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5日 星期二

62.《最大的誡命》(太22:23-46)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太22:37-39

眼見撒都該人無功而還,在場的法利賽人就當場商議,想找個什麼法子試探耶穌,其中一個人是律法師,熟識律法的教導,就想用律法的爭議題試探耶穌,大概想知道耶穌對這問題的立場,因為當時不同門派拉比對此有不同看法。

A.
律法師提問。34-40
  A1
最大誡命是哪一條,34-36
  A2
兩條誡命道理總綱,37-40
B.
耶穌的問題。41-46
  B1
基督是誰的子孫呢,41-42
  B2
大衛為何稱他為主,43-46

最大誡命是哪一條(34-36):
「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34),那時法利賽人中的律法師見撒都該人知難而退後,就向耶穌提出「律法上的誡命」何者最大的問題,當時拉比猶太教的會堂律法誡命共有613條(包括248條是不可做的,365條是當做的),本來其中沒有那一條是最大的,但不同的拉比卻有各自的取向,所以這樣問的目的本來是知道耶穌的取向,[1]這是關乎如何正確理解和實踐律法的核心命題。這也是當時兩派拉比,即希列(Hillel)和煞買(Shammai)的爭論熱議的題目之一。[2]

兩條誡命道理總綱(37-40):
耶穌的答案卻是他們意料之外,因為耶穌的的答案上半是猶太人的「示瑪」(Shema,申6:5),[3] 而不是613條裏的任何一條,律法師當然明白這是猶太人律法的根源。不過耶穌回答的下半是引用利19:18,把愛人的律例上升至與愛神同等卻是他們所不會講論的。

基督是誰的子孫呢(41-42):
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42),回答過律法師的問題後,耶穌隨即向在場的法利賽人提出這問題。「是大衛的子孫」(42),這是所有猶太人都知道的標準答案(見太20:30),何用多此一問?正當法利賽人心裏這樣輕視這問題時…

大衛為何稱他為主(43-46):
當律法師一時未能跟進發問時,耶穌這時反各為主,引用詩110的內容向法利賽人提出問題:「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45),這是當時眾人熟識的彌賽亞詩句。這問題可難倒這些法利賽人了,於是他們也像撒都該人一樣知難而退。「從那日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46),作者此說實是說明對耶穌的挑戰和試探至此結束,因為他們未能從耶穌言中找到破綻。[4]

今天我們也因為相信耶穌而遇上不同挑戰,苦於找到應對的方法嗎?這也是耶穌當日所遇到過的,回應這些挑戰和試探時,耶穌總可以從聖經找到出路,相信嗎?我們遇到試探時,也必可以從聖經的話語中找到出路,阿們。

【祈禱】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10:13
主啊,當我遇到試探時,叫我相信,藉著聖經的話語和聖靈的啟示我可以找到出路,因為你必會開出路,我必能找到,阿們。



[1] 拉比們長期為此爭論不休。有的認為「獻祭」的誡命最大,有的認為「佩戴經文」的誡命最大,有的爭論關於「潔淨」的條例,有的則強調「節期」的重要性。

[2] 注意613條律法是拉比猶太教為會堂聚會制訂的成文法例,本身雖然都是從摩西律法取材,但卻不能取代律法,這613條本意是幫助人明白摩西律法,但後來卻已經成為百姓的重擔,並且取代了對摩西律法書的理解,但憑著這613條去認識torah則成了斷章取義,實際是對律法一知本解,最常見的就是有關耶穌在安息日治病的不滿。

[3] (示瑪)Shema是希伯來文,「聽」的意思。是猶太人每天唸誦三段聖經經文的統稱(申6:4-911:13-21,民15:37-41),提醒猶太人常記在心。

[4] 大誡命的經文其實本來就是聖經律法書裏的教導,耶穌指出這兩條是舊約聖經裏一切教導的總綱。面對挑戰耶穌從聖經裏找到答案。



62.《自卑的必升為高》(太23:1-12)

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23:12)

「那時,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1),當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試探都無功而退後,耶穌就對聖殿裏包括門徒在內的眾人指出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偽善。

