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6日 星期六

27.《應當有鹽, 彼此和睦》(可9:33-50)

鹽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什麼叫他再鹹呢?你們裡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9:50)

「他們來到迦百農, 耶穌在屋裏問門徒(33), 自從在該撒利亞腓立比聽到耶穌宣認自己是基督的身份後, 門徒就以為耶穌要去耶路撒冷作王, 於是開始私下裏討論事成之日, 誰人配當何職, 顯然大家都很關心這些實際利益與權力的事, 於是為此產生紛爭!
A. 門徒爭論得國後誰坐高位, 33-37
B. 不敵擋的就是幫助的教導, 38-41
C. 不惜一切除去阻攔進天國, 42-50

「若有人願意做首先的,他必做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35), 耶穌看在眼裏, 就教導十二門徒不應爭坐高位, 甚至抱起一個小孩子, 藉此紏正他們的觀念, 叫他們知道, 此去耶路撒冷要建立的國, 不是要靠奪取權力來建立的, 而是叫人像接待這小孩子一樣接待他來建立的,[1] 所以他們就不應為甚麼高位而產生紛爭。

「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40), 馬可繼續報告在迦百農那屋子中, 約翰聽完了耶穌有關誰為大的報告後, 提出有其他人正在奉耶穌的名趕鬼, 而給他禁止了的事, 耶穌就這樣回答了, 約翰忽然提及這事很可能是為門徒爭誰為大一事作, 說明他們的爭論的合理性; 耶穌當然明白他的意圖, 所以如此作答, 說明門徒必須要確定的, 不是有多少權利和地位, 而是他們究竟是否屬於基督, 因為擁有基督擁有一切, 否則只會失去一切(8:34-36的論說)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42), 回應過了約翰的辯詞後, 耶穌又指著他抱起的小孩子說出這一段嚇人的話,[2] 說把他抱著的孩子絆倒, 就要被拴著大石在頸上扔在海中是嚇人的, 然後談及把一隻手, 一隻腳, 一隻眼丟掉等語更是駭人萬分的! 耶穌這樣說, 實是為了強調門徒在神的國高位的愚昩,[3] 為了進天國, 甚至是丟棄身體的一部份都在所不惜, 要說明甚麼呢?(若以教會是基督的身體為比喻, 耶穌的話可能指的是失去了個別不認識主的肢體是有必要的)
在那裏(48), 這本來是以賽亞書結束的話(見賽66:24),[4] 說明不能進入神應許的新天新地的人, 要被丟進地獄的痛苦圖像, 耶穌更用第49節指出人在那裏「必用火當鹽」互相攻擊, 經驗不止息被火燒的痛苦

「鹽本是好的(50), 為甚麼耶穌在此忽然重提門徒是鹽的本質?因為他們那「誰為大的爭論, 因為這爭論會使人跌倒, 因為使人跌倒的都不能進入神的國, 他們要處理這事, 甚至為此不惜把這樣的肢體砍掉也在所不惜, 因為這肢體沒有發揮鹽的功用!

你們裡頭應當有鹽, 門徒要怎樣做才可避免使人跌倒的事?耶穌這樣教導門徒, 也這樣教導我們, 我們要做甚麼才可以在裏頭有鹽?不是以為只有自己才可以作主工(38-41節的講論), 更不是繼續讓使人跌倒的肢體繼續阻攔人到主面前(42-47節的講論), 而是要作「眾人的用人」(35)。唯有像耶穌一樣的謙卑, 像耶穌一樣的聽從父神的話, 我們才可以「彼此和睦, 才可以活出「裏頭有鹽的生命, 成為和平之子, 可以在天國裏做首先的, 哈利路亞!



[1] 這比喻是說明進入神的國的方式, 不是靠爭權, 不是用武力。
[2] 「小子」可以理解為「低微的門徒」之意, 但這裏按照字面意思解作「小孩子」較可取, 即使讀者可以將之衍生出其他意思, 事實上耶穌常稱祂的門徒為「小子」(如10:24)。
[3] 所謂不惜把一隻手, 一隻腳或一隻眼去掉, 只得一隻手一隻腳一隻眼進入神的國, 強勝過身體健全地丟在地獄, 是用來強調沒有任何事情可以攔阻人進入神的國, 要不惜一切的努力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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