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1日 星期四

26.《不算有罪,任我行!》(士15:1-8)


參孫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於是參孫去捉了三百隻狐狸,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士15:3-4


「過了些日子」(1a),這個片語說明:起因於婚宴謎語的磨擦參孫起首攻擊非利士人而產生糾紛還沒有解決。為了迎回亭拿女子參孫和非利士人結下更深的仇怨

A.
報服妻子改嫁。1-5
  A1
因為妻子嫁了陪伴,1-3
  A2
燒非利士禾稼果園4-5
B.
屠殺非利士人6-8
  B1
因為岳父家被燒毀,6
  B2.
參孫屠殺非利士人7-8

因為妻子嫁了陪伴(1-3):
因為殺死三十個非利士人的事件而離開亭拿的參孫,到了收割的時候又去到亭拿,到岳父的家想要見已娶的妻子。參孫不知道妻子早已因之前的殺人事件改嫁,所以聽到妻子早已改嫁給他的非利士朋友時,就非常憤怒,並揚言:「這回我加害非利士人不算有罪」(3)!

燒非利士禾稼果園(4-5):
參孫加害非利士人的方法是找來三百隻狐狸,然後將火把捆在一對狐狸的尾巴上,然後把這些狐狸放進非利士人的站著的禾稼中,結果把非利士人的橄欖園都燒盡了。

因為岳父家被燒毀(6):
可能他以為沒有人會知道那三百隻狐狸是他放的,就像當日沒有人知道他打死獅子一樣,不過,很快非利士人就查明這是「亭拿人的女婿參孫」做的,可憐他的岳父和妻子因此被火燒了,很可能他們都在這場火中死去!

參孫屠殺非利士人(7-8):
知道妻子和岳父被火燒死後,參孫十分憤怒,於是就在當地大大擊殺非利士人,雖然經文沒有報告這一次他殺死了多少非利士人,相比前次殺人取衣服的沒有追究,顯然這一回殺死的非利士人數目遠超前次殺死的三十個人因為非利士人之後為此大興問罪之師。

再一次,我們看見參孫是事情的始作俑者,前次是參孫出的謎語惹禍,這一次是源於妻子另嫁,然後是他為妻子和岳父報仇行動。不過,奇妙的是,因為參孫的魯莾,逼迫了以色列人四十年的非利士人被打擊了。只要能帶來幫助人就可以任意而行嗎?

「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3,士師記報告參孫說的這一句話不是確認他的正確而是說明參孫怎樣任意而行從火燒禾稼和橄欖園到把人「連腿帶腰都砍斷」,這些行為怎可說是「不算有罪」!參孫既是拿細耳人(即是分別為聖歸給上帝的人),他的犯罪叫人痛心。

每一個今天因相信耶穌成為神兒女的人都是分別為聖的人,神都賜福與他,也都藉賜下聖靈使他有能力,叫不可能的事發生,因為神今天也必然像從前賜福和賜聖靈給參孫一樣定意賜聖靈給這樣的人(13:24-25),但參孫的故事提醒人,不能任由情緒主導行事,因為這樣往往會害己累人,參孫的故事是那一代以色列人縮影,他們不斷濫用神的恩典,對神的話語卻置若罔聞,結果惹來連串的不幸,求主憐憫,叫我們知道往前行要常聽主聲音

【祈禱】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8
主啊,求你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叫我不要因為環境不順就把情緒發泄在別人身上,而是謙卑聽你聲音,免得害己累人,而是要從中學習你在那些事上的教導,生命得到歷練,更邁向成熟,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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