A.
論文士法利賽人。1-7
  A1
要講摩西講的話,1-4
  A2
虛假的不可效法,5-7
B.
論拉比的稱呼。8-12
  B1
只有基督是師尊,8-10
  B2 自卑的必升為高,11-12

要講摩西講的話(1-4):
耶穌指出文士和法利賽人本是被任命作教導摩西律法的人(坐在摩西的位上),所以「凡是」他們講關於律法的內容都應該用心聽,只是眾人更要用心觀察他們的行為,是否與他們所講的一致,因為他們總是「能說不能行」,特別是常常叫人守住他們制定的規條,美其名說是按摩西律法中的規定(所謂的613條律法),叫人遵行,而其中難行的部份,卻恃自己的身份可以不用守。[1]

虛假的不可效法(5-7):
所以耶穌接著說文士和法利賽人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凸顯自己的身份,於是他們「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繸子做長了」(5),以表敬虔,[2] 這種惟恐人不知的虛假敬虔,實是偽善;此外,他們又「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裡的高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6-7),眾人稱呼他們作拉比本是合宜的但他們卻沒有與拉比相稱的行為,所以他們實是枉稱為拉比!

只有基督是師尊(8-10):
耶穌在此進一步指出指出文士和法利賽人除了喜歡人稱他們作拉比外,又喜歡人稱他們父,儼然把自己化身作父神在地上的代表;所以他必須要指出只有基督一位是他們的師尊,也只有差人子來到世上的神是他們的父。權力使人離開父神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問題根源,是「權力使人腐化」的悲哀。[3]

自卑的必升為高(11-12):
這是耶穌這番教導的總結,「自高的」指的正是剛離開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是在猶太人中「為大」的,因為這樣,他們就會有權有錢有地位;事實呢?耶穌清楚指出他們的謬誤,「作你們的用人」才是真正的「為大」!為甚麼呢?因為願意自己卑微的,才會被天父尊榮,因為天父的尊榮不是人可以奪取的,而人只有藉著服事才會被父神尊榮。「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19:14),這是對門徒和眾人的教導

多數人都想得別人稱讚,被人尊榮;耶穌卻告訴我們,若然人不能得到天父的尊榮,用自己的方式得到的所有都是徒然,人怎可以得到天父的尊榮呢?人若能像小孩子一樣的聽從天父的話,都可以得尊榮。

【祈禱】
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太19:14
天父啊,求你給我一顆謙卑的心,一個順服的靈,好讓我走在你的旨意裏,更多順服你,更多倚靠你,如同耶穌的生命,阿們。



[1] 如一些獻祭條例,或在殿中的奉獻捐項等。

[2] 本來按示瑪的教導(申6:9),以色列人要把律法戴在身上,猶太人至今仍會把經文戴在身上,掛在門框車前的擋風玻璃等。

[3] 他們多擁有公會議士的身份,見23:50,羅馬政府當時實行猶人治猶政策,從太人中選出七十人作議士組成公會(Sanhedrin),這些人大多為祭司、文士和法利賽人等。耶穌嚴正指出只有基督才是人們學摩西律法的老師,因為基督是天父上帝差來叫人真正認識律法的人子




2026年5月4日 星期一

61.《神是活人的神》(太22:15-33)

 

「論到死人復活,神向你們所說的話,你們沒有念過嗎?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而是活人的神。」(太22:31-32

聽畢耶穌的三個比喻,法利賽人就離開了,耶穌的話沒有改變他們殺害耶穌的想法,於是他們打發自己的門徒同希律黨人去見耶穌,繼續用問題刁難耶穌。

A.
納稅給該撒的問題。15-22
  A1
希律黨人的問題15-17
  A2
該撒的物歸該撒,18-22
B.
復活後妻子的問題。23-33
  B1
女子嫁兄弟七人,23-28
  B2
復活後不娶不嫁,29-33

希律黨人的問題(15-17):
這一次他們問耶穌:「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17),注意這問題問的其實不是「可以不可以」,而是「合法不合法」(希臘原文是exesti),[1] 而問及的法是一語雙關的,既是羅馬的法律,也是摩西所傳的律法。另外還要注意的是問及的稅是指人頭稅,[2] 這是一個兩難的問題,因為當時的銀幣都有「該撒是神」的鑄字,因此希律黨人鼓吹以色列人日常用一種沒有鑄字的代幣,[3] 所以當時他們問的很可能是有關這做法是否合法的問題。所以耶穌若說納稅給該撒不合法嗎?這是公然搧動不服從國法的罪;但說是合法嗎?卻又與民心相違。(參附錄: 上稅的錢)。

