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1日 星期一

72.《出賣耶穌,是我嗎?》(太26:14-25)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地問他說:「主,是我嗎?」(太26:21-22

「當下」(14),預告過耶穌將要受害後,本段經文接著就說明於這個時候,耶穌受害的事已經在幕後進行,十二門徒中稱為加略人猶大的,這時去見祭司長。

A.
猶大為錢出賣耶穌,14-16
B.
和門徒同度逾越節。17-25
  B1
到某人家過逾越節餐,17-20
  B2
耶穌說有人要出賣他,21-25

猶大為錢出賣耶穌(14-16):
「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15)?為甚麼猶大會出賣耶穌?是因為他貪錢(約12:6),而他已經知道祭司長要對付耶穌,所以主動提出這冷血交易,結果祭司長為此給了他三十塊錢,這是工人三個月的工資。[1]

到某人家過逾越節餐(17-20):
當猶大在祭司長那邊確定了賣耶穌的事,耶穌這一邊則吩咐了門徒進城去找人預備逾越節筵席(顯示他們討論這事時在城外,可能在伯大尼),門徒照著耶穌的吩咐到某人那裏傳話說:「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裏守逾越節」(18),耶穌這樣的吩咐再一次顯示在這一週發生的事,都是在他的安排中進行,並非像某些人以為的都是偶然發生。

耶穌說有人要出賣他(21-25):
當眾人正想著藉這筵席預備迎接新年的時候(逾越節是猶太人的舊曆新年),當門徒本來都興高彩烈享用晚宴時,耶穌卻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21),這一句話叫這晚上的氣氛被翻轉了,再沒有歡愉,只有緊張!「主,是我麼?」(22),門徒們沒有了歡笑,只是一個接著一個發出這問題。「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就是他要賣我」(23,逾越節筵席的食物都放在一個公用的大盤子裏的,坐席者吃用時要不斷地從中取食,也即是「蘸手」的意思。既然眾人都是這樣取食,耶穌這說話就叫大家糊塗了。「你說的是」(25下)。不過,這是耶穌對猶大那問及「拉比,是我麼?」時的回應,看來這是猶大和耶穌在席間某時刻的私下對話,所以其他們徒並沒有聽到,否則門徒定然會即時斥責他或驅走他,但這些事都沒有發生。

「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15下),就是為了這一筆錢,猶大出賣了耶穌,三十塊錢固然是一個可觀的數字,不過作者特別記下這個數字(其它福音書沒有這記錄),更可能是叫猶太背景讀者想起撒加利亞先知的宣告,說明在末後的日子以色列人為了三十塊錢失去了神賜下的榮美(亞11:12)。[2]

「賣人子的人有禍了!」(24),為甚麼耶穌只是說了這話,和私下向猶大說「你說的是」(25下),因為耶穌深愛猶大,好想挽回猶大,好讓他可以懸崖立馬,可惜猶大雖然聽到了,也意識耶穌給他的機會,這些呼籲沒有使他回轉,而是隨即離開(馬太福音作者沒有報告),當時其他門徒以為是耶穌叫他出去買些甚麼過節(詳見約13:29-30),其實他是去把大祭司的人叫來捉拿耶穌(見太26:47)。

是我麼?」(2225),當時其他門徒和猶大都這樣問耶穌,今天我們也打算甚麼事情,雖然明知那樣會使神的名受虧損卻仍然去做嗎?主也藉甚麼方式給我們提醒,或藉聖靈的感動叫我們趕快停止嗎?我們怎樣回應呢?要繼續做嗎,還是向主認罪悔改?求主憐憫,求聖靈加力,叫我們轉眼仰望耶穌。

【祈禱】
猶大受了那點餅,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約13:30
聖靈啊,求你光照,給我力量,不要走進黑暗裏,叫我知道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回轉歸向你。



[1] 三十塊錢原文是30 agurion,相當於120錢銀子(denarion),比較20:2,工人一天的工資是一個錢銀子(denarion),所以猶大賣主收入是工人120天工資。

[2] 當日不聽從上帝話語的以色列人用三十塊錢給牧人作工價11:12以為可以叫牧人聽他們的話但牧人卻被告之要把三十塊錢丟棄說明以色列人的「榮美」失去。

71.《一件美事》(太26:1-13)

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什麼難為這女人呢?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26:10)


