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太10:28) |
「所以,不要怕他們…」(26), 為了勸勉門徒要勇敢傳福音, 說明過門徒可以不用怕受逼迫後, 耶穌在第二篇教訓裏更要指出他們實在有一個尊貴的身份, 是無人可以奪去的。
A. 怕上帝, 上帝保護他, 26-28
B. 不要怕, 身份的尊貴, 29-31
C. 認上帝, 上帝也認他, 32-33
「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26), 甚麼是耶穌言說中的掩蓋的事和隱藏的事?是耶穌叫門徒傳講的福音!在耶穌降生以前, 雖然神已經藉先知多次多方曉諭(來1:1), 在舊約聖經已經有說明, 但在時候滿足以前, 福音本來是掩蓋和隱藏的(加4:1-7), 所以耶穌差遣門徒傳講的福音,
就是有關耶穌在暗處教導門徒的,
他們只管放膽在明處說出來, 有關他們和耶穌共處一室時聽聞過耶穌的各種教導, 都要爭取機會在房子外面告訴人; 因為耶穌的福音是關乎上帝國來臨的宣告, 人若沒有把握機會在有生之年藉由聽福音進入神的國, 他們的身體和靈魂最終都要滅亡,[1]
這才是人真正要害怕的事。
「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29), 一分銀子是微不足道的價值, 但在上帝眼中, 上帝看重的不是銀子, 而是生命, 所以若沒有上帝的容許, 就是一個麻雀(半分銀子)也不會掉在地上。相比麻雀, 人的生命貴重得多, 所以去吧, 去傳福音吧, 「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詩116:15)。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32), 作為這一部份的結語, 耶穌這樣勉勵門徒, 傳福音就是在人面前承認耶穌是基督, 這樣的人必然可以因為耶穌在天父上帝面對得到身分確認, 必然在天上的名冊有份, 說到底傳福音本來就是每一個門徒的生活內容, 而不是他們額外要做的事, 所以若有人在人面前不認耶穌是主的, 他們將不能真正擁有天國子民的身份。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32), 主耶穌今天是否也是這樣提醒我們?傳福音不是只給牧師、傳道人或教會領袖去做的任務, 那是每一個相耶穌的人的生活本質, 我們若不傳福音我們就有禍了, 不要因為傳福音要付出代價而卻步, 那是蒙福之路, 是我們的福份, 哈利路亞。
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提後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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