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家產必然過去;神發怒的日子,他的貨物都要消滅。這是惡人從神所得的分,是神為他所定的產業。(伯20: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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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瑪人瑣法回答說」(1),像第一回合一樣,瑣法是三人中最後開口的,同樣是較短的,他沒有理會約伯的呼籲(19:21),像以利法和比勒達一樣大談惡人的命運。[1]
A. 惡人兩種命定。4-18
A1 惡人只有短暫喜樂,1-11
A2 惡人徒然勞碌捕風,12-18
B. 惡人命定有因。19-29
B1 惡人歡樂忽然消失,19-23
B2 惡人驚惶中的消失,24-29
惡人只有短暫喜樂(1-11):
1-3節可作本章的引言。瑣法提及因心中急燥及感覺被羞辱,所以就用「思念」及「悟性」作回答,瑣法像前次發言時一樣採用以色列人的智慧傳統進路。瑣法的論說主要說明兩種惡人的命定,其一是4-11節提及的,惡人命定只有短暫的得勝,即使他曾經得尊榮達到天上(6),一切都會飛去如夢(7-8),最後即使他的本處都沒有人會記念,一切都歸回塵土(9-11)。
惡人徒然勞碌捕風(12-18):
瑣法接著在本段講論惡人的第二種命定,那就是他勞碌得來的不得享用,所以先是12-13節講論的以他雖以惡為甘甜,但最終卻化為酸,然後14-16節進一步用人吃了有毒之物還要吐作比喻。[2] 17-18節提及流奶與蜜之河不能再見,實是用以色列人被擄作比喻,說明惡人勞碌一生都是虛空捕風的無奈。[3]
惡人歡樂忽然消失(19-23):
講述了惡人的兩種命定以後,瑣法接著在此說明惡人喜樂不會長久的原因,他用惡人強奪窮人的房子作說明,指出惡人「正要充滿肚腹」、「正在吃飯」的時候,會遭遇神將猛烈的忿怒「降在他身上」(23),瑣法大抵認為這正是約伯的寫照。
惡人驚惶中的消失(24-29):
瑣法用24-26節說明惡人第二種命定的原因,為甚麼惡人不能享用勞碌得來的呢?因為有神的忿怒像雨降在他身上,於是他會遇上災禍,就像有銅弓向他射箭,雖不致於死,但他的財寶都會失去,甚至連家中僅餘的都要被燒毀(26)。瑣法最後用27-29節結束他的講論,說明約伯之所以有當前那些災難,因為這是神發怒的日子,現在約伯所得到的,就是「惡人從神所得的分,是神為他所定的產業。」(29)!
「死後要將我的棺材兩邊,鑽開兩個圓洞,將我兩臂兩手放在棺材外」,傳說建立橫跨歐亞非三洲的希臘帝國的亞歷山大,才33歲就死去,死的時候,他下了這樣的一個命令,為甚麼呢?因為那時他才明白他只是空手來到世界,仍舊空手離世,一切榮華、富有、皇宮、美女、金銀、財寶、盛譽、美名,一點也帶不去!
「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1:21),今天我們擁有甚麼?到了甚麼時候,我們也會明白我們只是空手而來,也要空手離開這個世界,約伯在遭受第一輪打擊以後,就已經明白這個道理。只是遭受了第二輪打擊以後呢?他仍然明白嗎?按約伯的三個朋友的言說,大概約伯不再明白了,甚至從來都沒有真正明白過,是這樣嗎?我們呢,明白過嗎?現在仍然明白嗎?
【祈禱】我為這福音…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後1:11-12) |
[1] 三友在第二回合的講論都提及惡人的命運,只是分別用了律法(祭司傳統)、神話語(先知傳統),智慧傳統三種進路陳說。
[2] 有關談及毒蛇的語句,大概是用毒蛇吞吃食物作例子,毒蛇雖然把獵物殺死,但勉強吞下的,最終還是要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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