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4日 星期四

4. 《上帝何竟不聽禱告》(哀3:40-66 )


你以黑雲遮蔽自己,以致禱告不得透入。(哀3:44) 

聽到了詩人提及「神的信實極其廣大」(23)和「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39)等的話語後,信仰群體(「我們」)作出了悔改認信(40-51),然後錫安(我)也向上主發出呼求(52-66)。

A.
認罪與抗議的張力(40-47)
  A1
省察歸向,誠心舉手(40-41)
  A2
你不赦免,掩面不看(42-47)
B.
個人的呼喊與復仇(48-66)
  B1
眼淚成河,無人安慰(48-51)
  B2
無故被追,求主申冤(52-66)

A1
省察歸向,誠心舉手(40-41):
「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3:40)這是第三章第一次出現第一人稱複數。說話的人從個人的痛苦轉向群體的呼籲:省察、歸向、舉手禱告。第41節:「我們當誠心向天上的神舉手禱告。」原文直譯是「我們舉起我們的心在我們手裡,向天上的神禱告」,會眾不只是舉手,更認定要把心也舉起來。這是認罪的語言,這語句引領會眾承認他們需要回轉,需要向上帝舉手。


A2
你不赦免,掩面不看(42-47):
「我們犯罪悖逆,你並不赦免。」(42節),說話的人剛剛呼籲群體認罪歸向,緊接著卻說:我們認了罪,你卻不赦免。這是信仰中無法調和的矛盾(認罪的公式說「認罪必得赦免」,現實卻是「你並不赦免」)。更甚的是,上帝主動用黑雲遮蔽自己,使禱告無法穿透(44節)。上帝不是沉默,而是主動選擇沉默(比較8節「他使我的禱告不得上達」)。45-47節接著說:我們成為污穢和渣滓,仇敵張口攻擊,遭遇恐懼、陷坑、殘害、毀滅。認罪沒有帶來赦免,順服沒有帶來解脫。哀歌沒有解決困局,只是把它帶到上帝面前。[1]


B1
眼淚成河,無人安慰(48-51):
哀歌在此轉為第一人稱單數,詩人的眼淚沒有止息,因為他知道,只有上帝垂顧才能止住他的眼淚。但第50節的「直等」是一個沒有時間表的等待。「因我本城的眾民,我的眼,使我的心傷痛」(51),眼淚不只是情緒,而是創傷在身體上的表達。詩人不是旁觀者,他親身承受著群體的痛苦。創傷理論提醒我們,哀歌中的身體意象(眼淚、心腸、骨頭等),是創傷記憶的載體。詩人用身體說話,因為痛苦已經超出了語言能夠承載的範圍。


B2
無故被追,求主申冤(52-66):
詩人用52-58節回顧無辜受苦,強調「無故」(沒有理由、沒有正當性)。群體有罪,為何個人無辜受苦?個人無辜,為何上帝不伸冤?59-66節轉為復仇呼求,是受傷者的真實聲音。詩人不是自己報復,而是把報復交給上帝,要求祂親自出手,因為只有上帝是公義的審判者。學者提醒:哀歌中的抗議不是不信,而是忠誠的行為,在誠實與脆弱中仍然向上帝說話,仍然要求上帝履行祂應有的公義。

哀3:40-66是認罪與抗議並存:呼籲省察,卻質問「你並不赦免」;承認犯罪,卻宣稱「無故被追」;舉手禱告,卻「不得透入」。哀歌不解決矛盾,只讓它留在上帝面前。信仰能容納無法調和的張力:認罪不等於放棄抗議,順服不等於壓抑憤怒,禱告不等於假裝都好。黑暗中,群體仍被呼召禱告、要求公義,即使被阻、遲延。哀歌教我們在絕望中仍向上帝說話,因祂雖掩面沉默,仍是最終伸冤的審判者。

