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8日 星期二

21.《奉給耶和華為馨香》(民15:1-21)

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祭或是逢你們節期獻的都要奉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 (15:3)

隨著13-14章報告過百姓因探子惡訊, 他們被神審罰致令當事人要盡數死在曠野, 要等四十年才能讓他們的兒女進入應許地等事件後, 本章講論有關以色列人到達應許地時當怎樣獻祭, 就顯得意深長了, 正所謂前事不忘, 後事之師。(參附錄, 第十五章的安排)
A.
要如此獻祭, 1-16
   A1.
奉給耶和華為馨香, 1-3
   A2.
本地人獻祭的方式, 4-13
   A3.
寄居者獻祭的方式, 14-16
B.
吃那地糧食, 17-21

奉給耶和華為馨香, (1-3)「奉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3), 這語句提醒以色列人, 到了應許地後, 當獻上燔祭或平安祭, 謹記獻祭的對象必然是耶和華, 都必然是要「奉給耶和華為馨香」[1]

本地人獻祭的方式, (4-13):怎樣才算是「奉給耶和華為馨香」?4-13節具體說明不同的祭品配合不同祭禮的做法。然後14-16節說明若有寄居在百姓中間的外人願意獻祭, 其做法都是一樣。

吃那地糧食, (17-21), 這是本章第二段耶和華對摩西說的話, 叫他吩咐以色列人到了應許地後吃那裏的糧食時, 要用初熟的麥子磨成的粉做餅獻舉祭給耶和華, 且世世代代都要如此行。

「你們到了那應許地時」(18, 另參2), 提及這事實和在那裏的獻祭,[2] 13-14章報告那一代的以色列人因為不能進迦南地喪志非常, 成為強烈對比, 也成為重大鼓舞, 提醒他們那四十年期滿之日,[3] 就是他們進去得地為業之時, 對這群才被亞瑪力人大敗之師而言, 這些曉諭實是莫大安慰。

不過, 這些祭既是日後才獻的, 為甚麼現在就如此鄭重的告訴以色列民? 除了給他們有關耶和華的應許確認外, 也許更重要的, 是指教當天在曠野路上的以色列民在曠野生活的態度; 那時他們沒有足夠的牛羊獻燔祭(11:22), 更沒有獻素獻的麵粉(即細麵)和油, 但他們仍然可以獻祭, 因為他們只要無論做何事, 都討耶和華喜悅, 他們就是在獻祭。

「奉給耶和華為馨香」並不是要到了應許地獻祭時才要有的禮儀, 而是每一個跟從主的人應有的態度, 無論做何事都是為主而作, 為要討主喜悅, 非為自己的感覺而做, 這正是前面十個探子遭瘟疫而死, 然後大軍強行上山而大敗給亞瑪力人和迦南人的痛苦教訓。今天我們還沒有得著主所應許的嗎? 甚至在所信的道上剛遇上挫折嗎? 不要灰心, 不要失望, 請繼續做當做的事, 「奉給耶和華為馨香」, 阿們。

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西3:22-23)

【祈禱】主啊, 感謝你常與我同在, 求聖靈給我加力, 叫我每天都照著你的吩咐生活, 經驗每天與你同行恩典, 阿們。

 

【附錄: 15章在13-14章之後的意義】
  注意本章由三段「耶和華對摩西說」經文組成。分別是15:1-16, 15-36, 37-41(這一段是shema經文)。這三段有關獻祭的話放在這裏而不在利未記(如利未記七章甚或在民數記29章以後), 長久以來困擾讀者, 但若將之看作13-14章的回應, 卻意義深遠, 特別其中提到有關那地(218節)、埃及(41, 3-4節)、會眾(2425節等;14:1)、蒙赦免(2526節;14:19-20)、看見(39節;13:18-33)、眼目(39節;13:33)、窺探/隨從(希伯來語 tûr; 39; 13:2)。
  故此, 有理由相信這些律法很有可能是故意安排在此, 作為對前面記敘的解釋。百姓對他們旅程的基本宗旨, 提出了質疑; 神為此審判他們, 宣告成年人要盡數死在曠野。暫停四十年後,他們的兒女將要進入應許之地迦南。第十四章以他們在何珥瑪被迦南人擊敗作結。全盤計畫因此籠罩在一個問號底下。(參丁道爾民數記註釋)



[1] 注意原文本沒有「之祭」二字, 所以這語句應讀作「奉給耶和華為馨香(to make a pleasing aroma to the LORD)

[2] 聖經學者告訴我們, 這段的獻祭要求很有程度上是對利未記談及的獻祭作出補充, 並且這些獻祭要求和做法很可能並非在這時頒佈的。

[3] 以色列要在曠野漂流四十年始見於14:33, 但除去他們已經在曠野一年多的時間, 他們在曠野日子還有三十八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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