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了一把,得享安靜,強如滿了兩把,勞碌捕風。(傳4:6) |
在3:1-15講述他的論証時,傳道者在3:10用了「我看…」這個片語引出了結論及對讀者的忠告(3:10-15)。3:1-4:6是時間講論的下半,他繼續用「我看」這詞引出三段人生中的觀察(3:16-22,
4:1-3, 4:4-6),「捕風」在4:4指示我們這個段落基本上可在這裏結束,只是「捕風」在4:6節再出現作為標記, 指引讀者知道4:5-6作為本段論說補充(4:5-6)。
A. 觀察一, 審判處有奸惡, 3:16-22
B. 觀察二, 從沒出生更好, 4:1-3
C. 觀察三, 紛爭帶來禍患, 4:4-6
(觀察一, 審判處有奸惡, 3:16-22), 這是第一個觀察, 傳道者指出奸惡既是無處不在(「在審判之處有奸惡,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的意義所在), 所以「人死後必然會上天堂, 而動物必下陰間」這說法是不對的, 事實上人與牲畜最終都要歸回塵土(3:21), 事實是當人離開世上的時候, 必然要受神的審判(比較「按著命定, 人人都有一死, 死後且有審判」(來9:27)), 所以, 要放棄以為人死以後可以在天堂享福的打算, 而是要「在自己所作的事上自得其樂」, 因為那是神為人在有生之年所預備的一份; 因為「這是他的分」(3:22, 比較2:24及3:13)
(觀察二, 從沒出生更好, 4:1-3), 這是第二個觀察, 不公義既然遍存, 人往往有生不如死的慨嘆, 甚至有從沒有出生更好的慨嘆;這是人生對欺壓的無奈而有的感受。(註:傳道者不是在此教導人要有這種人生觀,而只是慨嘆人常會有這種感覺,藉此與讀者/聽眾產生共鳴。)
(觀察三, 紛爭帶來禍患, 4:4-6),
原來人各樣的勞碌, 各種挖空心思工作, 原來只是為了爭競, 為了要滿足自己的心, 這真是虛空!人生如此真是何苦!所以,愚昧人(不接受神是萬有的賜予者及掌管萬有者的人)手中所緊緊把持的一切,其實只是虛空,豈不知他們只是在吃自己的肉(燃燒自己的生命, 4:5)!人要是能明白原來今天所有的一切原是神的賜予, 即使所有的只一掌之份,但那種安寧,那份喜樂,又豈是那些雙手擁有了自己勞碌所得的虛空之人所能企及(4:6)!
平安喜樂不在乎今天我們擁有多少,如果我們只著眼於此,那麼人與那些沒有神的靈,出生只為著覓食,只為著繁殖的牲畜何異?當人認定神已經賜予我們最好的一份,然後就在這一份上努力為神而活,縱使那一份在人看來只是那麼微少,但已足可以讓人在其中有平安喜樂。
因此我看人最好是在自己所作的的事上自得其樂,因為這也是他的分。(新譯: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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