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由他吧!為什麼難為他呢?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可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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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用了最長的編幅報告過耶穌受難週第三天(即禮拜二)的活動後, 接著用了最短的編幅報告第四天(禮拜三)的事情, 就是有關在這一天他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裏吃飯的事情, 但耶穌卻提醒傳福音的人無論在甚麼地方傳福音, 都要述說這事, 究竟這事情有多重要呢?
A. 宗教領袖商議殺耶穌, 1-2
B.
女人膏耶穌, 眾人很不喜悅, 3-5
B’
耶穌讚女人, 眾人都要傳頌, 6-9
A’ 猶大得了銀子賣耶穌, 10-11
「一件美事」(6), 因為耶穌這樣說了, 這是甚麼事以致得耶穌這樣稱讚呢?一個女人打破了「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 把膏澆在耶穌頭上(3)![1]
但當時的門徒卻指出「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4), 為甚麼稱讚這是美事呢? (註:原文應是300個denarius,和合本譯作三十兩銀子因為一塊銀子是10 denarius, 所以與猶大出賣耶穌所得的30兩銀子(見太26:15)相同。)
這是美事, 因為她為耶穌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耶穌的頭上! 讀者都應該知道, 當耶穌死後, 按猶太人的禮儀, 要為屍身膏抹, 但因已進入安息日, 幾個婦女就打算過了安息日去為耶穌的身體膏抹, 結果耶穌的身體已不見了, 她們未能為耶穌的安葬膏抹(15:42-16:8), 但這事的出現卻告訴我們, 這為耶穌的安葬膏抹的事原來已經做了。
這是美事, 因為那女人把「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3)澆在耶穌頭上, 按門徒的觀察, 那是值上普通人一年工資的三十兩銀子啊, 這些錢可以賙濟許多窮人呢! 甚至那個出賣耶穌的猶大也只是因為同樣的報酬就出賣了耶穌(見太26:15), 誰人可以付得起這麼貴重的東西給耶穌呢?
一件美事, 對耶穌來說, 不在於這「真哪噠香膏」值三十兩銀子, 就像前一天耶穌才稱讚過窮寡婦的兩個小錢的奉獻為美事, 要比財主那大筆的金錢奉獻更多; 耶穌看重的是那「真」哪噠香膏的「真」(注意那香膏叫「哪噠」, 而非真哪噠,[2]
參和修本譯作「純」哪達), 耶穌看重的是那女人的真心, 真意, 而非那三十兩銀子。
「由他吧!為什麼難為他呢?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6), 今天我們事奉主的時候, 也會遭遇別人的言語, 認為我們無需過於認真嗎?認為我們不識大體、不懂規距、不知禮儀、傳統嗎?耶穌今天也要對這樣安慰你, 鼓勵你, 即使沒有人欣賞你所做的, 但在耶穌眼中, 你那出於真心做的, 是一件美事, 甚至耶穌叫人日後無論到何處都要見證你為耶穌做了這一件美事。
「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用詭計捉拿耶穌…」(1-2)。
「加略人猶大去見祭司長, 要把耶穌交給他們…」(10-11)。
馬可其實正在報告有關耶穌被祭司長和文士謀害的一件醜事, 這一件美事是一個小插曲, 事實上多數讀者都著眼於耶穌被猶大出賣的大事, 而忽略了這女人用真哪噠香膏做的小事, 但耶穌卻強調:
「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以為記念」(9)。甚麼才是我們要做的事?我們做了沒有?
【後記: 我們傳福音的時候, 有沒有講這故事?】
耶穌叫人傳福音的時候, 都要傳講這故事, 要傳講的不是那女人怎樣打破玉瓶澆膏油抹耶穌的頭, 更重要的是叫人傳講如何真心真意獻上身體作活祭, 不要只有形式, 不要虛心假意, 不要因人的言說而懷疑從神而來的感動, 不要因為自己的卑微而懷疑主是否喜悅我們所做的, 那怕是人看為多微少, 多沒意義, 只要是順服聖靈的感動, 全心奉獻, 在主眼中, 那是一件美事。
【光叔在小三江作的美事】
光叔,[3]
因著聖靈的感動, 於2000-2010年間的十年中都月復月的從香港去到廣東西北山區的小三江探訪他助學的兒童及其家人, 並山區中沒有人關心的老人家, 又向他們傳福音, 十多年來, 每次坐車近七小時才到達那裏, 甚至後來證實有肝病, 以至有肝癌, 親友都叫他不要再去了, 他仍然不停止去到山區探望他所關心的遠方山區居民, 直至病重不能再上路了才稍為停住, 經過了化療, 稍見好轉後, 然後又再上路了, 直到後來安息主懷, 他仍然記掛他所愛的山區居民, 十多年來, 不少人會認為他花費了太多的金錢時間和心血在那地方, 那裏的人, 又未見有很大的果效, 但在耶穌眼中, 他作了一件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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