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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3:26-27) |
說明過神的應許不可能被後來的律法廢掉後,作者在這一個段落要為律法在基督來到以前的效用加以說明。
A. 律法是啟蒙師父。23-25
A1 律法領人等基督來,23-24
A2 基督既來不靠律法,25
B. 在基督裏做兒女。26-29
B1 人受洗就披戴基督,26-27
B2 不分種族成為一體,28-29
律法領人等基督來(23-24):
為甚麼在基督來到以前神要藉摩西賜下律法給以色列人?(注意23a應讀作:「這信還未來以先」,和修),[1]
因為若非如此,以色列人就不會知道他們需要「稱義」。摩西教導以色列人守律法,就是為了得潔淨,為了成聖,用新約的說法就是在神面前「得稱為義」(參林前6:11)[2] 所以律法可以說是神給以色列人的啟蒙教師,直到基督來到,好使以色列人可以真知道和經驗「因信稱義」的恩典。(參附錄:保羅從舊約得啟蒙)
基督既來不靠律法(25):
這是上文講論的總結,直到耶穌出現以前,以色列人都未能真正明白「因信稱義」的真理,所以,現在基督既然已經來到了,這啟蒙教師的角色就要改變了,人不再需要活在律法的規條之下了,而是要活在基督裏了(參林後5:17)。
人受洗就披戴基督(26-27):
保羅用26-29節為因信稱義的講論作出兩個結論,其一是26-27節的,「所以」他們都可以成為神的兒子,「所以」他們都可以活得像耶穌一樣,因為相信耶穌的人可以「披戴基督」。「披戴基督」的說的是人可以把基督像穿衣服一樣穿上身,這實在是「因信稱義」這真理的比喻說法,藉此說明不需要操練到甚麼水平才可以有資格穿上基督,而是當人相信耶穌就可以穿上。像一些比賽裏,得冠軍者可以得冠冕,或更具貼切的是長途單車比賽(如環法單車),冠軍可穿上黃色戰衣,但成百上千參賽者只有一人可以穿上,但相信耶穌的人,都可以披戴基督。
不分種族成為一體(28-29):
這是因信稱義講論的第二個意義的說明,那就是成為神兒女的身份與並不取決於他們的種族和血緣,因為在基督裏所有人都一樣,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都可以照著那應許承受產業,就是在天國有分,就是都可以領受聖靈了。而是取決於是否「在基督裏」,若然,就因此都成為了亞伯拉罕的後裔,可擁有神應許給兒女的產業(天國)。
因為相信耶穌,保羅才發現因信稱義的真理,才知道律法原來只是因信稱義的啟蒙師傅,才知道人原來活在困局裏。這是當日保羅的重大發現,今天無數人都不認為自己需要耶穌,都認為自己有方法面對生活挑戰,找到人生意義,所以他們仍然站在救恩門外。
相信耶穌才知道自己活在困局中,這是保羅在這書中的生命見證,保羅就是這樣的人,筆者也是這樣的人,可能你也是,我們的未信親朋也是這樣,求主憐憫,給我們眾人都有一個謙卑的心,可以聽到主的聲音,可以跟從主的腳蹤行,可以領受聖靈得新生。
【祈禱】
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6:11)
主啊,求你給我一個謙卑的心,給我一個受教的靈,好讓我更多禱告,更多領受聖靈,更像你,一生跟從你,阿們。
【附錄:主的啟蒙:潔淨與稱義】
「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6:11)。
正如保羅在前文引用了創15:6和哈2:4兩處舊約說明一樣,這是聖經早已說明的。這正是保羅的生命見證,雖然他沒有跟從過耶穌,信主後也沒有跟從過其他使徒學道,卻比其他使徒更明白因信稱義的真理,因為律法本來就已經給他啟蒙了,只是信主以前,他不明白,但藉著主耶穌親自向他啟示(加1:12),加上聖靈叫他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他就明白這真理。
[1] 注意「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其實是「這信還未來以先」, (參ESV “ Now before faith came, we were held captive under the law, imprisoned
until the coming faith would be revealed.”)
[2] 只是沒有人能完全守好律法, 所以以色列人早已知道沒有義人這困局(見羅3:10-12, 詩14:1-3, 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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