該撒的物歸該撒(18-22):
耶穌叫人拿來一個「上稅的錢幣」,然後問他們:「這像和這號是誰的?」20),他手中拿著那上稅的錢幣發出這問題(用問題作回答是拉比常用的答問手法),當眾人都回應說「是該撒的」,耶穌就宣告:「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21)。滿以為用這問題可以捉住耶穌話語中甚把柄,好去控訴耶穌的法利賽門徒和希律黨人希奇耶穌的回答案,既不能找著甚麼把柄,就離開了。

女子嫁兄弟七人(23-28):
這一天,不相信復活的撒都該人來到問耶穌:一個女子因未有生子,先後嫁給兄弟七人,當復活的時候,這女子是七人中哪人的妻子。對於撒都該人,他們只接受經由弟娶兄嫂帶來的家族延續(見創38),因為他們否定復活的可能,對他們來說,若真有復活,這個矛盾是不能解決的。[4]

復活後不娶不嫁(29-33):
耶穌指出他們錯了,他們錯在不明白聖經,錯在不明白神的大能(29)。人在世上的嫁娶是為了延續後代,但復活的時候,人既然永存,就不用嫁娶去延續後代,所以不再有是誰的妻子這問題。[5]
耶穌反問撒都該人有否讀過:「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32),撒都該人都熟識這段出3:16經文,所以耶穌問的實是究竟他們有否真正明白經文意義;這提問實是指出撒都該人只關心死人的錯謬態度,[6] 而忽略了上帝是活人的神,因為「我是」(ego eimi)這詞在那經文有「現在是」的強調用意。

無論是面對政治上的陷阱,還是理性上的質疑,人若只看見地上暫時的權柄或有限的邏輯,就不會明白天國文化的法則。耶穌教導門徒:既要忠於地上的職分(納稅),更要忠於天上的主權;既要相信復活的奧祕,也要明白神的大能超越人間的制度與觀念。最終,人當以敬畏神為核心,而非被任何世上的爭論牽著走。

【祈禱】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導他們遵守。看哪,我天天與你們同在,直到世代的終結。(太28:20,和修)
主啊,叫我曉得分辨當歸給祢的分,並賜我信心確信復活的大能,認定你是以馬內利的主,天天與我同行的神,為要事奉祢,阿們。

【附錄: 上稅的錢】

「上稅的錢」就是羅馬的得拿拉(即20:1-7提及工人一天工資的一塊銀錢),這是一個銀幣,嚴守律法的猶太人對使用這羅馬錢很是反感,因為上面鑄有皇帝的頭像(十誡不允許製作任何人像)並一句題辭,稱他為「神的兒子」。於是,為表示尊重猶太人的自尊心,在當時的商品交易巿場上允許通行一種專門的銅幣,上面沒有這些標記,這樣,猶太人除了付他必付的稅銀時使用得拿利之外,就不必去動他們厭惡的銀幣了。--《馬太福音,丁道爾聖經註釋》



[1] 這個字的意思是「合法」,不是「可以」Tell usthenwhat you think. Is it lawful to pay taxes to Caesaror not?" 22:17ESV.

[2] 聖經學者指出原文是單數,又沒有注明是關稅,營業稅等,所以應是人頭稅,這稅是管治者對被管治之民所收的稅。

[3] 以色列人只相信耶和華上帝是神相違背,交稅用代幣可以既可以滿足羅馬國法,又可以滿足摩西律法中以色列人是的神百姓的要求。

[4] 撒都該人只相信五經,而復活的主題只在先知書(如賽26:19)和著述出現(但12:2)。耶穌既已多番對門徒提及他將要受害並會復活(16:2117:2320:19),這些言論定然也會在跟從耶穌的群體中談論,撒都該人就是沖著這言論來挑戰耶穌,說明復活之說的謬誤。

[5] 有學者提出人生在世的婚姻關係是神讓人藉此先嚐神人關係的美好,復活以後神人既然永享同在的關係,婚姻關係就不再需要。

[6] 撒都該人只信摩西五經,所以耶穌也用摩西五經指出他們的錯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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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3日 星期日

60.《被召的人多, 選上的人少》(太22:1-14)


