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1日 星期四

23.《當遵守主吩咐的話》(士13:1-16)


參孫的事蹟是士師故事七個循環的最後一個,這個循環與之前故事有相似局,於是我們看見了故事有這樣的一個開始,不過之後卻有很不一樣的描述,包括以色列人既沒有向耶和華呼求,參孫也沒有帶領以色列軍隊爭戰,這個士師只用個人力量對抗非利士人。參附錄:參孫故事的結構。

A. 神的使者臨但族。1-7
  A1 向不育婦顯現,1-5
  A
2 婦人轉告丈夫,6-7
B. 瑪挪亞作出回應。8-16
  B1
盼使者可再來8-12
  B2 想向使者獻祭,13-16

向不育婦顯現(1-5):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1a),這士師故事敘事序言提及的是但支派,[1]有關一個不育婦人,當時但族人被非利士人奴役,耶和華這時差來使者向這個但支派婦人顯現,說明神要她懷孕生子,但她不可為這孩子剃頭,因為神要這孩子一出母胎就做拿細耳人,因為神要用這孩子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

婦人轉告丈夫(6-7):
這個婦人聽到上主使者的話後,隨即去向丈夫說明這事,並告訴丈夫那位神使者有可畏的面貌,雖然她不知道那人從何而來,但卻清楚記得生下來的孩子要作拿細耳人,按民6:1-21說明,拿細耳願一般只在有限時間中作,但這孩子卻要一生去作,因此一生都不可沾酒,更不可吃不潔之物。

盼使者可再來(8-12
聽到妻子說出那奇妙的事後,婦人之夫瑪挪亞遂呼求上主讓他再能看見那使者。上主應允瑪挪亞的禱告,於是那使者再向瑪挪亞的妻子顯現,她就即刻去叫丈夫來。瑪挪亞來到了並在確認使者的身份後,就欣然接受使者的話,然後向使者提問:他們夫婦該如何養育這個孩子,而孩子長大後又要做什麼事?

想向使者獻祭(13-16):
「我告訴婦人的一切事,他都當謹慎...」(13),對瑪挪亞提問養育孩子的事使者只是重申之前有關拿細耳願的要求,而有關孩子日後要做的事,使者沒有說明什麼,只是再三叮囑孩子不可喝清酒和濃酒,又不可吃不潔之物。瑪挪亞顯然不滿足使者的回答也可能他還有很多事想要問他,所以提出請他回家吃飯,但使者卻拒絕了,並清楚說明若他想要獻燔祭,務必要獻給耶和華。顯然當時但族人拜外邦神明成風,所以藉此說明他是耶和華上主的使者。

他後來當怎樣呢」?這是瑪挪亞最關心的,上主的使者沒有回答他嗎?瑪挪亞確是這樣想,神的使者真的沒有回答這問題嗎?「凡我所吩咐的,他都當遵守」(14),這就是使者的回答只是瑪挪亞聽而不聞又或那不是他的期望。也許他真正想知道的是,自己的孩子將來會有甚麼成就,會有甚麼能力、地位、錢財等。他不滿足於「凡我所吩咐的,他都當遵守

「凡我所吩咐的,他都當遵守」,面對每天的生活和忙碌,挑戰與機遇,我們也不滿足於主對我們這樣的吩咐嗎?於是我們要用更多時間去進修,去工作,去發現甚麼機會,然後主的吩咐不再聽,都拋諸腦後,也不再禱告。我們不至於這樣吧,求主憐憫,瑪挪亞是這樣,他養育長大的孩子參孫是這樣,雖然神揀選了他,給了他過人恩賜,他就是不滿足,就是覺得主的恩典不夠用。

【祈禱】
耶穌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12:9
主啊,感謝你已經把你對我的吩咐完整寫在聖經中,求你領我謙卑作你僕人,照著你的吩咐,走生命的道路,見證你的榮耀,阿們。

【附錄】參孫故事的結構。
A. 犯罪「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13:1
  B.
奴役「耶和華把他們交非利士人四十年」,13:1
    C. 興起「耶和華興起參孫」,13:2-25
    C’ 拯救「參孫打擊非利士人」,14:1-15:19
  B’
參孫作士師二十年15:20
A’
參孫之死16:1-31


[1] 報告參孫是但支派的人, 至此士師記報告了各十二支派都有士師被興起, 除了利未支派, 可能是因為利未支派沒分得地業, 但利未支派的人卻在士師記七個士師循環後出現, 並說明了士師所不能做到的, 利未人也不能, 事實上某程度上說明, 以色列人不聽從神, 利未人要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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