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羅對撒母耳說:「我有罪了,我因懼怕百姓,聽從他們的話,就違背了耶和華的命令和你的言語。」(撒上15:24) |
「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23),
比較本章與13:8-15的事件, 可以發現兩者十分相似, 同樣是在吉甲, 同樣是說明王位不保, 同樣提及另立新王。不同的只是前者敵人為非利士人而這裏卻是亞瑪力人。[1]
A. 掃羅的認罪。24-31
A1
我有罪了一, 24-27
A2 我有罪了二,
28-31
B. 撒母耳離去。32-35
B1
殺亞瑪力王, 32-33
B2 永不見掃羅,
34-35
(我有罪了一, 24-27), 聽到撒母耳講及神厭棄他, 並厭棄他作王後, 掃羅知道事態嚴重, 於是就向撒母耳認罪。不過, 他不是承認自己的罪, 而是把責任都推到百姓身上, 即是說明都是百姓的錯, 才導致他犯錯, 言則上, 他是無辜的。撒母耳當然不接受他的這一番砌詞狡辯, 當下就要拂袖離開, 掃羅卻拉著他的衣襟, 卻把撒母耳的衣襟扯斷了。
(我有罪了二, 28-31)
眼見襟斷開, 撒母耳就說從此上主要使以色列國與掃羅斷絕。撒母耳這時因為怒火沖天, 所以說出血氣話嗎?其實早在掃羅作王第二年時, 他已經提及此事(10:1), 衣襟的斷開只是一個印證。掃羅對這怒吼的回應是第二次自己有罪, 然後懇請撒母耳與他同去敬拜「耶和華你的神」, 這個請求流露了掃羅至今與上主的疏離關係。撒母耳聽畢就隨掃羅回去, 他回去與掃羅一同敬拜上主嗎?
(殺亞瑪力王, 32-33) 作者沒有報告撒母耳隨掃羅回去敬拜, 卻是回去叫人把亞瑪力王亞甲殺掉, 因為他「用刀使婦人喪子」(33), 然後就頭也不回的走了。這是撒母耳隨掃羅回去的原因, 這行動可能大出掃羅意料之外, 因為掃羅不殺亞甲可能有圖謀, 這樣掃羅的如意算盤就失落了, 至於與掃羅一同敬拜上主芸芸, 大概也沒有發生。
(永不見掃羅, 34-35) 此後, 撒母耳有生之年都沒有見過掃羅。注意作者在此提及撒母耳終生為掃羅悲傷, 不是說上主因做錯此事而後悔, 實是因為上主對掃羅作王的行為氣憤。
掃羅的兩番認罪仍然遭遇王位被廢, 就是因為一次的過犯嗎? 那麼嚴重嗎?主耶穌不是叫我們要饒恕人七十個七次嗎?神當然會饒恕真心認罪的人, 但若一個人只是口頭說「我有罪了」, 然後就說「不過…」芸芸, 那人內裏沒有根本改變, 這不是悔改, 這只是政治秀, 掃羅所作的正是如此, 第一次說「我有罪」, 他把責任推到百姓身上; 第二次則請撒母耳可以在百姓面前抬舉他, 這不是認罪, 也沒有悔改!
「我有罪了」, 當回顧過去, 神今天要藉這話給我們甚麼提醒?是否要我們好好反省, 曾經犯過的錯, 並且因此要向神認罪並悔改嗎?請默想以後, 寫下那些過犯, 然後誠心求主憐憫。若真心悔過, 主必會赦免我們的罪, 阿們。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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