「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1a),這語句標誌著耶穌的第五大講論的經文結束了,也引領書卷進入了最後的部份,就是耶穌的受難與復活的報告(26:1-28:20)。參附錄:對觀福音的共同架構。

A.
陰謀殺害耶穌。1-5
  A1
預告被釘十字架,1-2
  A2
宗教領袖的圖謀,3-5
B.
在伯大尼受膏。6-13
  B1
香膏澆耶穌的頭,7-9
  B2
為耶穌做的美事,10-13

預告被釘十字架(1-2):
「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2),耶穌已經在第三次預告自己要在耶路撒冷受難時,提及被釘十字架的事(見20:18-19),耶穌這時重提這事,因為這事即將要發生了。耶穌這裏的說明正好揭示了耶路撒冷眾宗教領袖這時的圖謀。

宗教領袖的圖謀(3-5):
當這邊廂耶穌為十字架受害的事提醒門徒時,那邊廂在大祭司該亞法的院裏,正在密鑼緊鼓商議這事,不過他們還未能確定是否就在這幾天裏行事,因為他們怕在逾越捉拿耶穌會生亂,因為有愈來愈多人跟從耶穌了,但也因此他們愈發想要盡快殺害耶穌。

香膏澆耶穌的頭(7-9):
當兩邊的人都在心裏想著耶穌的死會否發生時,一個實在的預備行動發生了。「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6),顯然這個西門曾經是長大麻瘋的,但已經被耶穌治癒了,[1] 所以此時在家中設宴招待耶穌,但在席間,忽然一個女人出現並用極貴重的香膏澆在耶穌頭上,這是一個十分突然但也十分隆重之舉,因為用香膏抹在貴賓頭上是古代近東的一種禮儀。然而把一整瓶貴重香膏都澆在耶穌頭上卻是有點過度奢侈之舉,因此有門徒認為太浪費而批評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

為耶穌做的美事(10-13):
不過,耶穌卻回應說:「為什麼難為這女人呢?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10,耶穌的看法與門徒迴異,為甚麼呢?原來香膏不是用作歡迎貴賓,而是用作預告耶穌將要安葬而作的,所以耶穌出言回應了門徒有關浪費與賙濟窮人的批評,因為耶穌將不再常與門徒同在了,所以,耶穌稱讚她做了一件美事。這事有多美呢?

「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13),耶穌提醒門徒以後無論到何處去,都要同人分享這美事,因為這事的意義重大,其一是因為她這樣作是公開預告了耶穌的快將受難,這既是耶穌預告多時而門徒卻置若罔聞的事(1-2)。這事意義重大也因為這事也把祭司長他們的陰謀揭露了(3-6)。

這事的意義重大更因為這個女人為耶穌的死做了膏抺禮,這是猶太人為死人做的禮儀,但我們將會看見,因為耶穌在十字架釘死取下來時已經到了安息日,耶穌死去的身體沒有被膏抺。[2]

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13),為甚麼這個女會做這事?也許她這樣做的時候不一定有這意圖,她也許真的只是想用這方法歡迎耶穌,但當所有人都不明白時,耶穌很明白,很清楚知道她這樣做是出於神的旨意,是聖靈的工作。今天,聖靈也感動我們為主耶穌做些甚麼事嗎?一些人以為不必要的事,一些就是自己也不明的事嗎?

【祈禱】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太26:10 主啊,求你給我力量和決心,即使遇有不明白的時候,仍照著你吩咐去做事,不致消滅聖靈的感動,阿們。

【附錄:對觀福音的共同架構】聖經學者觀察到,對觀福音(馬太、馬可、路加)共享一套精密的敘事架構。全書由「雙重序言」拉開序幕:首段序言是耶穌的起源(如家譜與降生),次段則以施洗約翰的出現與耶穌受洗開始,以至耶穌在加利利的事工說明,然後轉入「旅程敘事」。這段旅程是耶穌「定意」走向目的地,是三卷福音書的高潮所在。最後一週在耶路撒冷的報告(聖週)才是三卷書的焦點所在,三卷書在長序言部份的敘述各有不同重點,但在聖週的報告中,包括與權威的衝突、最後晚餐、受難釘死,以及最重要的死而復活等卻相當一致。這種「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移動到耶路撒冷,構成了福音書宣教與救贖論的核心骨架。因此聖經學者都同意三卷福音書可以概括為兩部份:長序言和受難週報告。詳參:
R.T. France, The Gospel of Matthew, NIC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07).
這書分析了馬太福音如何將耶穌的生平編排進傳統的受難敘事框架中。
James D.G. Dunn, Unity and Diversity in the New Testament (London: SCM Press, 2006).
探討了不同福音書作者如何在統一的傳統框架下,進行神學性的選材與剪輯。


