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7日 星期二

27. 《蒙揀選, 事奉神》(申18:1-8)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申18:5)

講論過要設主審判官和設立君王的要求後,這個段落談論對祭司的尊敬,因為他們是被揀選在神面前事奉的。申18:1-8 屬於申命記「領袖制度」段落(16:18–18:22)的一部分,論到祭司與利未人的產業和供養。

A.
利未人無地,以耶和華為產業(1-2)
B.
祭司得供養,祭物與初熟之物(3-5)
C.
散居利未人,可同得一樣的份(6-8)

利未人無地,以耶和華為產業(1-2):[1]
以色列十二支派各有地業,但利未支派沒有分配土地。這不是因為利未人低人一等,而是因為神揀選他們專一事奉,讓「耶和華自己」成為他們的產業。第2節說得很清楚:「他在弟兄中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的」。事奉神的人,其真正保障不在房地產或經濟資源,而在神自己。神是他們的份,也是他們的供應。百姓因此有責任供養利未人,使他們能專心事奉。

祭司得供養,祭物與初熟之物(3-5):
第3-4節列出祭司應得的份:獻牛羊為祭時,前腿、兩腮、脾胃歸祭司;初熟的麥子、新酒、油,以及羊初剪的羊毛,也要給祭司。第5節說明理由:「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從你各支派中揀選了他,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站立事奉」。供養祭司不是百姓的施捨,而是神所設立的安排。神揀選利未人站立事奉,百姓就以祭物和初熟之物回應。這顯出「事奉」與「供應」是聖約群體的共同責任:有人被分別出來專心事奉,群體就當以物質支持他們。

散居利未人,可同得一樣的份(6-8):
第6-8節處理一個實際問題:利未人散居在各城,若他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立的中央聖所事奉,就可以在那裏與其他利未弟兄一同事奉。第8節說:「除了他賣祖業所得之外,他們要同分一樣的份」。在神面前的事奉不因城鄉、背景或家族地位而有差別。凡神所接納、一心願意事奉的利未人,都與其他事奉者同得供應。這既保障散居利未人的權利,也防止事奉群體出現等級化或資源壟斷。

祭司雖然無地業,按各支派的人口算,利未人佔其中三十分一(見民1-4章),而作祭司的也只是利未人中的少數,若百姓都遵行十一奉獻,祭司必然有有豐足的供應。摩西的吩咐清楚說明事奉耶和華的人都有十分豐富的供應,並且可以享用民中最上好的物品,因為耶和華是他們的分,因為他們在耶和華面前供職事奉。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9),今天每一個相信耶穌的人,都有祭司的職分,我們只管順著聖靈的感動,從我們的城中,我們的職場中,我們的族群中出來,回應上帝的呼召,我們不用擔心生活所需,上帝早已經為我們預備了供應的制度,叫每一個事奉主的人不缺乏,並且可以享用神所賜的最好,最美的一份。神今天有沒有呼召我們做甚麼工呢?我們不應只是憂慮環境因素,而抗拒回應,放棄主為我們預備這上好的福份。

【祈禱】
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羅15:16)
主啊,感謝你的揀選,叫我在生活中作見證,給我日用的供應,叫我不缺乏,因為你就是我的份,我要做福音的祭司,阿們。



[1] 祭司利未人(也見於17:9,18,18:1,24:8,27:9),也被稱為祭司利未的子孫(21:5,31:9),其他地方則只把他們叫作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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