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7日 星期四

6. 《沒有義人》 (羅3:1-2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3:10)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割禮有什麼益處呢?(1), 承先啟後的話, 前文雖然大談猶太人以割禮誇口的不是, 保羅無意全盤否定猶太人, 因為神藉猶太人所啟示的「凡事大有好處」(2)
A. 顯明神的義, 1-8
   A1. 猶太人, 1-4
   A2. 斥謬論, 5-8
B. 一個也沒有, 9-20
   B1. 先說明, 9-10
   B2. 再講, 11-18
   B3. 結論, 19-20

「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2下), 關於猶太信仰傳統的好處, 保羅首先指出就是神把話語交託給他們, 即使有不信神的猶太人, 但他們的不信不會也不能夠廢掉神的信實, 正如聖經所說: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參詩51:4),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5), 5-8節可看作是一個插入論說, 這是一個吊詭的說法, 因為「人的不義可以顯出神的義」聽起來像是很有道理的, 這實在有人以此為自行惡作辯詞, 保羅在此斥責這種「作惡以成善」的歪理。保羅將在第六章才作出具體說明。[1]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9), 5-8節的插語之後, 保羅又回到1-4節的講論, 「我們」大概是保羅用自己的猶太人身份作言說, 他指出猶太不比外邦人強, 因為所有人都在罪惡之下, 因為正如聖經上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10, 14:1-3)。在羅馬教會的猶太信徒中,很可能有一種想法, 以為猶太人與外邦人得救的基礎是不同的,因為他們是神的子民,有割禮,又有律法。然而, 1:16-17說明全文的總綱後, 保羅已經用了1:18-32, 2:1-16, 17-29三段說明不同的人都犯罪這事實, 3:9-10實在三段論說的總結。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11), 為了更有力說明連一個義人也沒有的意義及其所以然,除了用詩14:1-3作出前文講說的總結外, 接著他在11-18節連串引用舊約聖經: 先是續用詩14:1-3說明罪的本質(11-12), 再用詩5:9, 10:740:3說明人的口犯罪(13-14), 然後用賽59:7-9指出人快速行惡(15-17), 和用詩36:1(18)指出人的目中無神![2]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19), 連番引用完舊約聖經後說明過沒有人單靠行律法可以在神面前稱義(可以得救贖), 律法根本作用不在使人得救, 19-20實是「一個也沒有的再次申說(restatement)。保羅要強調的是不管你是甚麼人,你都是罪人,即使猶太人也不例外。

一個也沒有」今天也在提醒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罪人,即使我們已經在教會多年,我們仍然是一個罪人,即使我們再虔誠,又熱心事奉,我們是一個罪人這本質是不會變的。可是我們常會因自己在教會的崗位,或因自己所做的落在「自以為義」的光景而不自知。

「一個也沒有」提醒當日的羅信徒, 也提醒今天的我們, 原來我們只是一個「蒙恩的罪人」, 我們跟從主,生命成長,使我們對於罪有更充份的認識,知道靠我們自己,無論我們今天成了甚麼人,做了甚麼,都不能脫離罪的影響,明乎此,我們便應該更渴求親近主,更熱切追求聖潔。要常常知罪認罪, 好成為合用的器皿, 被主使用。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2:2 1)



[1] 猶太人的不義顯出神的義9-11章談論猶太人全體信主的意義的伏筆。
[2] 保羅11-18了猶太拉比(聖經教師)常用的說理手法,就是一句接一句地引用不同的舊約聖經經文用以強調要表達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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