[1] 不過《馬太》沒有報告大麻瘋西門如何得了醫治。不過眾人因為他從前的大痲瘋而這樣叫他,所以這裏作出這樣稱呼。

[2] 當時婦女打算過了安息日以後去補做膏抺的事,但又因為耶穌復活而未能做成(見可16:1),《馬太》也沒有提及耶穌死後膏抺的事。



68.《十個童女:我的燈需要油》(太25:1-13)


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太25:1-2

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着燈出去迎接新郎」(1),這比喻用猶太婚禮作背景,當迎親的那日,新郎白天就與賓客在家中吃筵席,等到晚上會從父家前往新娘家迎娶,新娘的年輕女友(童女)要提燈等候,在夜間護送新郎新娘進入婚宴場地。(詳見附錄)

A.
十個童女等新郎。1-7
  A1
童女的等候與預備,1-4
  A2
新郎的遲延與呼喊,5-7
B.
五個童女吃筵席。8-13
  B1
拒絕分享與關門,8-12
  B2
警醒吩咐與意義,13

童女的等候與預備(1-4):
猶太習俗中,新郎到達時間並不固定,他可能因與親友歡宴而「遲延」。因此第4節指出,聰明的童女「拿着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裡」,愚拙的雖有燈,卻不預備額外的油。這裡的「燈」是當時常用的油燈,燃燒時間有限。

新郎的遲延與呼喊(5-7):
「新郎遲延的時候,她們都打盹,睡着了」(5),在猶太婚禮中,若新郎深夜未到,童女可以在路旁暫時安歇,但必須保持隨時能被喚醒。「半夜有人喊着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6),這是婚禮中最關鍵的瞬間,呼喊聲一響,童女們立即醒來「收拾燈」(7節)。收拾燈需要撥亮燈芯、添上油。愚拙童女這時才發現油量不足,燈火將滅。耶穌使用「半夜」這個時間點,突顯新郎的到來完全出乎意料。

拒絕分享與關門(8-12):
愚拙童女向聰明者求油,卻被拒絕了,乍看似乎自私,但這正反映猶太婚禮的現實:每人手中的燈油僅夠自己應付行進路程,無法分給他人;而且「賣油的」在深夜不可能即時找到。那五個童女後來找到油然徒趕到新郎家時卻被拒諸門外,新郎回答:「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12),這裡的「不認識」不是指不知道名字,而是猶太婚禮的編制名單上沒有她們,因此她們不被承認有資格進入婚宴。

警醒吩咐與意義(13):
這裡的「警醒」並非指不能睡覺,而是指時刻保持預備的狀態。從猶太婚禮看,警醒的具體表現就是:提前預備足夠的油,而不是等到最後一刻才設法補救。

這比喻中的十個童女都有燈,說明她們都有等新郎來的資格,但只有一部分人攜帶了足夠的燈油,這象徵真實的、可持續的屬靈生命儲備。耶穌以此教導門徒在等候他再來的期間,單單擁有外在的宗教資格是不夠的,必須有發自內心的預備,否則當婚禮隊伍啟程時,將無光可發。耶穌藉此指出每個人與天國的關係必須是自己與新郎(基督)之間的關係,沒有人能為別人的靈命「借油」。教會可以彼此代禱、鼓勵,但內在的預備,包括信心、順服、與主的親密關係等,無法由他人代勞。

同樣說是要等待新郎的童女,竟然會有一半不能進婚宴,只因為沒有預備油,這個比喻提醒我們同樣去教會聚會的人也有可能最終不能都進天國的,分別不在於所謂的聰明與否,而在於是否每個人都為自己預備了油,活出一個與蒙恩相稱的生命,一個有愛的生命,一個結果子的生命,一個有見證的生命,一個有聖靈在我們裏面的生命。

【祈禱】
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25:13
主啊,我的燈需要油,求你賜下我們所需的油,因為我們的燈不應該只在現在發亮,我們的燈要發亮直等到你再來,阿們。

【我的燈需要油】

我的燈需要油,求主常賜下;使我燈永遠發亮光;
我的燈需要油,求主常賜下,使我燈發光到主作王。
唱和撒那,唱和撒那,唱和撒那,賀萬王之王!
唱和撒那,唱和撒那,唱和撒那賀我王!

