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9日 星期五

6. 《沒有義人,一個也沒有》 (羅3:1-2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3:10)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麼長處?」(1a),前文雖然大談猶太人以割禮誇口的不是,但保羅卻在本段說明神藉猶太人所啟示的「凡事大有好處」2上),於是接下來先後用了兩種猶太拉比的教學法,說明這信講論的「因信稱義」的基礎實源於神在猶太人中的真理啟示。他在1-8節用的是問答式辯論(Diatribe),9-20則是連串舊約聖經引法(Catena of quotation

A.
拉比答問式教學1-8
  A1
猶太人的長處,1-4
  A2 斥作惡者謬論,5-8
B. 拉比連串引用法,9-20
  B1
沒有義人事實9-10
  B2 舊約多處提及,11-18
  B3
律法叫人知罪,19-20

猶太人的長處(1-4):
藉著第13節的提問與第24節的回答,保羅提及猶太信仰傳統的長處,他指出神把話語交託給猶太人,即使有不信耶穌是基督的猶太人,但他們的不信不會也不能夠廢掉神的信實,正如聖經所說: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詩51:4),[1]

斥作惡者謬論(5-8):
57節的提問與第68節的回答,保羅要回應「人的不義可以顯出神的義」這個似是而非的說法,有人以此為自己的惡行作出的強辯之詞,保羅在此斥責這種「作惡以成善」的歪理。保羅將在第六章才作出具體說明。[2]

沒有義人事實(9-10):
44答後,保羅在9-20節則用了連珠引用聖經法作說明。「我們」大概是保羅用自己的猶太人身份作言說他指出猶太人不比外邦人強,因為所有人都在罪惡之下,因為正如聖經上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1014:1-3)。在羅馬教會的猶太信徒中,很可能有一種想法,以為猶太人與外邦人得救的基礎是不同的,因為他們是神的子民,有割禮,又有律法。然而,保羅已經用了1:18-322:1-1617-29三段說明不同的人都犯罪這事實,3:9-10實在是這三段論說的總結。

舊約多處提及(11-18):
為了更有力說明連一個義人也沒有的意義及其所以然,除了用詩14:1-3作出前文講說的總結外,保羅接著在11-18節連串引用舊約聖經作說明:先是續用詩14:1-3說明罪的本質(11-12),再用詩5:910:740:3說明人的口犯罪(13-14),然後用賽59:7-9指出人快速行惡(15-17),和用詩36:118)指出人的目中無神![3]

律法叫人知罪(19-20):
在前文用舊約聖經說明了沒有人單靠行律法可以在神面前稱義,律法根本作用不在使人得救後,保羅在本段的講論強調:不管你是甚麼人,你都是罪人,即使猶太人也不例外。

一個也沒有」(10下)今天也在提醒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罪人,即使我們已經在教會多年,我們仍然是一個罪人,即使我們再虔誠,又熱心事奉,我們是一個罪人這本質是不會變的。可是我們常會因自己在教會的崗位,或因自己所做的落在「自以為義」的光景而不自知。

「一個也沒有」提醒當日的羅信徒,也提醒今天的我們,原來我們只是一個「蒙恩的罪人」,我們跟從主,生命成長,使我們對於罪有更充份的認識,知道靠我們自己,無論我們今天成了甚麼人,做了甚麼,都不能脫離罪的影響,明乎此,我們便應該更渴求親近主,更熱切追求聖潔。要常常知罪認罪,好成為合用的器皿,被主使用。

【祈禱】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2:2 1
主啊,求你的寶血大能潔淨我,除去我的罪,連那些隱而未見的,和心中的惡念和邪情,讓我成為你合用的器皿,阿們。


[1] 3:1-8用「問答式」寫作手法,是猶太拉比的教學和辯論傳統,稱為Diatribe(對話式辯論),通過預設一個反對者、一個學生或一個提問者提出各種問題或反對意見,從一個表面問題推進到更核心、更尖銳的神學或倫理難題。

[2] 猶太人的不義顯出神的義9-11章談論猶太人全體信主的意義的伏筆。

[3] 保羅9-20節用了猶太拉比常用的Catena of quotation說理手法就是一句接一句地引用不同的舊約聖經經文用以強調要表達的信息。這種手法是透過連續引用一系列來自希伯來聖經(舊約)不同書卷的經文,來無可辯駁地證明一個共同的神學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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