【祈禱】
「你以黑雲遮蔽自己,以致禱告不得透入。」(哀3:44)
主啊,當禱告不得透入,當認罪未得赦免,叫我仍然舉手呼求,仍然相信祢是那最終伸冤的審判者。阿們。



[1] 文本就是這樣說的:上帝掩面,禱告被阻,認罪卻不得赦免。暗黑進路拒絕把這段經文靈意化為「上帝有更高的旨意」。

3. 《你信實何廣大》(哀3:1-39)

每早晨,這都是新的;你的誠實極其廣大!(哀3:23)

如果第1章是寡婦夜間痛哭,第2章是天地在烈怒中崩解,第3章就是一個人在廢墟中與上帝摔跤。全章66節,同樣是字母離合詩(每三節為一組,按希伯來文22個字母順序排列)。第3章從頭到尾用第一身「我」說話。[1]這個「我」是一個「因耶和華忿怒的杖遭遇困苦的人」(3:1),他代表群體,也代表每一個在苦難中向上帝呼喊的人。本章從最深的黑暗開始(3:1-18),經過記憶中的微光(3:19-24),進入神學反思與抗議(3:25-39),最後以認罪與呼求結束(3:40-66)。

A.
主忿怒使我受苦(1-18)
  A1
上主如追獵的敵人(1-9)
  A2
身體與社會的痛苦(10-18)
B.
記憶中的微光(19-24)
C.
神學反思與抗議(25-39)

A1 上主如追獵的敵人(1-9):
「我是因耶和華忿怒的杖,遭遇困苦的人」(1)說話的人是親身經歷上帝忿怒的人,經文每一節都提到「他」如何對待「我」,祂引導詩人(我)進入黑暗,終日反手攻擊,使皮肉枯乾、骨頭折斷,築壘圍困,用籬笆攔阻,用銅鏈捆綁,甚至使禱告不得上達。第8節最令人不安:禱告被阻擋,呼求不得上達。這是哀歌中最深的孤獨,不是上帝沉默,而是上帝主動攔阻禱告。[2]

A2 身體與社會的痛苦(10-18):
本段繼續描寫上帝如何對待「我」的情景:身體的痛苦與社會的羞辱交織。上帝像熊、像獅子、像弓箭手,將「我」當作箭靶,箭射入肺腑。同時,「我」成為眾民的笑話,終日被譏笑。[3]「我的力量衰敗,我在耶和華那裡毫無指望!」(18),徹底的絕望是本段結束語句。苦難中沒有了盼望,作者對前路已經失去了盼望!

B. 記憶中的微光(19-24):
傳統解經進路視本段是哀歌的轉捩點,詩人作出盼望的宣告;然而,所謂的盼望宣告只是想起上帝的屬性。詩人(我)仍在「茵蔯和苦膽的困苦窘迫」中(19),他「心裡憂悶」(20);苦難並不是過去了,而是「我」想起這事」:包括「耶和華諸般的慈愛」,上主的憐憫不會斷絕,每天都是新的,因為神的「誠實極其廣大」。在最深的黑暗中,想起上主這些屬性,詩人知道自己是不會失去上帝去的,因為「耶和華是我的分」,所以要仰望「他」。

C. 神學反思與抗議(25-39):
哀歌用25-33節提醒會眾等候、靜默、負軛等事,說明那不是上主刻意叫人受苦的事;因為34-36節指出屈枉人、顛倒是非,都是上主看不上的。所以哀歌用37-39節質問:禍福既出於至高者,人為何埋怨?這是抗議的延續。

1-39
節是帶領會眾在黑暗中與上帝摔跤的哀歌;它從最深的絕望開始:上帝像敵人一樣追獵,禱告被阻擋,力量衰敗,毫無指望。然後,在記憶中出現微光:不是苦難解決,而是認定上帝的本性不變:慈愛、憐憫、誠實、每早晨都是新的。最後,進入神學反思與抗議:等候、順服,但同時質問為何有不公義存在。哀歌沒有給痛苦者什麼出路與答案,而只是藉著訴說盼望與絕望、順服與抗議,和神學與痛苦,引領痛苦的會眾在黑暗中努力抓住上帝,即使抓住的是祂發怒的手。

