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5日 星期一

5. 《聽主吩咐的必得勝》(申2:26-37)

「耶和華對我說:『看,我已開始把西宏和他的地交給你了,你要開始得他的地為業。』」(申2:31)

 「你們起來前往,過亞嫩谷;我已將亞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你要與他爭戰,得他的地為業」(24),因為這樣的咐,以色列人進入了希實本土西宏的地,並且得勝了,這一段是重溫勝利的簡報。

  A1 摩西本不想爭戰(26-29)
  A2 上主使王心剛硬(30-31)
B. 王和百姓被滅絕(32-37)

A1 摩西本不想爭戰(26-29):
當日,摩西派出使者去見希實本王西宏,並說出了27-29節的和睦的話。摩西本來期望可以像他們才穿越過的摩押和亞捫人的土地一樣,然而西宏卻不像前二國那樣,讓以色列百姓和平地走過他們的國境。於是戰事就在這地方發生了,為甚麼呢?就是因為神說過要把希實本王交給以色列人嗎(24)

A2 上主使王心剛硬(30-31):
第30節簡說了當日的情況,希實本王西宏不容以色列人從他那裏經過,摩西想起了這事,他明白這是因為上主使西宏的心剛硬,因為上主那時對他說:「從此起首,我要將西宏和他的地交給你;你要得他的地為業。」(31),要把他的地交給以色列人。

B. 王和百姓被滅絕(32-37):
「那時,西宏和他的眾民出來攻擊我們…」(32),當以色列那百萬之眾來到時,希實本王西宏帶領著他的軍隊出兵攻擊以色列人,於是一場戰爭爆發了,這是在曠野成長的以色列人遭遇的第一場戰事,[1] 他們沒有經驗,也沒有精良武器,然而以色列人竟然在這戰事中大獲全勝,不單把西宏的軍隊殺過片甲不留,更把他國中的城邑全然掠奪,從亞嫩谷直到基列,從此,使得這一片應許地以外的土地成為了以色列人的地。這一片土地不是神本來應許給他們的地,可說是意外的收獲,這裏日後被稱為基列地。[2]

「從此起首,我要將西宏和他的地交給你;你要得他的地為業…」(31-37),為甚麼這些沒有作戰經驗的以色列人會成為強大的軍隊,並取得了這一片應許地以外的土地呢?摩西在此告訴眼前這一批新生代百姓,站在他面前的人,大多都曾經參與過這一場在雅雜發生的戰事。摩西要藉此說明不是他們能力有多大,又或是訓練有素,組織嚴密,他們之所以得勝,只因為上主把西宏和他的地交給他們。

從前的以色列人,他們自己根本沒有條件在戰場上得勝,然而只因為他們聽從神的話,他們經驗了神的話語成就了,雖然他們還沒有到達那應許地,但這一次勝利,加增了他們的信心,原來只因為聽從上主的話,他們就可以得勝。

今天神也曾經應許要給我們甚麼嗎?許多困難和挑戰阻攔我們去得著神的應許,叫我們氣餒嗎?請回想一下,在此以前,神已經帶領我們取得甚麼成果嗎?神今天也要藉著以色列人這一場爭戰勝利告訴我們,神既然可以在計劃以外的事給我們幫助,那麼在那早已經應許的事情上,你會相信神定必會加我們力量,好叫我們得著那些應許嗎?

【祈禱】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林後1:20)
主耶穌啊,你的信實廣大,你的慈愛長存,叫每一個跟從你的人都可以經驗你的應許成就,請叫我沒有保留的相信,阿們。



[1] 以色列人的第一場戰爭在米利巴與亞瑪力人爭戰得勝, 但那時是才出埃及的四十年前了, 見出17:8-16。

[2] 雖然以色列眾支派之間日後因為這一片土地生出許多紛爭與磨擦。。

2026年10月4日 星期日

4. 《要得我賜給你的》(申2:1-25)

你們起來前往,過亞嫩谷;我已將亞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你要與他爭戰,得他的地為業。(申2:24)

重提十二探子的風暴,並且用「在加低斯住了許多日子」作為總結後,摩西沒有更多講述論四十年來的許多事蹟。而是用2:1-25提到後來上主叫他不可以與以東、摩押和亞捫人爭戰,然後告訴他們要征服亞摩利王西宏,取得他的地。

A. 不可以爭戰的人(1-23)
  A1 不可與以東人爭戰(1-8)
  A2 不可與摩押人爭戰(9-12)
  A3 不可與亞捫人爭戰(13-23)
B. 要奪取西宏的地(24-25)

A1 不可與以東人爭戰(1-8):
為甚麼當時他們會站在這個地方?因為上主吩咐以色列人在西珥山繞行,等到很多日子過去了,神才叫他們轉向北方前進。不過,在這新階段的開始時,神又先後三次吩咐摩西,不可以與三族人爭戰。神先是吩咐他們經過以東地時,只可以向以東人買水買糧,要和平經過,不與以東人爭戰,因為神已經把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西珥山就是以東地,見創36:8)。

