人, 叫人行惡。其實律法只是把罪定義了,不是律法叫人犯罪,因為罪的行為在沒有律法以前早已存在,只是經由律法說明以後,罪把握著人的軟弱(不能行善的本質,3:10-12)把人綑綁;所以把屬肉體的人殺死的(7:5),不是律法(那聖潔的,領人向善的),而是罪。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14), 保羅用14-17節對這一番講論作總結, 首先在第14節指出從神而來的律法本是屬靈的, 但被罪扭曲的人卻是屬肉體的, 於是人沒有能力照著律法的教導行善(5:127:11等的論說), 於是就有15-17所講的: 人不能按著自己的意願做善事, 反倒做出種種自己不願意做的惡事, 有這樣的事, 只因住在人裏頭的罪驅使人行惡!

當新聞報導某些罪案,引發社會關注時,本來是叫人知所警剔,但事實卻往往有更多同類罪案發生!這樣的事, 問題不在於新聞報導或輿論而在於人自身的問題。[1]

出於神的律法竟然叫人作惡!保羅提醒我們, 問題不在於律法, 而在於人自己, 從神而來的律法尚且不能領人行善, 那麼世上其他的道德教化和宗教又豈能領人行善?事實是, 不少良好意願往往成為罪敗壞和殺害人的不同形式而矣!也因此有人感嘆說:「往地獄之路都是由良好意願舖成的」!

人不能自救,即使從神而來的律法也不例外,人的困局只有經由造人的創造主方可得解決。那就是藉著神的恩典,靠著相信耶穌才能解決。我們要認定,能拯救人的不是甚麼方法,只有神自己才可以, 只知道神的教導, 而沒有將之行出來, 也是不能的!因為當人行善時, 才可以經驗與神同行。




[1] 又如同性戀的事, 多數人本來不知道那些活動的, 也根本沒有想過, 但律法的禁止會促使人的惡慾去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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