【祈禱】
「我想起這事,心裡就有指望。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哀3:21-22)
主啊,當祢如敵人追獵我,當禱告不得上達,求祢讓我在黑暗中仍記得祢的慈愛,在絕望中仍抓住祢,因為祢是我的分。阿們。



[1] 第1和第2章都混合第三身與第一身描述錫安。

[2] 暗黑進路拒絕把這些經文靈意化為「公義的管教」。文本就是這樣說的:上帝像敵人一樣追獵我。

[3] 他向我如熊埋伏,如獅子在隱密處(10);使我轉離正路,將我撕碎,使我淒涼(11);張弓將我當作箭靶子(12);把箭袋中的箭射入我的肺腑(13);我成了眾民的笑話,他們終日以我為歌曲(14);用苦楚充滿我,使我飽用茵蔯(15);用沙石磣斷我的牙,用灰塵將我蒙蔽(16);你使我遠離平安,我忘記好處(17);我就說:我的力量衰敗,我在耶和華那裡毫無指望!(18)。

2. 《何竟主發怒?致死傷無數!》(哀2:1-22)

主何竟發怒,使黑雲遮蔽錫安城!他將以色列的華美從天扔在地上;在他發怒的日子並不記念自己的腳凳。(哀2:1)

「何竟」也是第2章首字。第1章是寡婦夜間痛哭,第2章是天地在烈怒中崩解。全章以「在祂發怒的日子」開始(1節),以「耶和華發怒的日子」結束(22節),首尾呼應,主題就是耶和華的忿怒。與第1章一樣是字母離合詩。第1章以錫安認罪結束,第2章以抗議結束;兩章合起來,是完整的哀歌:從苦難到抗議,從認罪到質問。

A.
耶和華傾倒憤怒(1-10)
  A1
用雲與火攻擊(1-5)
  A2
毀聖殿和全城(6-10)
B.
敵人凌辱的悲劇(11-19)
  B1
我的痛苦陳說(11-19):
  B2
我對錫安說話(13-19)
C.
懇求耶和華看顧(20-22)

A1
用雲與火攻擊(1-5):
「主何竟發怒,使黑雲遮蔽錫安!」(1a),[1]上主昔日用雲柱和火柱引領百姓前路,如今卻成為審判的黑雲與吞滅的烈火。神將以色列的華美從天扔在地上,不記念自己的腳凳。[2]主吞滅雅各住處,傾覆猶大保障,砍斷角、收回右手,張弓好像仇敵,站著舉起右手如同敵人,在錫安帳幕傾倒忿怒如火。哀歌說明上帝主動、徹底、不留餘地的毀滅,像仇敵攻擊自己百姓。[3]

A2
毀聖殿和全城(6-10):
為何說上主如敵人般攻擊錫安?哀歌先用6-7節直指上主縱容敵人毀壞聚會之處,使聖節和安息日被忘記,他們藐視君王和祭司,丟棄祭壇,聖殿的敬拜禱告聲消失了,只有仇敵在其中喧嚷。然後8-10節敘述城牆被拆毀時,宗教、政治、社會、禮儀全面失效的情景:城門倒地、門閂折斷、君王和首領流散到列國、先知的話語沒有了、長老腰束麻布默然坐地,處女垂頭至地。。

B1 我的痛苦陳說(11-19):
哀歌在這一段又再用第一身說話,敘述了三個場景,先是11-12節用「我」作見證,像第一章一樣,「我」是錫安的人格化,說明錫安目睹了城破時眾民遭毀滅,孩童因缺食昏倒,在母親懷裏還在問:「餅在哪裏呢」。


B2
我對錫安說話(13-19)
第13節的「我」向錫安說話,說明這裏的「我」是哀歌作者,他向錫安連續提問,卻無法安慰錫安,因為她的傷甚大,無人可以醫治。詩人雖然無法安慰錫安,卻在14-17節向錫安(你)說明她的禍患由來,皆因假先知的虛假異象,致令她被仇敵嗤笑,但這些災難實是上主在古時與錫安立約早已說明過的,上主要用這些事讓以色列的敵人權柄(敵人的⻆)被高舉。詩人在18-19節指出錫安這時該做的事:他們要真心向上主哀求,要哭泣流淚,要為各處已經受餓昏厥的孩童向上主舉手禱告。

