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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是因你們的信心小。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它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太17:20) |
報告過耶穌的登山變像後,耶穌與門徒回到迦百農,馬太又報告了三個事件:醫治被鬼附的男孩、第二次預言受難,以及納稅的神蹟。這三事分別展現了信心的威力、受難的必然,以及神子在世上的謙卑與權柄。
A. 治好鬼附的孩子。14-21
A1 門徒的趕鬼失敗,14-16
A2 屬靈權柄的來源,17-21
B. 耶穌再次預告受害,22-23
C. 魚口得錢去交稅銀,24-27
門徒的失敗(14-16):
一位父親因兒子受鬼折磨,曾求助於門徒卻未能得醫治,見耶穌回來,於是跪在耶穌面前請求醫治。門徒曾被耶穌賦予權柄(太10:1),並曾經成功趕鬼(見路10:17等),但這次卻是失敗。[1]
屬靈權柄的來源(17-21):
「不信又悖謬的世代…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17),這是耶穌對那父親的回應,是耶穌對那時代的嘆息。耶穌斥責污鬼,孩子立刻得醫治,待那對父子離開後,門徒就問耶穌為何他們不能趕鬼,耶穌指出原因是因門徒的「信心小」,但從耶穌隨即提出他們只要有如芥菜種那麼小的信心,就能移山;我們有必要理解耶穌所謂的「信心小」指的是門徒的信心沒有成長。從耶穌其後的補充提及「這一類的鬼非用禱告禁食不能趕出去」可知,門徒未能趕鬼實是因為他們的禱告不效力,也許是因為曾經有過成功經驗,他們這次醫治那孩子時沒有禱告或沒有足夠禱告,又或是他們的禱告操練不足致令信心沒有增長。[2]
耶穌再次預告受害(22-23):
耶穌再次預告祂將被交在人手裡、被殺、第三日復活。這段預告緊接在門徒失敗與信心教導之後,顯示信心的核心不是能力,而是耶穌的救贖工作。門徒因聽見耶穌要受死而憂愁,因為他們仍以為彌賽亞應該帶來勝利,而不是受苦。耶穌的預告提醒信徒:信心不是建立在神蹟、成功或屬靈表現上,而是建立在耶穌的十字架與復活。耶穌的死顯明神對罪與邪惡的審判,祂的復活顯明神對死亡的勝利。信心不是「我能做什麼」,而是「耶穌已為我成就什麼」。當信徒的信心根基放在基督的救贖,而不是自己的能力時,生命才能真正站立得穩。
魚口得錢去交稅銀(24-27):
王的兒子本不需納稅,作為神的兒子,耶穌理應不用交聖殿的丁稅。[3]然而耶穌卻選擇順服制度,「免得觸犯他們」。耶穌並非被動妥協,而是主動以愛與和平為優先;於是吩咐彼得去釣魚,魚口裡會有一塊錢,足夠兩人的稅。這顯示天父的供應與耶穌的主權。
在現代社會的挑戰面前,我們是否常像門徒那樣感到無力?耶穌提醒我們要常常禱告,信心就可以芥菜種般增長,這信心建基於十字架的救恩,和復活的大能。納稅的神蹟教導我們在世上的生活智慧:我們固然擁有天國子民的尊貴身分,但這身分並非用來標榜特權,而是用來在社會中行使愛與體諒。我們應當像耶穌一樣,在真理上絕不妥協,但在生活習慣或禮儀上,願意為了他人的益處而退讓,這才是真正成熟且有權柄的生命。
【祈禱】
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它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太17:20)
主啊,我信,但信心不夠,求聖靈常常來充滿,叫我的信心可以加增,更多經驗你的大能,阿們。
[1] 這提醒信徒:即使身處信仰群體、即使曾經有過屬靈經驗,人仍可能在關鍵時刻失敗。人的能力並不等於神的能力,屬靈的事不是技巧,而是與神的連結。
[2] 屬靈權柄不是技巧,而是生命與神的深度連結,門徒雖然已被授權,但卻常因著恐懼、經驗,和對神的不理解而未能用信心發揮所授的權柄。
[3] 聖殿稅事件看似與前文無關,但其實延續了信心與身份的主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