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1日 星期一

40.《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耶32:26-44)

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神,豈有我難成的事嗎?(32:27)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26),第26章的下半是上主回應先知的禱告,再次說明把百姓交敵人的手是為了管教,然後說明管教以後會重新建立百姓,又要與百姓另立新約,並說明百姓日後必會在耶路撒冷買田地,確認先知這時買地的意義

A.
上主回應禱告(26-35
  A1 把城交敵施行管教(26-29
  A2
重申審判百姓原因(30-35
B.
上主復興應許(36-44
  B1
必拯救又另立新約(36-41
  B2
照樣福臨再買田地42-44

A1
把城交敵施行管教(26-29):
「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神,豈有我難成的事嗎?」27),上主的回應重申耶利米在第17節說過的話作開始,有點責備先知小信的意味,上主在此重申要用巴比倫王焚燒這城的行動,因為百姓在城中向巴力燒香,敬拜別神惹上主發怒。

A2
重申審判百姓原因(30-35):
上主在此重大衛王朝從立國初年(所謂「從幼年以來」)就已經行的事實,包括他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先知,和猶大的民眾;他們不聽從神不斷差來的眾先知的話,在聖殿中拜假神,更在欣嫩子谷把自己的兒女經火獻給巴力,叫百姓都陷在罪中!這些事情耶和華上帝早看在眼裏!

B1 必拯救又另立新約(36-41):
「現在論到這城」(36),重申過用巴比倫王對猶大施行管教後,36-44節則具體說明管教之後的恩典36-41節先是說明被擄的百姓將會被上主招聚回到此地,使他們安然居住因為耶和華要作以色列的神,要使他們彼此同心,使他們的子孫得福樂,更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31:31-34),為要使以色列人栽植在所賜給他們的土地上。[1]

B2 照樣福臨再買田地42-44:
我怎樣使這一切大禍臨到這百姓」(42),怎樣使大禍臨到也要怎樣使福樂臨到,指的是照著律法書指示過的擊打行惡者和賜福給行義的人。神要百姓看見耶路撒冷城的無人民和無牲畜的荒涼只是暫時的,但日後必然有人置買田地。人必用銀子買田地,在契上畫押,將契封緘,請出見證人,因為我必使被擄的人歸回」(44),對於快將亡國的人來說,誰會看得見呢?誰會相信呢?這正是上主叫耶利米這時買地的原因,他的行動叫很多人看見了並且將契封緘放在瓦器裏14

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神,豈有我難成的事嗎?(27)。從常理看,今天神給我們的應許也有不少是不可能實現的嗎?對在人看是不可能的,然而,神這樣說了,耶利米見證了他的相信,我們也可以見證嗎?

【祈禱】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我們藉著他說「阿們」,使神因我們得榮耀。(林後1:20
主啊,你的應許逐一成就,我對你的信心因此日日加增,我要在逆境時仍然照著你的話語去行,見證福音的大能,阿們。



[1] 聖經學者多認為這一段話是重覆了31章下半的話(31:31-40)。


2026年8月30日 星期日

39.《耶和華沒有難成的事》(耶32:1-25)

主耶和華啊,你對我說:要用銀子為自己買那塊地,又請見證人。其實這城已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了。(32:25)

在報告過30-31章有關以色列人後來可以復興的宣告後,32-33章則是報告先知對回歸必然來到的生命見證,這一章談論的是他在兵荒馬亂時竟然決定買地![1]

A.
買地的時代場景(1-8
  A1
囚在護衛兵院內(1-5
  A2
叔叔買地的請求(6-8
B.
買地過程及祈禱(9-25
  B1
買地在監中進行(9-15
  B2
買地以後的祈禱(16-25

A1
囚在護衛兵院內(1-5):
「猶大王西底家第十年」1),1-5節說明買地事件的背景。1-2節先是說明那時約為主前588年,當時巴比倫的軍隊圍困耶路撒冷,耶利米被囚在護衛兵的院內。3-5節報告西底家王囚禁耶利米的原因,實是因耶利米傳講關乎國亡城破,以及王要被捉的話。(參21:4-7,及37-38章的相關內容[2])。