C.
懇求耶和華看顧(20-22):
本章的結束,錫安的人格化說話再出現,是向上主發出尖銳的抗議,抱括在第19節提到看見婦人吃自己的嬰孩,和祭司及先知被殺;和第20節上主招聚四圍的敵人驚嚇她,並在耶路撒冷城破時無人逃脫,錫女撫養的嬰孩都被殺等。

哀歌在這一章讓上帝作為仇敵的形象呈現,讀者看見和聽到孩童飢餓、母親絕望、祭司被殺、聖殿被棄。「耶和華啊,求你觀看」(20),這是錫安的沉痛抗議。上帝能承受我們的憤怒、質問與眼淚,叫讀者把痛苦變成禱告。

在黑暗中,哀歌仍呼喚群體舉手禱告。即使上帝似乎沉默,即使仇敵嗤笑,即使無人能醫。哀歌讓群眾發出哀哭和抗議,這一切都被保留在哀歌裡,讓痛苦被聽見,成為苦難中的語言。哀歌不是叫我們停留在黑暗,而是說明人在黑暗中必須要抓住上帝,即使抓住的是上帝發怒的手。

【祈禱】
「耶和華啊,求你觀看!」(哀2:20)
主啊,當黑雲遮蔽、聖所被棄,求祢聽我傾心如水,接住我在烈怒中向祢的抓住,在無人能醫的裂口中與我同在。阿們。



[1] 1a這可看作是第二章的標題句,全章正是說明這說法的所以然。

[2] 「腳凳」(1)即約櫃,見代上28:2,大衛說希望為耶和華建聖殿,安放約櫃,使它成為神的腳凳。約櫃是信仰至聖之物,是神榮耀的象徵。當神「不記念自己的腳凳」,表示祂連自己的榮耀都不顧。

[3] 關鍵字「吞滅」出現多次,使人聯想約拿被大魚吞下。。

1. 《何竟獨坐?未得安慰!》(哀1:1-22)

先前滿有人民的城,現在何竟獨坐!先前在列國中為大的,現在竟如寡婦;先前在諸省中為王后的,現在成為進貢的。(哀1:1)


「何竟」(איכה / Eikhah)是希伯來文聖經這卷書的第一個字,也是全書的標題。這個字不是普通的「為甚麼」,而是一種無法被回答的震驚與抗議,哀歌不尋求解釋,而是拒絕被解釋。猶太傳統在贖罪日頌讀此書,紀念主前586年耶路撒冷城破;但哀歌的經文提醒我們:這卷書不只是認罪禮儀,更是信仰群體的文本記錄,是倖存者在廢墟中向上帝發出的,心底深處的哀號,讓讀者藉此一同體會那無法言說的痛苦。[1]

A. 錫安女子的悲哀(1-11)
  A1
寡婦獨坐,無人安慰(1-6)
  A2
認罪之聲,抗議之時(7-11)
B.
耶和華在苦待我(12-22)
  B1
主苦待我,我的苦況(12-19)
  B2
未得安慰,我要抗議(20-22)

A1 寡婦獨坐,無人安慰(1-6):
「何竟獨坐!」,哀歌一開始就把耶路撒冷描繪成一個被遺棄的寡婦,她在夜間獨坐痛哭,她所親愛的和朋友中沒有一個人安慰她。她的兒女被擄(3、6),聖節無人守(4),首領如鹿無草可吃(6)。這正是耶路撒冷於主前586年被巴比倫攻破時的場景,那時她痛苦至極,因為沒有了親人和朋友的安慰,她的首領無力行走。

