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我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激動愛情,等他自發。(歌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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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首情歌上半唱出良人邂逅佳偶和訂情後(6:4-7:9上),下半是佳偶獨唱,回想當日自己怎樣認定良人為終生所託對象,想到自己始終持守律法,沒有激動愛情。
A. 佳偶以身相許。7:9下-12
A1 佳偶:我屬我的良人,7:9下-10
A2 佳偶:答應情訂終身,7:11-12
B 謹守律法要求。7:13-8:4
B1 佳偶:甚願以身相許,7:13-8:2
B2 佳偶:不要激動愛情,8:3-4
佳偶:我屬我的良人(7:9下-10):「直流入我良人的口裏,流入沉睡者的口中」(7:9下,和修本),佳偶獨唱聲再次響起,是那麼輕柔和陶醉,因為她想起情訂終身時,自己與良人一吻訂情,當時良人十分陶醉,彷如一個沉睡者,因為他聽到「我屬我的良人,他也戀慕我」,佳偶這簡短的話,令他沉醉,叫他著迷。
佳偶:答應情訂終身(7:11-12):「來吧!我的良人,讓我們往田間去,在村莊住宿」(7:11,和修),歌聲從這裏變得激昂,因為佳偶想起當日曾經向良人提出這樣的邀請,因為如此當天她不會回家,更要在那裏把自己的身子獻給他!
佳偶:甚願以身相許(7:13-8:2):佳偶回想當日在那村子中的一幕,那時葡萄園中的風茄放香(風茄是催情花)。[1]佳偶渴想二人的關係可以更進一步,於是戲笑說出若良人可以變作自己仍在吃奶的弟弟就好,因為可以隨時親吻他也不會被人輕看,只要他願意,她可以領良人到母親那裏,母親會教她怎樣好待他。
佳偶:不要激動愛情(8:3-4):「他的左手在我頭下;他的右手將我環抱」(8:3,和修本[2]),那時良人把佳偶抱在懷中了,當情到濃時,有些甚麼事發生了嗎?沒有,佳偶忽然唱出:「不要激動愛情」(唱出這歌詞時,佳偶應是走到眾童女面前唱的),這是第一首和第二首的結束歌詞(見2:7和3:5)。為甚麼呢?原因與前述一致,只有等到時候滿足才可以,像3:6-5:1的情境,但那是夢,時候還沒有到!這也是為甚麼之前兩次說出「不要激動愛情」的原因。佳偶從一開始就知道要等待愛情,時候還沒有到就不要將之激動。
男女在婚姻以外的「激動愛情」被看作淫行,我們與神的連合成為一體也要按著神心意行,若我們用自己的方式去尋求神(拜偶象,過陰,交鬼等),或以別物作神(以金銀財寶為神,以物質名利為神等),都是神不喜悅的行為,在神眼中這就是行淫。
「不要激動愛情」(8:4),這語句第三次在雅歌中響起,因為這是雅歌的主題。今天我們以甚麼為神?尋求神是為了滿足肉體需要,還是滿足神的心意?我們要從一開始就要這樣做,在我們的生命每一個階段就都可以這樣做,直到主耶穌再來的時候都要這樣做。
【祈禱】不要驚動、不要激動愛情,等他自發。(歌8:4) |
【附錄:不要驚動愛情】
也許大家也聽過這歌,覺得動聽,但可能你不知道,《不要驚動愛情》這歌就是用《雅歌》這書卷的主題寫成,這歌名其實就是書中三次重覆的那一句:「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我指著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激動愛情,等他自發。」(2:7,3: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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