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22:13-14


耶穌已經對來試探他的法利賽人說了兩個兒子(21:28-32和凶惡園戶(21:33-40)比喻,藉此說明娼妓和稅吏竟然比祭司長和長老們早進天國,和神的國要從他們奪去。耶穌這時又對他們說出另一比喻,進一步說明天國的法則。 [1]

A. 王為兒子擺設婚宴。1-10
  B1 被召的人不赴席,1-6
  B2 另召其他人赴席,7-10
B. 已入座賓客被驅逐。11-14
  B1 沒有禮服的賓客,11-13
  B2 被召多選上的少,14

被召的人不赴席(1-6):
先知和智慧書等多處把上主的心主題(參賽25:6,詩23:5,箴9:1-6等)。他打發僕人去請客人,但他們卻不肯來。王再打發別的僕人,說:「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畜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那些人不理會就走了:一個到田裡去,一個作買賣去,其餘的竟拿住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這段顯示神國邀請是何等豐盛與迫切,但人卻被世俗纏累(田裡、買賣),甚至敵對神的使者。拒絕邀請就是拒絕神的恩典,後果嚴重。

另召其他人赴席(7-10):
王大怒,派兵除滅那些兇手,燒毀他們的城。王對僕人說:「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僕人就出去,把路上遇見的,不論善惡都招聚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這一段說明拒絕福音的人將面對審判(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也是預表),而救恩轉向外邦人和原本不配的人。神不偏待人,只要願意回應的都可以來。但注意「不論善惡」指人不靠自己的義,而是單憑邀請進到筵席。

沒有禮服的賓客(11-13):
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裡有一個人沒有穿禮服。王問他:「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王就吩咐使者:「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必須要明白,禮服不是出席者自備的,應是主人提供的(當時習俗,主人會為客人預備禮服)。不穿禮服代表無視主人為蒙召者的預備,生命沒有改變(沒有穿上新人,未能得著因信稱義的恩典),這警告教會中有人看似在筵席裡,卻沒有披戴基督的義,到審判時便站立不住。

被召多選上的少(14
主耶穌總結:「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神邀請所有人得救恩,但唯有真正領受恩典、以信心回應、又活出與蒙恩相稱生命的人,才被選上。禮服是神所賜的義(基督的救恩),拒絕它等於拒絕福音核心。這既是警告也是激勵:我們既已蒙召,就要持守所信,免得在豐盛筵席上被丟棄。

耶穌用這比諭指出許多猶太人因拒絕耶穌而不能進天國,同時也是提醒後來者,即是後來因信耶穌而可以有份進天國的人(包括外邦人、娼妓和稅吏等),相信耶穌以後,要有新生命新生活,否則他們仍然與天國無份。

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14),神既然因為以色列人的悖逆而把本來已蒙呼召跟隨者棄掉,同樣的事也可以發生在其後蒙呼召的人,我們就是那些後來蒙呼召的人。我們有因蒙召而披戴基督嗎?穿上新人嗎?

【祈禱】
「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4
聖靈啊,求你常常充滿我,叫我常聽到主的聲音,靠著所得的力量活出披戴基督生命,結出屬靈的果子,活出與蒙恩相稱的生命,阿們。

【後記】
「王為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的比喻並非直接引用某一節舊約經文,而是紮根於舊約中「彌賽亞的筵席」的意象。這個意象以多種形式貫穿於先知和智慧書的預言中,為耶穌的比喻提供了重要的神學背景:耶穌比喻中「不論善惡都來赴席」(太22:10)的普世呼召與萬軍之耶和華「必為萬民擺設筵席」(賽25:6)遙相呼應。耶穌的比喻中也說明了神邀請的對像,參「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筵席」(詩23:5)。箴言 9:1-6將「智慧」人格化,描述她「宰殺牲畜」,「調和旨酒,設擺筵席」;並打發使女出去,邀請「愚蒙人」和「無知的人」來赴宴。這與天國王為兒子擺設婚宴,並差派僕人四處邀請人的景象在形式上高度相似。總而言之,娶親的筵席這個比喻,其核心的神學源頭是以賽亞書對彌賽亞時代普世救恩筵席的預言,其文學和象徵手法也受到了詩篇和箴言等書中筵席意象的影響。


[1] 然後他們才離開,不過很快法利賽人就叫他們的門徒顆同希律黨人用另外的方法試探耶穌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