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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這樣,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永遠享福。(申12:28) |
這段經文看起來與前一段十分相似,內容也有重複;其實這是對前文的講論作細節講解和說明。(比較20-25節與15-16節;26-28節與6-7,17-18節。)
A. 住得遠了(20-25)
A1 可以吃肉(20-22)
A2 不可吃血(23-25)
B. 仍要獻祭(26-28)
B1 仍要獻祭(26-27)
B2 專心行善(28)
A1 可以吃肉(20-22):
針對吃肉的事,20-22節指出,當日後以色列人地業加增,住處已經遠離那中央聖所,不易去到那裏時,百姓可以隨心所欲吃肉,而不受要到中央聖所獻祭的規限。如上文已提及過的,只要不吃血,他們可像吃羚羊與鹿一般吃用就可以了。
A2 不可吃血(23-25):
23-25節補充說明不吃血的原因,摩西在這裏重申上主之前的教導,因為血是生命,故此吃帶血的肉,等於活吃那動物,這是上主所禁止的,因此不能吃(不可吃血教導詳見利17:10-14)。
B1 仍要獻祭(26-27):
「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26),雖然住得遠了,百姓可以隨著需要在住處吃肉,但百姓並非因此就不用去聖所獻祭了,所以摩西在26-27節提醒百姓,為了還願和獻上分別為聖之物,百姓仍然要去中央聖所獻祭。摩西在第28節強調,百姓要謹守聽從神所吩咐的話,惟有如此,百姓才可以在神眼中被看為善和看為正,百姓和他們的子孫才可以永遠享福。
看為「善」與看為「正」的,是甚麼事呢?誰來定的呢?聖經告訴我們,「善」和「正」的意義並非由個人的喜好或訴諸大眾的意願作決定的,這是主耶和華決定的;對當日的以色列人言,或我們今天言,都已經藉著聖靈給我們啟示了(提後3:16)。神「看為善」的,就是人照著聖經啟示的教導行事;神「看為正」的,就是人順服聖靈引領的做事方式;前者是要做的事,後者是做事的方式。
「聽啊,以色列」(6:3,4;另參11:13),申命記已經用了6-11章說明對上主的話語要有的態度。12:1-28教導我們,首先要留心聽的,就是要活出敬拜的人生,按著上主的吩咐作敬拜,絕不可以照著世界的方式去做,而必須要照神看為善和看為正的方式,照著去行,我們都可以永遠享福,今天我們有享受這福嗎?若果還沒有,那是因為甚麼?
【祈禱】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將 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啟2:7)
天父上帝啊,求你給我一顆謙卑的心,給我一個順服的靈,好叫我可以聽到你的話後,照著你的吩咐行,愈來愈像耶穌,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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