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伯22:21)
你要與神和好,要和平,這樣,福氣必臨到你。(和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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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說」(1),
聽到約伯說三友的講論都沒有安慰, 都是徒然後, 名為「耶和華是好的」的以利法又再開口了, 在這第三回合的對談中再次首先發言。
A. 約伯行惡遭苦難是活該, 1-11
B. 神雖在高天能懲奸除惡, 12-20
C. 跟從神有神必得神拯救, 21-30
「人豈能使神得益呢?…」(2), 以利法這次發言用1-10節重申神的賞善罰惡。2-4節申明神不審罰行善者, 第5節指出約伯的罪惡極大後, 6-9節列舉約伯的惡行: 諸如無故剝去貧寒人的衣服、不給困乏人喝水、不給飢餓的人吃食物和打發寡婦空手回去等。[1]10-11節用「因此有網羅環繞你」、「有洪水淹沒你」作結論, 正是表明約伯當下的苦難是活該的!
「神豈不是在高天嗎?…」(12), 指出了約伯的罪過, 並斷言他的受苦是恰如其份後, 以利法接著在12-30節說明那控訴的所以然。13-20節是離開神必有惡報的必然性, 21-30節則是跟從神蒙福的必然性。第12節是關於神的超越性說明。
「你說:神知道甚麼…」(13),
13-14節是對神的超越性說明, 然後15-18節則指出神的超越無阻他對惡人的監察, 然後就有19-20節有關惡人被神滅絕時, 義人歡喜的陳述, 所以有結束語:「那起來攻擊我們的果然被剪除,其餘的都被火燒滅」(20)
「你要與神和好,要和平,這樣,福氣必臨到你」(21), 21-30是說明認識神必蒙福的事實(注意和合本讀作「你要認識神, 就得平安」是不準確的,「認識神」希伯來文sakan的意思是跟從神(或與神和好), 接著的要和平指人神的關係),[2] 22-23節是進一步說明sakan(跟從神)的實踐, 那就是把領受的教訓在在心裏, 又把不義從住處除去, 這樣的人(家)必得建立。
24-30節是進一步說明跟從神必蒙福的事實, 於是24-26節說明人若把珍寶視作塵土, 而把上主視作珍寶, 就可以常常喜樂(26), 禱告必蒙垂聽(27); 行事必得成就(28, 因常有亮光照耀); 即使被人降卑, 也終必得高陞(29), 落在苦難裏必蒙拯救(30)。
「因你無故…剝去貧寒人的衣服。困乏的人,你沒有給他水喝;飢餓的人,你沒有給他食物…你打發寡婦空手回去…」(6-9), 約伯記是回歸以色列人唱頌的歌曲(劇), 約伯記這些歌詞給當時以色列人很多反省,
斥責約伯犯罪的語句正是先知書對以色列人的指責, 雖然以色列人都深明離開神行惡要受審判,
跟從神行善有平安蒙福, 雖然以色列人都說要敬畏神,
又常常按律法規定獻祭, 然而他們只顧自己的利益, 從不關心有需要的人, 即使他們再怎麼說敬畏神, 再怎麼獻祭, 都是徒然的。因為他們只關心和自己利益有關的事,
他們沒有關心那些神關心的人和事, 他們沒有跟從神。
「你要與神和好,要和平,這樣,福氣必臨到你」(21)。約伯記告訴我們得著神賜福的起點是跟從神, 與神和好, 今天我們與神的關係怎樣?神的福氣有臨到我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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