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4日 星期一

54.《活人的國? 死人的國?》(路20:19-47)

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為在他看來,人都是活的。 (20:38)

當耶穌藉葡萄園的比喻指出了文士和祭司長圖謀殺害他後, 他們本就想下手拿他, 只因懼怕百姓(20:19), 於是就想出不同的方法挑戰耶穌, 為要找到藉口控告並耶穌
A. 納稅給該撒, 19-26
B. 復活的問題, 27-40
C. 大衛的子孫, 41-44
D 要防備文士, 45-47

納稅給該撒 (19-26):文士和祭司長又找人試探耶穌, 提及交稅的事,[1] 耶穌看出他們的詭詐, 就叫他們拿出一個銀錢, 然後藉著錢幣上的頭像作出回應, 這回應叫文士和祭司長大感意外, 猶太人早已被羅馬政府的沉重稅收壓得透不過氣來, 但卻又不能不交, 當耶穌一路上宣告神的國近時, 他們以為作為猶太復國主義者(許多人這樣想), 耶穌必然會叫人不再交稅給羅馬政府, 這樣正好是耶穌公然作亂的最好明證, 但耶穌的回應實在叫他們希奇, 因為言下之意, 耶穌是同意給該撒交稅的, 他們的詭計也就無法得逞。

復活的問題 (27-40)[2] 政治上的挑戰不果, 祭司體系的撒都該人就用宗教上的難題來詰問耶穌, 他們滿心以為耶穌會對這問題啞口無言(對於撒都該人來說, 這是宗教大難題[3]), 誰知耶穌的回答叫撒都該人的難題不攻自破, 只因撒都該人是不相信復活的。[4] 反而耶穌藉此指出:「神原不是死人的神, 乃是活人的神, 因為在他看來(和合本譯作「在他那裏」是誤讀), 人都是活的(38), 作為祭司體的撒都該人, 他們始終不接受聖靈的工作, 他們相信的就是那些禮儀和規條, 以為人守住這些規條, 就可以做好人, 就可以守住祖宗的教導, 就可以有高尚的道德倫理, 耶穌藉這機會提醒他們以色列人所信的, 是活人的神, 相信這神的人不是只要守住教規, 而是讓神的靈來引領人過每天的生活。(參附錄:【活人的國撒都該人】)

大衛的子孫 (41-44):為要說明神的國是活人的國, 耶穌這裏引用110的話, 提出這樣的問題, 只有一個原因, 因為神是活人的主, 因為神的國是活人的國。

要防備文士 (45-47), 文士和祭司長等人以為在街上有人問安, 假意做很長的禱告, 在筵席坐高位就很了不起他們滿口愛神愛人, 但實際上只是在吃教! 所以會公然侵吞寡婦的家產, 他們只配得更重的刑罰。當日的百姓因此只知道活在當下, 相信神只是習慣, 相信眼前的利益才是多數人的心態, 他們都不關心永恆的事。

誰會像耶穌那樣看世界? 誰會像耶穌那樣照著聖經的話去生活? 當時大部份的猶太人都覺得耶穌的門徒很傻。今天我們也活在這樣的社會中, 現在當我們說永遠時, 也會被人以為很傻。現在說永遠已經很傻, 是這樣嗎? 耶穌教導門徒要常常講論天國的事, 永遠的事。現在說永遠不會很傻, 因為相信耶穌, 我們現在就活在永遠裏, 哈利路亞。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永恆, 和修)安置在世人心裏。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3:11)
【祈禱】因為相信耶穌得永生, 我竟然在永恆中有份, 我的人生目標不再是那短暫的得失, 而是常與神同在, 阿們。

 

附錄:活人的國】
至於死人復活,摩西在荊棘篇上,稱主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就指示明白了。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為在他那裡(那裡:或作看來),人都是活的。」(20:37)
這裏的講論是引用出3:15節的講論, 那裏說明的, 本來是要摩西告知以色列人是那位任命他去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神, 就是他們祖宗所信的神。但耶穌這時是用這經文, 提及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在神那裏(在神看來)都是活的, 為要說明死人是不能進神的國的。
是的, 不信神(耶穌)的人是不能進神的國的, 活著時不能夠, 死了的時候也不能夠, 當然也談不上復活的時候可以復活的事。所以, 所謂兄弟七人死後都復活的事, 若他們不信主, 這樣的事根本就不會發生, 若他們都信主, 他們本應知道信主以後, 與自己最親密的不是自己的妻子, 而是主, 所以復活的時候, 究竟妻子誰屬根本不是問題, 因為人人都屬於主, 那與七兄弟結過婚的女子也都屬於主, 所以這問題根本不存在。

活人的國? 死人的國? 神的國的臨在不限於疆土, 這是耶穌這兩番話的理念根本所在, 神的國是給活人進入的國, 雖然神的國如今未有完全臨在全地, 人要活在不同的國家之中, 在其中如常生活, 照常上班工作, 生兒育女, 猶太人因此仍然給羅馬人納稅(參羅13;1-7), 這樣無損神的國度臨在眾人中間這事實。神的國是活人的國, 不是只等人死了才進去, 雖然神的國如今未有完全臨在全地, 婚姻嫁娶卻可讓人在地上先嚐那完全實現的美好, 也是為了生育敬虔後代的安排(2:15), 當神的國完全實踐, 神和人完全連合, 人和人都完全連合, 遠勝夫婦二人連合所能達致的, 也就不嫁不娶。

附錄:撒都該人Sadducees
是古時猶太教一個以祭司長為中心的教派。撒都該人是當時猶太教的四大派別之一,另外三大派別為法利賽人Pharisees)、艾塞尼人Essenes)和奮銳黨Zealots)。撒都該人只承認聖經的前五卷,在教內是保守派。因而不同於法利賽人,他們不相信靈魂的不滅;肉身的復活;天使以及神的靈的存在,藐視口傳法律



[1] 猶太人早已被羅馬政府的沉重稅收壓得透不過氣來, 但卻又不能不交, 作為公眾人物, 耶穌若叫人不再交稅給羅馬政府, 當然是大快人心, 但這正好是耶穌公然作亂的最好明證。

[2] but those who are considered worthy to attain to that age and to the resurrection from the dead neither marry nor are given in marriage, (20:35, ESV)

[3] 這問題依據是申25章的講論。想起《李天命的思考藝術》一書, 用了大篇幅討論「如果有神, 這位神能否造一個自己舉不起的石頭」, 李天命作為無神論者, 中文大學的哲學系老師, 自以為這是一個無懈可擊的挑戰, 實質上這種自我盾的命題根本不值一談, 他認為難, 只因為他不相信耶穌。

[4]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27), 顯然是路加的註腳, 引領讀者明白何以耶穌會這樣回應, 路加在有關教會發展的報告續篇使徒行傳的另一次報告中, 也提及撒都該人不相信復活這關鍵, 見徒23:6-10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