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5日 星期五

72.《出賣耶穌,是我嗎?》(太26:14-25)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地問他說:「主,是我嗎?」(太26:21-22

「當下」(14),預告過耶穌將要受害後,本段經文接著就說明於這個時候,耶穌受害的事已經在幕後進行,十二門徒中稱為加略人猶大的,這時去見祭司長。

A.
猶大為錢出賣耶穌,14-16
B.
和門徒同度逾越節。17-25
  B1
到某人家過逾越節餐,17-20
  B2
耶穌說有人要出賣他,21-25

猶大為錢出賣耶穌(14-16):
「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15)?為甚麼猶大會出賣耶穌?是因為他貪錢(約12:6),而他已經知道祭司長要對付耶穌,所以主動提出這冷血交易,結果祭司長為此給了他三十塊錢,這是工人三個月的工資。[1]

到某人家過逾越節餐(17-20):
當猶大在祭司長那邊確定了賣耶穌的事,耶穌這一邊則吩咐了門徒進城去找人預備逾越節筵席(顯示他們討論這事時在城外,可能在伯大尼),門徒照著耶穌的吩咐到某人那裏傳話說:「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裏守逾越節」(18),耶穌這樣的吩咐再一次顯示在這一週發生的事,都是在他的安排中進行,並非像某些人以為的都是偶然發生。

耶穌說有人要出賣他(21-25):
當眾人正想著藉這筵席預備迎接新年的時候(逾越節是猶太人的舊曆新年),當門徒本來都興高彩烈享用晚宴時,耶穌卻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21),這一句話叫這晚上的氣氛被翻轉了,再沒有歡愉,只有緊張!「主,是我麼?」(22),門徒們沒有了歡笑,只是一個接著一個發出這問題。「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就是他要賣我」(23,逾越節筵席的食物都放在一個公用的大盤子裏的,坐席者吃用時要不斷地從中取食,也即是「蘸手」的意思。既然眾人都是這樣取食,耶穌這說話就叫大家糊塗了。「你說的是」(25下)。不過,這是耶穌對猶大那問及「拉比,是我麼?」時的回應,看來這是猶大和耶穌在席間某時刻的私下對話,所以其他們徒並沒有聽到,否則門徒定然會即時斥責他或驅走他,但這些事都沒有發生。

「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15下),就是為了這一筆錢,猶大出賣了耶穌,三十塊錢固然是一個可觀的數字,不過作者特別記下這個數字(其它福音書沒有這記錄),更可能是叫猶太背景讀者想起撒加利亞先知的宣告,說明在末後的日子以色列人為了三十塊錢失去了神賜下的榮美(亞11:12)。[2]

「賣人子的人有禍了!」(24),為甚麼耶穌只是說了這話,和私下向猶大說「你說的是」(25下),因為耶穌深愛猶大,好想挽回猶大,好讓他可以懸崖立馬,可惜猶大雖然聽到了,也意識耶穌給他的機會,這些呼籲沒有使他回轉,而是隨即離開(馬太福音作者沒有報告),當時其他門徒以為是耶穌叫他出去買些甚麼過節(詳見約13:29-30),其實他是去把大祭司的人叫來捉拿耶穌(見太26:47)。

是我麼?」(2225),當時其他門徒和猶大都這樣問耶穌,今天我們也打算甚麼事情,雖然明知那樣會使神的名受虧損卻仍然去做嗎?主也藉甚麼方式給我們提醒,或藉聖靈的感動叫我們趕快停止嗎?我們怎樣回應呢?要繼續做嗎,還是向主認罪悔改?求主憐憫,求聖靈加力,叫我們轉眼仰望耶穌。

【祈禱】
猶大受了那點餅,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約13:30
聖靈啊,求你光照,給我力量,不要走進黑暗裏,叫我知道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回轉歸向你。



[1] 三十塊錢原文是30 agurion,相當於120錢銀子(denarion),比較20:2,工人一天的工資是一個錢銀子(denarion),所以猶大賣主收入是工人120天工資。

