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9日 星期三

1. 《生命之道,與神團契》(約壹1:1-10)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有團契),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一1:7


傳統相信這信是使徒約翰晚年時於一世紀末寫成,他寫這信給羅馬亞細亞省的信徒,那時羅馬王帝多米田主政,進行君王崇拜,教會因此飽受政府逼迫,信徒多有殉道的,這時許多錯謬教導在教會出現,作者寫這信提醒讀者生命之道的教導,說明這是唯一可以與主耶穌相交的途徑。[1]

A. 生命之道。1-4
  A1 是自己經驗過的,1-2
  A2
要與父和子相交,3-4
B.
神就是光。5-10
  B1
寶血洗淨人的罪,5-7
  B2
神的道與人的罪,8-10

是自己經驗過的(1-2):作者開宗明義說明生命之道是自己親眼看過、並且親手摸過的,作者此說實要指出當日許多在教會中傳說異端的人,他們傳的知識和理論是錯謬的,而自己見證的則是與主耶穌同行的見證。約翰把生命之道傳給讀者,言說中的「永遠的生命」指的就是耶穌。[2]

要與父和子相交(3-4):與我們相交是作者寫這信的目的。相交原文是koinonia,意思就是生命的契合,也即是團契(參和修版聖經),[3]因為當他們在主裏相交(團契,他們就可以與神團契,正如約翰與主耶穌有團契一樣。為了鼓勵讀者因相信耶穌有喜樂固然是約翰壹書的成書目的,但作者更要強調,跟讀者分享這生命之道,更是為了讓作者和讀者雙方可以喜樂滿足(注意「你們」應是「我們」,參和修本)。[4]

寶血洗淨人的罪(5-7):怎可以活出彼此相交的團契生活呢?約翰在這段落提出了兩方面的講論。因為神就是光與神團契的人都可以行在光中,基督徒既然都因信耶穌得蒙他的血洗淨身上的罪,所以他們之間就可以彼此相交了,因為他們都不應該有甚麼不好的念頭,甚至是害人的惡念。

神的道與人的罪(8-10約翰提出基督徒可以彼此相交(團契的第二個講論,是關於人人都有罪的事實。他坦言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裏,即使是信徒,仍然經常會犯錯得罪神,就算是約翰自己,也不敢說自己是無罪的,那怎麼辦?認罪是出路,約翰提醒讀者,人若到主面前認罪,就必蒙赦免,因為神是信實和公義的,因為主的寶血大能可以洗除人的罪。

許多基督徒信主以後都沒有喜樂,常常埋怨教會有大大小小問題,批評弟兄姊妹沒有愛心,這也是第一世紀信徒的實況,約翰壹書告訴讀者,原來人的喜樂可以滿足,不在於認識生命之道有多少,而在於活出這種生命有多少,不在於聽了多少的教導,而在於和其他人分享有多少,原來生命之道之所以讓人喜樂滿足,秘訣是在於與神相交,與神相交的人才可以有喜樂。與人分享這喜樂,我們的喜樂就可以滿足,今天,我們也在等著別人來幫我們了解這生命之道,還是幫助別人認識這生命之道?

【祈禱】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約一1:6
主啊,我不滿足於只有關於你的知識,我渴望與你團契,在光明中與你行走,可以活出生命之道,阿們。

 



[1] 傳統相信約翰書信和約翰福音及啟示錄作者同為使徒約翰(或約翰牧養的教會長老)。這信的開始沒有標準稱呼和問安的格式,反而約翰二書和三書常被認為是這書的附錄有,所以很可能這書才是那兩書的附錄。

[2] 「永遠的生命」指耶穌的生命,因為經文明確提到「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並且約翰見證了這生命,因為耶穌是神的顯現,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參N. T. Wright,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Son of God, 2003, 477-81頁。

[3] 這字在新約聖經出現時都按上下文講論譯作諸如相交,分享,奉獻等,都不譯作團契,中文和合本聖經沒有團契這字出現,和修本都譯作團契,英文聖經都譯fellowship

[4]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1:4)。」中的「你們」原文應該是「我們」。(參和合本修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