A2 認罪之聲,抗議之時(7-11):
耶路撒冷在如此悲慘之時,想起古時的一切樂境,對比如今被敵人嗤笑;第7節展開了錫安在8-11節的哀求與抗議,8-9節的話像是錫安在認罪與哀求,但細看第9節下的話(耶和華啊,求你看我的苦難,因為仇敵誇大!),其實不是哀求,10-11節下的話(求你觀看,因為我甚是卑賤)也不是認罪禱告,而是錫安對上帝的抗議:「上帝啊,你看到了嗎?你為甚麼沉默?」。錫安承認自己犯罪,但她同時質問:為什麼我要承受這麼重的苦難?是否符合盟約中上帝應有的信實?

B1 主苦待我,我的苦況(12-19):
哀歌在12-17節陳述耶和華苦待「我」的實況,第12節是叫人來自己當時的苦境,13-15節列出上帝像仇敵一樣對錫安多方攻擊。[2]第16節提及的「當安慰卻遠離」的正是上帝,這是錫安這時最深的孤獨,因為上帝自己缺席了。第17節:「錫安舉手,無人安慰」,寡婦的哀哭在此達到頂點,因為連上帝也不安慰她。錫安承認上帝是公義的,於是遭受了錫安青年男女被擄去之痛,又被所親愛的愚弄之苦,[3]而領人尋求神旨意的祭司和長老卻都死去了。

B2 未得安慰,我要抗議(20-22):
本段是第一章最後的哀求,錫安這時因為敵人的攻擊死傷無數(在外,刀劍使死人喪子),家不成家(猶如死亡)。「聽見我歎息的有人,安慰我的卻無人」(21),仇敵看見錫安(我)的苦境就都喜樂,於是錫安向上主呼求,求神伸手擊打仇敵,因為他們犯了與錫安一樣的罪。這不是道德榜樣,而是報仇的呼求:上帝啊,你既然這樣對待我,求你也要這樣對待他們(我的仇敵)。[4]

「歎息的有人,安慰的無人」這真是何等的淒涼愁苦,第一章以「無人安慰」開始,也以「無人安慰」結束!哀歌提醒我們,在面對受苦者時,我們也許不能給他們答案,但卻可以陪他們走過苦境。哀歌的話語既提醒人可以在上帝面前誠實抗議,也承認上帝有時會沉默(甚至有時像仇敵)。在信仰人生路上不會沒有苦難,甚至常有困難和挑戰,叫基督徒心裏愁苦,甚至萌生對神的抗議,這不是信心的懷疑,這是生命的歷練,是哀歌流露的情懷。

【祈禱】
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他的一切恩惠!他赦免你的一切罪孽,醫治你的一切疾病。(詩103:2-3)
主啊,求你領我在黑暗中前行,在「未得安慰」中繼續倚靠,叫我敢於向你發出「何竟」的提問,敢於在你沉默時哀哭與抗議,因為我的盼望在乎你,阿們。



[1] 耶利米哀歌希伯來文原名(Eikhah)取自書卷的第一個字,就是「何竟」(how)的意思。傳統認為作者是耶利米,但現代學者多認為作者未知,且成書可能經過被擄後編輯。暗黑進路關注的是文本本身的創傷見證功能,而非作者問題。

[2] 「他從高處使火進入我的骨頭」(13),上帝是縱火者。「他鋪下網羅,絆我的腳」(13),上帝是設陷阱的獵人。「他使我轉離,使我淒涼」(13),上帝是毀滅者。「他輕棄我中間的一切勇士,招聚多人攻擊我」(15),上帝是敵軍的召集者。暗黑進路拒絕把這些經文靈意化為「公義的審罰」。

[3] 這段經文記載主前586年巴比倫人的攻擊。「所親愛的」和「她的朋友」(2)指猶大曾依賴以抵抗巴比倫的國家,如以東和亞捫。他們在耶路撒冷城破時加害猶大人(參俄10;耶40:14)。

[4] 傳統解讀常感到尷尬,試圖淡化或靈意化。但哀歌的文本呈現的卻是創傷幸存者的真實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