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6日 星期三

38.《耶穌為門徒洗腳》 (約13:1-20)

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13:8)

 

「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1), 當日的讀者早已從其它福音書知道耶穌在逾越節晚飯設立主餐的事, 但還有一些重要事情沒有報告的, 包括耶穌為門徒洗腳, 和給門徒新命令等的事, 約翰福音都作出了補充。[1]

A.
耶穌為門徒洗腳。1-11
  A1
離席脫衣服取水, 1-5
  A2
與洗過腳的關係, 6-11
B.
耶穌講解行動的意義。12-20
  B1
叫門徒互相洗腳, 12-17
  B2
重申接待他意義, 18-20

離席脫衣服取水 (1-5):耶穌為什麼洗門徒的腳?作者在敘事開始前說明是因為耶穌愛門徒, 要愛到底, 即是用這最後時刻教導門徒要活出愛, 因為耶穌知道這個筵席後就要回到神那裏去。所以他為門徒洗腳, 包括要賣他的猶大(耶穌已經知道)。於是他在席間就脫了衣服, 用盆盛了水。

與洗過腳的關係 (6-11):老師為門徒洗腳是違反當日的尊卑禮儀的, 所以彼得拒絕耶穌為他洗腳, 因為他不明白耶穌此舉的意義。這個行動有多重意義, 首先, 耶穌此舉展示了謙卑服事人的行動, 服事的對像包括敵對自己的人, 所以他也給賣他的猶大洗腳。此外, 這是潔淨行動, 這個行動說明神(基督是神)願意除去每一個人的罪, 所以彼得若拒絕就與耶穌沒有關係; 洗過腳代表全身都潔淨, 所以不用連頭都洗是不必要的。

叫門徒互相洗腳 (12-17):作為老師, 本應是學生服事耶穌, 作為神的兒子, 更應得人的服事。耶穌這樣作就是為了給門徒立下榜樣, 叫門徒照著行, 像他一樣服事人, 這與人的身份無關, 每一個照著耶穌這榜樣行都是有福的。

重申接待他意義 (18-20):耶穌在第18節忽然提到「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實是說明19-20節的意義, 那還沒有成就的事情(19), 指的是有關猶大出賣耶穌的行動, 這行動剛好與第20節提及接待耶穌相反, 耶穌藉此指出猶大的行動實是拒絕那差遣耶穌的父神。門徒當時都不明白耶穌這話何所指, 只有猶大明白耶穌是出言警告他。

原來,耶穌為門徒洗腳竟然是與他們建立關係的必要條件。雖然今天我們沒有被耶穌洗過腳, 但我們有被耶穌的血洗滌過嗎?若然沒有, 我們就不能與耶穌有關係。耶穌已經應許, 每一個相信的人, 都可以經驗寶血的大能, 可以得到潔淨, 罪可以得塗抹, 人可以得潔淨, 得新生命。我們若以為自己不需要被耶穌的寶血潔淨, 以為不可能, 以為自己不配, 我們都不可能與主有關係, 就沒有能力跟從主的腳蹤行。

【約13:8】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祈禱】主啊, 我要承認自己的罪, 求你的寶血來潔淨我, 好叫我與你有關係, 在你的恩典中有份, 阿們。

 


[1] 約翰福音成書於一世紀末, 比對觀福音成書晚了二、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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