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人的地界越過原得的地界;因為但人上去攻取利善,用刀擊殺城中的人,得了那城,住在其中,以他們先祖但的名將利善改名為但。(書19:47) |
這一章繼續報告以色列全會眾在示羅拈鬮分地的情況, 除了便雅憫得了第一鬮外, 餘下六個支派各都分到了地。
A. 第二鬮是西緬支派, 1-9
B. 第三鬮是西布倫支派, 10-16
C. 第四鬮是迦薩支派, 17-23
D. 第五鬮是亞設支派, 24-31
E. 第六鬮是拿弗他利支派, 32-39
F. 第七鬮是但支派, 40-48
G. 約書亞所得地業, 49-51
「他們所得的地業是在猶大人地業中間」(1-9),
當約書亞宣佈西緬支派是抽出來的第二鬮後, 也同時作出這樣的報告, 所以不像其他支派分地時有邊界的敘述, 宣告西緬支派的地業時, 約書只宣讀城邑名稱。[1]
「他們地業的境界是到撒立」(10-16), 拈出第三鬮的是西布倫人, 約書亞這樣宣讀他們所得地業的界線, 然後是這個範圍裏面的十二座城邑。
「他們的境界是到耶斯列」(17-23),
以薩迦人抽得第四鬮, 約書亞宣讀出十六個城邑名字勾劃出他們地業的界線, 並與週圍四個支派為鄰。
「他們的境界是黑甲」(24-31), 拈出第五鬮是給亞設支派的, 這一個支派的地業在應許地的西北角, 共有二十二座城, 西面是大海(地中海), 北面已經是鄰國,[2] 東面與拿弗他利和西布倫相連, 南面則是瑪拿西支派地業。
「他們的境界是從…通到約但河」(32-39), 拿弗他利人得了第六鬮, 他們與亞設為鄰, 同是以色列北部與鄰國接壤地區, 南面是西布倫和以薩迦, 有城十九座。
「為但支派, 按著宗族, 拈出第七鬮」(40), 40-48節報告但支派所得的地, 按這個本來分得的地, 但人應西臨大海, 地業坐落在以法蓮和猶大人中間, 47節是編者按語, 為要指出因為但人始終未能得到分得地業, 後來他們竟越過界線奪了名叫利善的城住下, 並把那城改作但。[3]
「以色列人按著境界分完了地業…」(49), 49-50節報告了約書亞在分地完成後, 才為自己的家族分得地業, 比較當日和他同去窺探地業的迦勒先分得地業, 而他是最後分得地業, 成為分地的完美總結, 當然這也顯明約書亞的大公無私, 成為眾人美好的榜樣。
「這樣,他們把地分完了」(51), 在示羅那裏的會幕門口, 由大祭司以利亞撒和約書亞主持, 在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的見證下, 拈鬮分地就這樣結束了, 他們都認定拈鬮所得的地業都是耶和華上帝揀選賜給他們的。
為甚麼這些地的大小, 所在地區會有那麼大的差異呢? 《約書亞記》沒有告訴我們這方面的原因, 也許是按照他們人口多少, 或有否付出努力而定(見17:17-18), 但卻清楚指出這七鬮所分的地當時仍然未曾被所分支派擁有的, 以色列人要努力按著神的帶領去做才可以得著這些應許地, 不然即使是神應許了, 也可以是得不到的。但支派的人就是因為這樣得不到神的應許。
「但人的地界越過原得的地界」(47), 作者告訴我們當所有支派都在自己所得的地業中得到了地(即使未能全得), 但人卻始終沒有得到在示羅分得的地(士18:1), 他們那樣殺人奪城, 算是有自己支派擁有的地, 可以嗎? 不可以! 神沒有應許給他們那地, 歷史告訴我們但支派最終在十二支派中徹底消失了, 成為以色列人的鑒誡。(參附錄:但支派人小力弱嗎?)
神今天給了我們甚麼應許? 我們一時還未有得著, 怎麼辦呢? 不要擔心, 聖經告訴我們, 到時候滿足, 神給我們的應許必然成就, 千萬不要用自己的方法以為可以得著應許, 那樣做不能得著神的應許, 但人的結果是我們的鑒誡。
【附錄:但支派人小力弱嗎?】
只要稍為查看聖經, 我們就知道, 正好相反, 但支派其實本來在十二支派中人數排行第二, 僅次於猶大(見民26:42-43)。還有, 他們又曾經出過參孫這樣的大能勇士, 但最終未能得地, 事實上在歷代志上第九章的回歸名單中, 已經再沒有但支派的人, 最後在啟示錄的末後十二支派讚美神的行列中, 但人也沒有份(啟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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