A2
叔叔買地的請求(6-8):
這裏說明耶利米決定買地的過程,原來這也是上主的默示,先是上主告訴他叔叔的兒子哈拿篾會來叫他買地,然後這事果然發生了,哈拿篾果然去到護衛院的監中找他,所以他知道這是出於神的安排。戰亂期間買地實是不可理喻之舉!(注意「合乎承受之理」是律法的規定,參得4:4)。[3]

B1 買地在監中進行(9-15):
「我便向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買了亞拿突的那塊地」(9a),本段報告了這個買地過程,他沒有去看過那地,全部都在護衛院的監中進行,在耶利米的書記巴錄及護衛院內的猶大人眼前完成。他吩咐巴錄把地契放在瓦器裏,然後說出了上主的話:「將來在這地必有人再買房屋、田地,和葡萄園」(15)。[4]

B2 買地以後的祈禱(16-25):
買地的事辦好了,耶利米就向上主祈禱。在你沒有難成的事」(17),祈禱由這樣的認信開始,接著18-19節是讚美上主的賞善罰惡,並且會照各人所行的施行報應。20-22節是頌揚上主怎樣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美德。23-24節則是說明上主因為百姓的悖逆所施行的刑罰。第25是禱告的結束語句,為甚麼這個結束語流露的不是感恩,而更像是埋怨的話?埋怨上主為甚要在這時叫他做出這瘋狂行動!

在你沒有難成的事」,耶利米不是太天真和無知,也不是瘋了或以氣用事才去買地6-8節的報告提醒讀者,對於上主的話,他曾經有掙扎,也很有保留。因為說到底先知與我們是一樣的平凡人,不是超人。(參雅5:15[5]

在你沒有難成的事」,雖然先知的禱告流露自己的軟弱,信心不足,但他祈禱時開始的這一句話卻引領他照著神的話語做了。今天我們也為神作了甚麼事,卻沒有看見甚麼事發生,然後也在懷疑自己是聽錯了神的聲音,甚至神做錯了嗎?先知這樣的禱告也是我們的禱告嗎即使沒有完全明白,先知還是照著神的話語行了先知的見證給我們甚麼提醒嗎?

【祈禱】
主耶和華啊,你曾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天地,在你沒有難成的事。(耶32:17
主啊,我相信在你沒有難成的事,求你叫我活出如此確信的生命,常常照著你吩咐行事,勇敢走出去,為你作見證,阿們。

後記】在你沒有難成的事」,今天神也給了我們甚麼應許,卻仍未有實現嗎?甚至看似不可能實現嗎?今天我們要把錢財用在天國永恆的事業中,還是只為自己滿足自己所需?今天我們是否也因為看見將來必然會實現的異像和夢想,而計畫明天的的路向,並照著這計畫去做今天的事?對,神沒有難成的事; 知道嗎?因為相信耶穌,「在你沒有難成的事」中的「你」除了是主以外,也可以是我,可以是你

 

附錄:年代小識】
猶大王西底家第十年,就是尼布甲尼撒十八年。(1
以色列及其鄰邦有兩個計算君王在位年分的辦法。一個方法是按照宗教曆從一個尼散月算到下一個尼散月(尼散月是西曆三、四月),另一個作法則是照民事曆從提斯利月算到提斯利月(九、十月)。以色列的一年若是按尼散制度(即從春季)算,西底家第十年就是主前588年三月至587年三月。但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即位紀元的第十八年卻是主前587年三月至586年三月(史料肯定他們是用尼散月制度),若然,兩者就有一年差距。因此根據上述及其他理由,有人辯稱以色列當時是用提斯利制度。不過如此西底家第十年和尼布甲尼撒第十八年便有六個月的重迭了。兩個說法都不有所不足



[1] 有關31:31-34另立新約的信息,很可能就是這時候領受的。

[2] 根據39:1,耶路撒冷被圍攻始於西底家在位第九年。到了第十年巴比倫撤退了部分兵員來對付逼近的埃及軍隊(37:5),被圍的耶路撒冷暫時得到了喘息餘地。所以西底家派人問耶利米是否巴比倫之困已解,但先知卻直言城還是要被巴比倫人所破21:4-7耶利米從耶路撒冷前往亞拿突購買家族地業時,以降敵為由被捕(37:11-14)。他被嚴密囚禁,說是防止耶利米逃跑,其實主要原因是要制止他繼續作先知宣告。

