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3日 星期三

29. 《不枉此生的人生》(伯27:1-23)

「不敬虔的人雖然得利,神奪取其命的時候還有什麼指望呢?」(27:8)

「約伯接著說」(1),前二回合的對談格局看,當約伯在第二次回應後(如9:22-3519:7-21),都會說出另一番埋怨的話,然後引出第三位朋友瑣法出來說話,但第三回合來到這裡卻改變了,約伯這時說出的是與三個朋友對話的總結,於是約伯說話的對像成了「你們」(見51112等),瑣法之後也沒有說話[1]

A.
上主使我心中愁苦。1-10
  A1
約伯自己義,1-6
  A2
對上主信心不變,7-12
B.
約伯惡人得的分。13-23
  B1
不能留給後人,13-17
  B2
自己也不能享用,18-23

約伯自己義(1-6):
2-4節實是約伯重申自己對神的敬畏及順服1:212:10的理念相同,因此雖然遭遇當前的苦難,他仍然不會說出非義之言即與神旨意相違的言說,約伯在5-6節強調不認同三友的講論也堅信自己沒有說出欺神欺人的話,自己問心無愧,所以必會堅持自己的信念。

對上主信心不變(7-12):
約伯這裏的講論實是對三友說明自己的期望與他們相同,所以他深願他的仇敵要如惡人一樣被擊打,他也確信惡人不會有神的看顧,所以當患難臨到時,神不會聽他的呼求,也不會經驗神同在的喜樂。所以,約伯接著說:神的作為,我要指教你們」(11),然後在第12節指出三友明明曉得這些道理,為甚麼這時把約伯看作是惡人那麼愚昧呢?

不能留給後人(13-17):
約伯13-23節講論有關惡人所得的分(就是他們的報應)。[2]首先他在第14-17節指出惡人以為可以把自己擁有的留給子孫,但他的兒女未曾得到他遺留下來以前就要先死去,他雖積蓄銀子如塵沙,一切都是枉然,所以「他只管預備,義人卻要穿上;他的銀子,無辜的人要分取。」(17)! [3]

自己也不能享用(18-23
除了所得的分不能留給後人外,惡人以為可以好好享用自己努力經營所得的,結果也是徒然的,他雖富足,卻轉眼間消失無有(19),東風要把他所有的吹去(21),甚至神要向他射箭(22),最後他就是在自己的地方也無立足之處(23)![4]

不管甚麼原因,到了這裡,約伯記要告訴讀者,原來約伯和他的朋友有同樣的追求,同樣的限制,也有同樣的期望,不同者是約伯受了傷,而朋友們只是旁觀。

敬畏神和遠離神的人,惡人和義人都可能會遇上不幸,約伯遭受了災禍,朋友見約伯受災禍,究竟人生的遭遇是禍是福,是怎樣決定的?是人的感受決定的,是別人的評說決定的,還是甚麼因素呢?

至此,約伯記的對話已經不再是為甚麼約伯受苦,而是怎樣在人生變化萬千的際遇中仍然相信神,跟從神,並且怎樣以神的心為心,用神啟示的、始終不變的真理,去面對變化萬千的人生。神為人所定的分,是幸還是與不幸?約伯不幸嗎?朋友不仁嗎?今天我們的人生是有幸還是不幸,是不枉此生,還是虛度一生?昨日今日明日的我是一樣的,還是有什麼不同?

【祈禱】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13:8
主啊,唯有你是直到永遠都不改變的,我要照著你的話語成長,靠聖靈不斷更新,改變我的舊我,每天更像你,阿們。



[1] 讀者將會看見在所謂的第三輪談話的敘述中,瑣法(三友)不再發言在第三次對話來到時,另一個友人以利戶出現說話(32-37章)末了耶和華也出現說話(38-40章)。

[2] 約伯好像忽然換了一個人,而他的言論更像是瑣法原來教導他的話(見11:1-20,20:1-29),事實上,這段說話出現的這個位置本來正是瑣法說話的時候,因此許多解經家都指出這應是瑣法的話,因為瑣法在這一輪談話中還沒有出聲。

[3] 不少解經家認為27章的下半應該是瑣法的回應,持這種論說的十分普遍。筆者接受現在文本所示,都是約伯的言論。原來所謂「惡人享安逸」、「看不見惡人遭報(21:1-34,24:1-25)芸芸,只是約伯的一種辯說手段,從而引出朋友對行惡遭報的看法

[4] 約伯的論點、用語甚至是例子都與瑣法在第二回合發言時極之相近(20:1-29)。為甚麼會這樣呢?是約伯忽然醒悟過來還是他始終在故弄讀者一時間不得而知要讀完下一章讀者大概會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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