[2] 當日不聽從上帝話語的以色列人用三十塊錢給牧人作工價11:12以為可以叫牧人聽他們的話但牧人卻被告之要把三十塊錢丟棄說明以色列人的「榮美」失去。

2026年5月14日 星期四

80《猶太人的王》(太27:27-44)


「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太27:42

 「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27a),耶穌已經被判釘十字架的死刑了,已經被鞭打得遍體鱗傷了,為甚麼兵丁這時候把他帶進衙門(總督府,和修本)?因為他們要羞辱他。全營的兵這時都聚集到巡撫衙門前(約有六百人,都不是猶太人),兵丁這樣做很可能是長久以來的種族矛盾使然,例如他們早就對猶太人把他們視作狗和不潔等的態度氣在心頭。

A. 兵丁戲弄耶穌。27-30
  A1
全營兵丁到衙門,27
  A2
穿袍帶冠吐唾沫,28-30
  A3
戲弄完釘十字架,31
B.
耶穌被打十字架。32-44
  B1
西門被迫背十架,32-33
  B2
拈鬮分耶穌衣服,34-36
  B3
眾人嘲不能自救,37-44

穿袍帶冠吐唾沫(28-30):
因為王巡行時都會穿上紫色衣裳,[1] 所以他們把士兵的朱紅色斗篷披在耶穌身上權作紫色的袍,耶穌的衣服既已被他們脫了,這斗篷沒有給光著身的耶穌遮醜,而是更為凸出!「恭喜,猶太人的王啊」(29),兵丁佯裝是跪在耶穌面前,說出這樣的話,這時的耶穌因為被他們戴上了荊棘冠冕,正是頭破血流,他們這樣做要說明猶太人妄想作王,只有頭破血流。[2]

戲弄完釘十字架(31):
兵丁其實大多不知道耶穌是誰,他們羞辱耶穌,[3]只因為受了彼拉多的指示。這把他之前在眾人面前洗手以示與殺害耶穌無關的偽善顯露無遺。[4]

西門被迫背十架(32-33):
為甚麼記下個無辜路人的名字呢?因為這一個不幸被找來當這苦差的非洲黑人,在這一次去各各他的路上與耶穌相遇,生命完全改變了,日後他成了基督徒,他的兩個兒子魯孚和亞歷山大日後更成為羅馬教會的領袖(見可15:21,羅16:13)。

拈鬮分耶穌衣服(34-36):
調和的酒有麻醉的作用,喝過的人可以減輕釘十字架的痛楚,[5] 耶穌不肯喝這酒不是因為酒很苦,而是因為他要保持清醒。衣服是有價財物,本應歸還犯人家屬,但那些在場看守耶穌的兵丁卻分了耶穌的衣服,很可能是因為耶穌的家人和門徒那時都不在場,[6] 但這樣卻叫彌賽亞詩的話語成就(詩22:18)。

眾人嘲不能自救(37-44):
耶穌的罪名是「猶太人的王」,並用牌子釘在他的十架上,[7]這個罪名被在場的人戲笑,包括「從那經過的人」(39),這些人其實就是之前誣告耶穌拆毀聖殿的人(26:61),[8] 看見這個牌子就譏誚他枉稱為神的兒子;還有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指著那牌子戲弄著說:是以色列人的王」;甚至和他同釘的其中一個強盜也因看著這個牌子嘲笑他。

耶穌被判死刑的罪名是「猶太人的王」,因為在大祭司家中承認了自己是基督(26:64),耶穌宣稱了自己的這個身份,更因為在彼拉多面前這樣承認過自己的身份(27:11),也因為這身份,被釘十字架前,他被羅馬兵丁羞辱了,甚至在十字架上仍然被羞辱,為甚麼會有這樣的事呢?因為這本來就是耶穌的身份,事實上,這一個牌子正是耶穌作為天國君王這身份的歷史證據,是標誌著耶穌得榮耀的時候。