[3] 傳統智慧告訴人,戰亂時最重要的是金錢(黃金),因為土地帶不走,並且國既將亡,地都歸給敵國了,斷不會有人在這時候買地的。

[4] 耶利米因提及國家將亡而被西底家王監禁,但藉著買地這瘋狂行動,他要用行動向眾人說明,他不是對國家失去希望,而是比所有人都更有盼

[5] 以利亞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他懇切禱告,求不要下雨,雨就三年零六個月不下在地上。5:17






2026年8月29日 星期六

38.《另立新約, 寫在心上》(耶31:15-40)

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31:31)

「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3),上主向百姓施行慈愛的講論還沒有完,因為先知還有更多的看見,他不單看見以色列各家重回錫安的歡樂,他更看見上主要和百姓另立新約。

A.
各家回歸錫安景像(15-26
  A1
北國百姓回歸(15-22
  A2
南國百姓回歸(23-26
B.
以色列的全家復興(27-34
  B1
與百姓另立新約(27-34
  B2
百姓的光明前途(35-40

A1 北國百姓回歸(15-22):
上文說明了耶和華招聚北國餘民重回錫安的歡樂以後,這一段說明這樣的事將會怎樣實現。第15節用了一個擬人法說明北國滅亡的傷痛,[1] 16-19節則指出上主要叫哀哭止息因為「你的兒女必回到自己的境界」(17),怎可能呢?可能的,因為上主聽到以法蓮的懊悔嘆息(18-19),因此上主就憐憫她(20),因為以法蓮是上主的長子。北國餘民要做的就是回轉(所謂「當為自己預備指路碑,豎起引路柱」芸芸的意涵)。「背道的民哪」(22a),上主如此呼喚他們,叫他們不要再「反來復去」,並且鼓勵他們要相信上主,因為上主要做一件新事,叫百姓主動環繞上主(所謂「女子護衛男子」的意涵)。[2]

A2
南國百姓回歸(23-26):
說過了北方支派的回歸後,耶利米又在這一段講述他從耶和華領受的另一段默示,叫人看見南國猶大人民回歸的圖畫,那時人們都要稱頌耶和華給他們賜福,農夫和放羊的人都在城中居住,沒有愁苦、沒有缺乏,睡得香甜。

B1
與百姓另立新約(27-34):
承接前面有關北國和南國回歸的景像,27-30節展現神怎樣恩待回歸之民。上主曾經怎樣將百姓拔出和拆毀,必會照樣將他們建立和栽植。因為得罪神的人已經得了他的懲罰,新生代可以復得神的恩典。「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29下),這是當日的諺語,人們用來說明埋怨自己的生不逢時。先知用這諺語說明,上主會止息這樣的事,因為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負責,得罪神的人的罪不會傳給他們的後代。就像當日在曠野的以色列民犯罪都死了,他們的後人都可以進入神賜的地。31-34節是第二段神給回歸之民的應許,他們不單有人口有牲畜可以過新生活,更重要的,神要和他們立新約,藉此得著新生命。注意,所謂另立新約,不是改變了約的內容,而是把約寫在人的心上,律法再不是一些儀文和規條,而是在眾人心裏的指引,那時百姓不用教導鄰舍和弟兄認識耶和華,因為每一個人都必認識上主。[3]

B2
百姓的光明前途(35-40):
這裏展現了兩個美好圖像作為有福確據。35-37節是第一個確據,意思是只要人仍然看見日出日落,四時運轉,上主給以色列人的愛就不會止息,[4] 上主就不會棄絕以色列民的後裔。38-40節是第二個確據,詩歌引領眾人看見耶路撒冷城不單可以重建,更得到擴展,而那些從前拜偶像流無辜人血的山谷都要歸耶和華為聖,[5] 所以耶路撒冷城不會再被拔出,再傾覆。

