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一章講論五個看似互不相干的事件,但都是提醒以色列人要對付罪,[1] 無論是知道原因的,或不知道因何發生的,都要對付。21:1-9是第一個,說明不知因何發生的罪。
A. 田野現死人,城邑要負責(1-4)
B. 祭司要前來,祝福與判斷(5)
C. 長老要禱告,流血罪得赦(6-9)
田野現死人,城邑要負責(1-4):
當他們在應許地住下以後,若在城外發現了死人,摩西吩咐附近最近的城邑中人要負責這案子,城中的長老和審判官要去調查究竟,當確認這案與該城無關後,長老要拉一隻母牛到有水的山谷中宰殺。為甚麼宰牛呢?
祭司要前來,祝福與判斷(5):
除了長老要出面處理這事外,城裏的祭司也要一同去到那山谷,因為他們被神揀選作事奉,所有爭訟毆打的事必須經由他們察看後才可以結案,祭司為他們祝福和禱告並非獻贖罪祭,因贖罪祭只可以在中央聖所進行。事實上,聖經學者指出這儀式在人烟罕至處進行是象徵性地重演謀殺案,藉以把流無辜血的罪從以色列人中除去,在有水的地方進行是為了用水洗淨,(這種除罪禮儀也見於利14:1-7的讓鳥飛走,或是利16:20-22的罪歸阿撒瀉拉的替罪羊。)
長老要禱告,流血罪得赦(6-9):
長老照著6-8節所做的,是為其城邑作代表,聲明他們的城與這案件無關,所以長老的禱告中呼求上主赦免百姓,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到以色列的百姓中間。這祈禱是全部過程的結束處。因為長老作為城中全民代表,當他這樣禱告以後,這流無辜血的罪必得赦免。
「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9),以色列人是分別為聖的國民,他們不可以與罪有任何關連。摩西已經說明過有意殺人和無意殺人的罪該怎樣處理,這次說明是死人發現的情況,因百姓必須要處理流無辜血的罪,因為一點的罪就可以漫延至全以色列民。把罪從群體中除去,除了有祭司的禮儀外,還要有全部人民的認同。當有人非自然死去,就有無辜血的罪存在,以色列人就要認真對付,靠著神的恩典,罪是可以除的。我們不要無視罪的存在,不要以為我們對罪是無能為力的,我們若不對付罪,罪會使我們遠離神,使我們失去榮耀神的能力。
【祈禱】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主啊,靠著你的寶血大能,罪可以被塗抺,所有阻攔我們領受恩典的東西,都可以除去,叫我藉著聖經的話行各樣善事,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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