二千年來無數人都像耶穌一樣背著十字架跟從耶穌的腳步,即使很多時候他們被人看為卑下,被看為失敗,但歷史告訴我們,耶穌沒有失敗,跟從耶穌的門徒也沒有失敗,因為耶穌已經把十字架化作榮耀的冠冕,基督徒的生命改變,正是見證十字架這種轉化的能力,見證軟弱的可以變為剛強的恩典,哈利路亞。

【祈禱】
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12:9
主啊,求你叫我更深經歷福音的大能,在軟弱的時候,我可以繼續跟從你的腳蹤行,叫人從我身上看見你的榮耀,阿們。

【十架為我榮耀】
1求主使我依十架,在彼有生命水,由各各他山流下,白白賜人洗罪。
2
我與主同釘十架,和祂同葬同活,今基督居住我心,不再是我活著。
3
我立志不傳別的,只傳耶穌基督!並祂為我釘十架,復活作救贖主。
4
我願意別無所誇,但誇救主十架!世界對我已釘死,我以死對待它。
副歌:十字架,十字架,永是我的榮耀,
   我眾罪都洗清潔,惟靠耶穌寶血!



[1]  所以在馬可福音和約約翰福音都這樣報告,見可15:17,約19:5

[2] 接著兵丁吐唾沫在耶穌的臉上,然後用那之前塞在耶穌手上的葦子打他的頭;用這個本來喻表權杖的葦子打耶穌的頭,是諷刺猶太人的自討苦吃!

[3] 兵丁羞辱耶穌,實是把耶穌看作是另一個失敗的猶太復國主義者。自從主前586年以色列國亡,猶太人早想到用武力重建以色列國,這就是所謂猶太復國主義,耶穌以前已經多次起義失敗(以主前二世紀的馬加比起義,和徒5:36-37),耶穌以後也有多次(如公元70年的猶太人起義)。羅馬政府行可能把施洗約翰和耶穌都列作這樣的人。現代以色列的建立就是因為這思潮的終極成果。

[4] 彼拉多這樣做可能是要把耶穌定性為革命份子,也可能要討好那些由大祭司為首的猶太宗教領袖。

[5] 參「可以把濃酒給將亡的人喝不再記念他的苦楚。」(箴31:6-7)。

[6] 雖然約翰福音報告耶穌的母親和幾個婦女和主所愛的門徒在場,但很可能他們只是在耶穌被釘以後一段時間才走到十字架下。

[7] 一般只在從衙門走到刑場時被舉著,叫人知道囚犯罪名。

[8] 耶穌的十字架上釘著「猶太人的王」的牌子,一般來說,死囚所犯罪狀的牌不會釘在十字架上,所以他們繼續用耶穌拆毀聖殿之說來譏誚他。




71.《一件美事》(太26:1-13)

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什麼難為這女人呢?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26:10)


「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1a),這語句標誌著耶穌的第五大講論的經文結束了,也引領書卷進入了最後的部份,就是耶穌的受難與復活的報告(26:1-28:20)。參附錄:對觀福音的共同架構。

A.
陰謀殺害耶穌。1-5
  A1
預告被釘十字架,1-2
  A2
宗教領袖的圖謀,3-5
B.
在伯大尼受膏。6-13
  B1
香膏澆耶穌的頭,7-9
  B2
為耶穌做的美事,10-13

預告被釘十字架(1-2):
「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2),耶穌已經在第三次預告自己要在耶路撒冷受難時,提及被釘十字架的事(見20:18-19),耶穌這時重提這事,因為這事即將要發生了。耶穌這裏的說明正好揭示了耶路撒冷眾宗教領袖這時的圖謀。

宗教領袖的圖謀(3-5):
當這邊廂耶穌為十字架受害的事提醒門徒時,那邊廂在大祭司該亞法的院裏,正在密鑼緊鼓商議這事,不過他們還未能確定是否就在這幾天裏行事,因為他們怕在逾越捉拿耶穌會生亂,因為有愈來愈多人跟從耶穌了,但也因此他們愈發想要盡快殺害耶穌。

