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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18:20) |
「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些小子的一個」(10),有關天國的人際關係觀的長篇講論,除了1-9節的兩番講論後,10-20節又有另外兩段講論,其一是說明神盼望人人都可以進天國,其二則是說明有容乃大的真理。
A. 迷羊的比喻。10-14
A1 神要尋找失喪的,10-11
A2 神不願一個失喪,12-14
B. 犯錯的弟兄。15-20
B1 兩三個人作見證,15-17
B2 兩三個人的聚會,18-20
神要尋找失喪的,10-11
10-14節是天國文化的人際關係觀的第三段講論。緊接第10節的講論,耶穌仍然用小孩子作說明,叫眾人不要輕看他,因為天父清楚知道人怎待這孩子。「他們的使者」是指人的守護天使(當時猶太人觀念,認為每一個人都有一個守護天使[1])。耶穌的意思是,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子,在神的國度裡都有直接面見神的使者為他們服務,耶穌此說實是說明每一個人在天父眼中都一樣重要。[2]
神不願一個失喪(12-14):
耶穌在此用迷羊的比喻為第10節作進深解說,天父十分關心失落了的羊,不會放棄那迷失的,會用盡一切方法去找,當找著了就十分高興;注意所謂「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的意義,耶穌無意說明「走迷的羊」比「在羊圈的羊」更重要,而只是強調天父會為能夠找回「走迷的羊」歡喜快樂。這是浪子家故事中,大兒子對父親的誤解,(見路15:27-32);注意,按路加福音的向度看,迷失的羊更可能指向拒絕耶穌的,或是信心軟弱跌倒的。所以,耶穌在第14節總結說:「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裏失喪一個」。
兩三個人作見證(15-17):
15-20節是天國文化的人際關係第第四番講論,耶穌向門徒提出了一個假設情況,若有弟兄犯錯得罪了門徒,門徒首先要做的是自己努力挽回他,若未能解決,可以找教會中的兩三人幫忙,若仍未能成功,最後才訴諸教會公決(注意教會要等到五旬節以後才出現,這裏指的是跟從耶穌的群體),如果那人仍然不願意回轉(參18:3),並且不再參與教會聚會了,那時才可以視他如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兩三個人的聚會(18-20):
耶穌這裏重提之前宣告過的給教會的權柄(16:19)。注意,之前提及這權柄時焦點是對抗陰間的門,即魔鬼的攻擊和破壞,然而這裏講論此權柄時卻是處理內部的問題。耶穌此說實是說明教會擁有權柄處理教會裏的人事糾紛產生的問題。[3]「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20),耶穌重提教會的權柄無意叫信徒事事素諸教會公決,事實上耶穌好想告訴信徒只要把事情交托給主,問題必然可以得到解決,所以他說了這話,目的是要讓人知道只有兩三個人奉主的名聚集商議的事,一樣會有同等的權柄,一樣的可以使人得釋放或被捆綁。[4]
神不願意一人沉淪(彼後3:9),然而不少人因在教會裏與人不和而離開教會,耶穌這裏卻教導我們,在天國的文化裏,要勇於饒恕別人的過犯;這樣的人在天國裏就是最大的。
有容乃大,是中國人一則古訓(源出《尚書》),意思是人若能容納不同觀點和事情,就是大的。然而甚麼人可以做得到呢?中國傳統教導是多讀聖賢書,達到外聖內皇的境界者才可以,這真是談何容易!但聖經告訴我們,因為相信耶穌,靠著聖靈的大能,神話語的指引,門徒都可以做得到。
【祈禱】
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路11:4上)
主啊,請給我力量可以寛容那些曾經得罪過我的人,叫我可以更明白和經歷你的救贖大功,並且更深認識寛恕的力量與恩情,阿們。
[1] 參希伯來書1:14提到天使是為承受救恩的人效力。
[2] 注意早期抄本有第11節「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其神學思想與路加福音19:10一致,常被視為對第10節的解釋。
[3] 馬太福音譯作教會的字也是後來在使行傳時的同一個字ecclesia,這個字原來的意思是聚集,按教會出現前,這個字指向的很可能就猶太人會堂的聚集,耶穌的教導本來就是在會堂裏講論的,所以耶穌用這字時,實是說明會堂的人要聽從他的教導活出天國文化的人生。
[4] 為19-20兩節的言論賦予權柄,很可能要為才提及兩三個人在一起處理教會糾紛提供理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