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林前7:5) |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1), 大概是哥林多教會前不久曾寫信請教保羅有關事奉與婚姻關係的事, 特別提問是否要像保羅那樣獨身才可以事奉主。保羅在此說明, 獨身的人事奉主的確是好的, 不過…
A. 獨身是好的。1-7
A1
為免淫亂人要結婚, 1-5
A2
獨身恩賜不能強求, 6-7
B. 照主的吩咐, 8-11
C. 保羅的提醒, 12-16
「但要免淫亂的事…」(2), 保羅在第2節指出, 為要避免淫亂的事, 姊妹還是要有自己丈夫, 弟兄要有自己的妻子, 然後在3-5節提及夫妻間要有恆常的性生活, 這樣就可以免除淫亂的事。保羅在第5節指出, 除非因為專心祈禱, 夫妻性生活才會受影響(所謂「暫時分房」的意涵)。[1]從「但要淫亂的事」(2a)和「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 引誘你們」(5下)的說明可知, 保羅認為若夫妻沒有正常房事, 男女雙方都會陷入試探, 會引致淫亂的事發生。
「我說這話…」(6), 6-7節說明, 保羅樂意見到有人像他一樣, 過著獨身的生活, 但他強調, 事奉的人守獨身不是命令, 而是一種選擇(所謂「原是准你們的, 不是命你們的」), 他指出若非神給人獨身恩賜, 別人不必像他一樣。[2]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8), 基於1-7節的相同原則, 保羅在8-9節鼓勵未婚或寡婦若能像他一樣去事奉, 是很好的; 不過, 倘若有性的渴求, 提議他們還是要嫁娶, 以免「慾火攻心」。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10), 保羅在10-11節提醒已婚男女, 要照著聖經的教導生活(創2:14)), 所謂「乃是主的吩咐說」所指; 於是夫妻要配合過著二人聯合的生活。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12), 因應這議題, 保羅提出了12-16的見解, 他指出這只是他個人的看法, 並非主耶穌的教導。若然夫妻雙方其中一方是沒有信主的, 他們仍然同房嗎?顯然這是哥林多教會在之前那封信提出的問題, 畢竟作為外邦人為主的教會, 信徒大都是因聽到福音後決志的, 夫妻二人其中一人不信主的情況甚是普遍, 保羅呼籲這些信徒千萬不要因為配偶不信主就離開, 因為神要用他和她去引領另一半信主。
不要給麼魔鬼留地步, 這是保羅對「事奉的人與婚姻生活」相關回應的焦點所在, 雖然他剛在6:12-13指出, 「人餓了就要吃東西, 性需要來了就要滿足」的說法是不可取的, 但卻在這裏補充, 人實在是軟弱的, 「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7:5)。
信徒夫妻怎樣才可以勝過撒旦的引誘?夫妻要經常有親密的關係,
就不會給魔鬼留地步。我們怎樣才可以不給魔鬼留地步? 就是經常做神喜悅的事。當我們忙於做這些事,
如常常喜樂(經歷聖靈的同在, 充滿), 不住地禱告(敬拜神), 凡事謝恩(讚美主), 撒旦便沒有可乘之機, 信徒若是晝夜思想神的話,
時時為主作工,
就不會給魔鬼留地步。
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林前7:5) |
[1] 可能當時有人以為男女的性生活對基督徒有負面影響, 所以保羅有2-4節的說明。
[2] 天主教會從本段經文得出神職人員都要守獨身的命令, 實有違保羅的教導, 因此馬丁路得改教時, 娶了一個修女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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