香膏澆耶穌的頭(7-9):
當兩邊的人都在心裏想著耶穌的死會否發生時,一個實在的預備行動發生了。「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6),顯然這個西門曾經是長大麻瘋的,但已經被耶穌治癒了,[1] 所以此時在家中設宴招待耶穌,但在席間,忽然一個女人出現並用極貴重的香膏澆在耶穌頭上,這是一個十分突然但也十分隆重之舉,因為用香膏抹在貴賓頭上是古代近東的一種禮儀。然而把一整瓶貴重香膏都澆在耶穌頭上卻是有點過度奢侈之舉,因此有門徒認為太浪費而批評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

為耶穌做的美事(10-13):
不過,耶穌卻回應說:「為什麼難為這女人呢?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10,耶穌的看法與門徒迴異,為甚麼呢?原來香膏不是用作歡迎貴賓,而是用作預告耶穌將要安葬而作的,所以耶穌出言回應了門徒有關浪費與賙濟窮人的批評,因為耶穌將不再常與門徒同在了,所以,耶穌稱讚她做了一件美事。這事有多美呢?

「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13),耶穌提醒門徒以後無論到何處去,都要同人分享這美事,因為這事的意義重大,其一是因為她這樣作是公開預告了耶穌的快將受難,這既是耶穌預告多時而門徒卻置若罔聞的事(1-2)。這事意義重大也因為這事也把祭司長他們的陰謀揭露了(3-6)。

這事的意義重大更因為這個女人為耶穌的死做了膏抺禮,這是猶太人為死人做的禮儀,但我們將會看見,因為耶穌在十字架釘死取下來時已經到了安息日,耶穌死去的身體沒有被膏抺。[2]

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13),為甚麼這個女會做這事?也許她這樣做的時候不一定有這意圖,她也許真的只是想用這方法歡迎耶穌,但當所有人都不明白時,耶穌很明白,很清楚知道她這樣做是出於神的旨意,是聖靈的工作。今天,聖靈也感動我們為主耶穌做些甚麼事嗎?一些人以為不必要的事,一些就是自己也不明的事嗎?

【祈禱】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太26:10 主啊,求你給我力量和決心,即使遇有不明白的時候,仍照著你吩咐去做事,不致消滅聖靈的感動,阿們。

【附錄:對觀福音的共同架構】聖經學者觀察到,對觀福音(馬太、馬可、路加)共享一套精密的敘事架構。全書由「雙重序言」拉開序幕:首段序言是耶穌的起源(如家譜與降生),次段則以施洗約翰的出現與耶穌受洗開始,以至耶穌在加利利的事工說明,然後轉入「旅程敘事」。這段旅程是耶穌「定意」走向目的地,是三卷福音書的高潮所在。最後一週在耶路撒冷的報告(聖週)才是三卷書的焦點所在,三卷書在長序言部份的敘述各有不同重點,但在聖週的報告中,包括與權威的衝突、最後晚餐、受難釘死,以及最重要的死而復活等卻相當一致。這種「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移動到耶路撒冷,構成了福音書宣教與救贖論的核心骨架。因此聖經學者都同意三卷福音書可以概括為兩部份:長序言和受難週報告。詳參:
R.T. France, The Gospel of Matthew, NIC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07).
這書分析了馬太福音如何將耶穌的生平編排進傳統的受難敘事框架中。
James D.G. Dunn, Unity and Diversity in the New Testament (London: SCM Press, 2006).
探討了不同福音書作者如何在統一的傳統框架下,進行神學性的選材與剪輯。


[1] 不過《馬太》沒有報告大麻瘋西門如何得了醫治。不過眾人因為他從前的大痲瘋而這樣叫他,所以這裏作出這樣稱呼。

[2] 當時婦女打算過了安息日以後去補做膏抺的事,但又因為耶穌復活而未能做成(見可16:1),《馬太》也沒有提及耶穌死後膏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