【後記】猶太人婚禮
耶穌時代的猶太婚禮分兩階段:先是訂婚,新郎支付聘禮後,新娘仍居父家約一年;其後是迎娶,新郎預備好住處後,前往新娘家接她,並帶同新娘的女友(童女)提燈護送隊伍返回新郎家中舉行婚宴。這個習俗為比喻提供了具體的象徵框架。猶太婚禮中,新郎的歸期並不明確。他會在迎娶當晚先到親友家歡宴,直至深夜才前往新娘家。童女們無法預知確切時刻,可能先躺下歇息,直到聽見「新郎來了」的呼喊聲才起身點燈。這解釋了比喻中「新郎遲延」和「半夜呼喊」的場景,關鍵在於呼喊響起的那一刻,童女能否立刻點燈加入隊伍。十位童女都拿着燈,也都打盹,外在行為沒有分別。分別在於聰明童女額外預備了油,愚拙的卻沒有。按習俗,一旦新郎與新娘進入會場,門便關閉,遲到者無法進入。聰明的童女拒絕分享油,並非自私,而是反映「個人的預備無法轉移」,燈油是每個人必要準備,不能由他人代勞。(詳參《米示拿》(Mishnah)有關婚姻儀式說明,這是第二世紀拉比文獻,是理解新約猶太背景的重要來源)[1]



[1] William Akehurst, “The Jewish Wedding Explained – Matthew 25:1-13 the 10 Virgins (Background),” SermonCentral, 2025.


2026年5月10日 星期日

70.《兩種羊,做在弟兄最小的身上》(太25:31-46)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25:40)

「當人子在他榮耀裡」31a),耶穌用另一比喻第五篇講論(24-25章)作總結,說明當他再回來時,要坐在榮耀的寶座上行審判的事。這比喻強調信仰群體(教會)在等待主再來時,要努力活出有愛的生命,遵行耶穌吩咐的新命令(約13:34-35)。

A.
萬民受審判的時候,31-33
B.
王對兩邊羊的審判。34-45
  B1
稱讚右邊的綿羊,34-40
  B2
斥責左邊的山羊,41-46

萬民受審判的時候(31-33):
牧羊人慣於把山羊和綿羊一起放牧,有需要才會把兩種羊分開。聽穌指出當他再臨時(末期來到時),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如綿羊和山羊被分開一樣,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稱讚右邊的綿羊(34-40):
萬民最終聚集在主面前受審判,那在右邊的得到賞賜承受神的國。承受神的國說明的,不單是僅僅進入天國,更將會授與基督一樣的權柄,一同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19:28),為甚麼他們會得如此厚待?因為他們曾經把主教導的做在主身上。然而他們卻不明白為何會得此稱讚,因為他們根本沒有見過主啊!更遑論曾經做在主身上了;原來,當他們把那些做在「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40),就等同做在主身上了!

斥責左邊的山羊(41-46):
耶穌在這一段說明在審判台前,那些在左邊山羊的遭遇,剛好與右邊的綿羊所得的相反,他們不能承受神的國,而是要進入那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他們為甚麼會有這樣結局呢?因為他們沒有照著神的話語把善事做在「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45)。

「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46),在審判台前的這一幕清楚說明,人可否進入神的國取決於有否把善事做在「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4045),為甚麼如此行就等同做在主身上呢?因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因為「弟兄中的一個」,那怕是最小的,都是基督的肢體。

弟兄中一個」(40),原來教會中每一個人都被耶穌看作是他自己告誡我們等待再來時,門徒要活出有愛的生命;若然我們在教會裏沒有彼此相愛,我們就不配進入神的國(約13:34-35),求主保守和憐憫,聖靈已經把神的愛賜下(羅5:5),當教會把這愛踐行,教會健康成長,可以擴展神的國。每一個來到教會的都可以被愛,被關心和得幫助,我們有沒有這樣對待教會中那怕是最不起眼的,最不受歡迎的肢體?

【祈禱】
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4:2-3
聖靈啊,求你給我加力,叫我可以活出有愛的生命,榮耀主的名,叫教會裏的肢體,可以認識及經你的愛,健康成長,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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