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日 星期六

34. 《神察看我的道路》(伯31:1-23)

神豈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數點我的腳步呢?(31:4)

「我與眼睛立約」(1),講說過自己的盼望(29章),然後重申當前的苦況後(30章),約伯在本章要重申另一事: 自己守住神的約,從聲明自己的眼目從不「戀戀瞻望處女」開始[1]

A.
不忘與神立約,得神賜的分,1-4
B.
說明自己配得。5-23
  B1
若戀慕別人才物,願失去也願受罰,5-12
  B2
若不憐恤人缺乏,願受損也願受罰13-23

不忘與神立約,得神賜的分(1-4):
強調過自己確有守住與神所立的約約伯在本段理直氣壯地聲明自己不應遇到禍患和災害而是配得神為他預備屬於他的一份,因為神是察看他的道路,又數點他的腳步的。為要說明自己深信神的賞善罰惡,約伯接著連續多番用「我若就必」這假設片語說明自己的明白及確信。

若戀慕別人才物,願失去也願受罰(5-12):
約伯在此說明自己若有貪戀別人的財物他就情願失去一切並且願意接受神的懲罰所以用「我若就必片語連番說明自己若犯過那些貪戀的罪,就情願接受「田所產的被拔出來」(8)的懲罰!「我若受迷惑,向婦人起淫念」(9),9-12節也用「我若就必的片語說明自己若了那些淫亂的罪,就情願接受「拔除我所有的家產」(12)的懲罰!

若不憐恤人缺乏,願受損也願受罰(13-23):
前一段說明若犯了貪戀別人東西的罪甘願受罰後約伯在這一段落則說明自己若不是真心關懷窮乏人的需要,情願受神懲罰13-15先是說明他深明神愛世上每一個人,因為每一個人都是神親手造的(15)。約伯繼續用16-22節具體說明自己怎樣理解幫助弱勢群體的意義,並且說明若沒有幫助那些基層的人就甘願身體受損傷。約伯會這樣做,因為他敬畏神,因為他與神立了約,他就不能妄為23)!

當人做了惡事,就怕被人知道;當人做了好事,就怕沒有人知道。我們也在私下裡做一些上帝不喜悅的事嗎?因為沒有人知道,但上帝也不知道嗎?我們也不願意私下裡做那些上帝喜悅的事嗎?因為沒有人知道,但上帝真的不知道嗎?約伯不是這樣想,我自己呢?我的教會呢?

【祈禱】神豈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數點我的腳步呢?(伯31:4
主啊,感謝你每天都與我同行,知道在明處或暗裏做的一切事,甚至知道我心所想的一切,我要全心跟從你,阿們。

 



[1] 所謂「與眼睛立約」,實是說明與神立約的情景歷歷在目。參十誡的結語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20:17),第十誡其實就是指出人不可看見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就心生戀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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