今天我們也期望教會復興,家庭復興,生命復興,卻好像遙不可及,我們都知道要等待主的日子來到,不少人因遲遲未見那日子來到而灰心。「我以永遠的愛愛你」(3),本章這個主題告訴我們,其實,神不是要我們白等,其實神正在等,等我們認清自己的罪,等我們謙卑跟從主,等我們在過程中經驗主用永遠的愛愛我們,如果我們只是白等,那就太可惜了。

【祈禱】
人不再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29
天父啊,感謝你有赦罪之恩,求你叫我藉著主耶穌的寶血大能,順服聖靈的感動活出新生命,阿們。

【附錄1:罪不會永記,恩典會長存】
人不再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29
為甚麼被擄之民可以回歸,為甚麼以色列可以有復興?就是因為這一個原因,因為神早已揀選了以色列作子民,即使以色列人犯罪得罪神,以致遭受大災禍,但當犯罪的以色列人的除掉淨盡,以色列人將可以復得神的恩典。
被擄前的以色列人始終不悔改,才招致國破家亡,事實上神從沒有離開過以色列人,只是以色列人離開了,當他們悔改回轉,恩典會復臨,以色列必然可以復興。
神不是對付以色列人,神要對付的是罪,甚麼時候罪除掉淨盡,甚麼時候就可以看見神的恩典。因為神愛以色列,因為以色列是神的子民。「他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詩103:9

【附錄2:新約的意義】
「新約」的新,不在於文字形式,而在於神藉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贖,使舊約得著完成與更新。[6]耶利米預言神要在「那些日子以後」與祂的子民另立新約,與昔日藉摩西所立的舊約形成鮮明對比。新約與舊約有三個核心差異:

一、內在性:舊約刻在石版與書卷上;新約則寫在人的心裡,使神的旨意更清楚,也使信徒更有能力遵行(羅 8:24)。以西結與約珥都預告神要將祂的靈放在人心中,使人能活出神的律法。

二、對神的認識:舊約的以色列人雖見過神的作為,卻常忘記祂的心意(士 2:10;何 4:16)。新約之下,每一位屬神的人都能親身認識祂,不再依賴外在制度,而是內在生命的連結。

三、神對罪的處置方式:舊約的獻祭使人「每年想起罪來」(來 10:3);新約則宣告神不再記念人的罪(耶 31:34),因基督一次獻祭,使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 10:14)。

新約的「新」在於其普世性與個人性。舊約是神與出埃及那一代人所立的約;新約卻是神要與「每一個人」所立的約。今日所有相信耶穌的人,都被納入這約中:「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耶 31:33)耶穌在主餐中宣告「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提醒門徒:聖靈要把神的律法寫在人的心裡,使每一位基督徒都能以基督的心為心,看世界、聽聲音、活出與神立約的生命。



[1] 他們的母親拉結不肯受安慰來描繪當日的淒涼(拉結是約瑟的生母),北方支派的主要由約瑟家的以法蓮支派和瑪拿西支派組成,所以用拉結的「哭她兒女」描繪北國滅亡後的荒涼淒慘的圖畫。

[2] 上主與以色列常以丈夫與妻子的關係作比喻,「女子護衛男子」(22)說的就是上主要做的新事,那個女子(以色列)會環繞(護衛)男子(上主,丈夫)。

[3] 對比從前他們把神看為民族的神,國家的神,而不是個人的神。

[4] 耶和華在救恩歷史中的計劃不會因為以色列人所行的受阻,以色列人失敗了,但神沒有失敗,因為神是守約施慈愛的的。以色列人背約並未使耶和華與以色列「斷絕」(36)。(「斷絕」原意為「停止、止息、不再存在」。

[5] 指向從前百姓在欣嫩子谷拜巴力,使陀非特變作殺戮谷的往事。(見7:3119:6)。

[6] 真正的「新」,在於神與人建立一個全新的關係。太 26:28 和可 14:24 中的「新」字在部分抄本出現,但原文只是「立約的血」,後來抄經者為與路 22:20、林前 11:25 的主餐傳統一致而補上。舊約中只有耶 31:31 明確提到「新約」;新約則出現六次(林前 11:25;林後 3:6;來 8:8139:1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