A2 不可與摩押人爭戰(9-12):
當以色列人照著上主吩咐北行繞過了以東的境界,就到達了摩押的境界,但上主又吩咐他們不要與摩押人爭戰,因為上主已經把那些土地賜給了摩押人(摩押是羅得的子孫,見創19:37)。[1]10-12節是一段插語,是有關摩押地住民變化的報告。

A3 不可與亞捫人爭戰(13-23):
「現在,起來過撒烈溪!」(13),撒烈溪可能是指死海東南面的一個河谷(Wadi al-Hea),那是摩押與以東的天然邊界。14-16節是一段插語,說明百姓到了撒烈溪後,已經過了38年,出埃及那一代的兵丁都陸續死去(他們因為悖逆,不能進迦南)。「耶和華吩咐我說」(17),當以色列人在38年後去到了亞捫人的邊界時,他們再被告知不要與亞捫人爭戰,因為那些土地已經賜給了羅得的子孫(亞捫是羅得的後人,見創19:38)。20-23又是一段插語,補充報告亞捫人佔領那土地的經過。(參附錄: 為甚麼加入插語?)

要奪取西宏的地(24-25):
連續三次被吩咐不要與當地人爭戰,並被告知那些土地已經賜給了當地的人後,24-25節報告,百姓終於去到一處上帝預備了要賜給他們的地了。摩西作出這樣的回顧,就是因為上帝要用那片土地和那將要來的戰事叫天下萬民聽見以色列人的名聲,並且因聽見他們的名聲就驚恐和懼怕嗎?

摩西略過了以色列人那三十八年來的悖逆橫梗的惡行,而接連重提他們怎樣不與以東、摩押和亞捫人爭戰,實是為了說明以色列人終於學會了聽從耶和華的說話了。三十八年前,因為不聽從上帝的話,他們都不能進入迦南,他們現在曉得聽從上帝的話了,終於準備要得那應許地了。

今天我們也在人生路上的曠野漂流嗎?我們也曾經很接近應許的實現嗎?我們還要走多久,還要等多久,才學會聽從上帝的話,才預備好得著上帝給我們的應許?

【祈禱】
自從離開加低斯‧巴尼亞,到過了撒烈溪的時候,共有三十八年,等那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正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申2:14)
主啊,求你給我一顆謙卑的心,一個順服的靈,叫我單單相信你,天天敬拜從你,叫我可以得著你給我的應許,阿們。

【附錄: 為甚麼加入插語?】
這一段有3段插語,給讀者做成混亂,14-16節插語是交待了時間和那一代兵丁的死去,當然十分重要。但10-12和20-23節的插語卻顯得無關重要了,是這樣嗎?不是的,作者插入這些看似瑣碎的附註其實說明死去的那一代的以色列人的愚昧,兩個插語提及分別被摩押和亞捫趕走的都是像亞衲人一樣的巨人,他們都被趕走了,注意在曠野都死去的兵丁所害怕的,就是亞衲族人(見民13:28)。兩個插語說明,比摩押人和亞捫人更有實力的以色列人,其實不用害怕住在迦南地的那些人。


[1] 10-12節是一段編者按語, 告訴讀者以色列人被告知不可與之爭戰的以東人和摩押人是如何得了那些土地的, 原來他們把當地的一些強悍民族打敗才佔有那些土地, 這一個補充除了說明了神怎樣把那地業賜給以東和摩押人, 也許也是指出當時的以東和摩押人的實力, 是遠超以色列人的。

2026年10月3日 星期六

12. 《敬畏神, 以神為神》(申5:22-33)

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申5:29)


「
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雲中、幽暗中,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22),重述了十誡後,摩西想起當日領受這十誡之後,上主把十誡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他的情景、當時百姓的回應,與及上主因此作出的安排。

A. 十誡寫石版(22-27)
  A1 不敢再聽(22-26)
  A2 求代傳話(27)
B. 上主的回應(28-33)
  B1 叫摩西傳話(28-31)
  B2 叫百姓聽從(32-33)

A1 不敢再聽(22-26):
23-26節敘述當日在西乃山下的情景,當時眾百姓都十分害怕,首領和長老因此告訴摩西,百姓都不敢直接聽到上主的話了,因為「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他們都怕被那火燒死。

A2 求代傳話(27):
「求你近前去」(27a),百姓仍然想知道上主的指示,所以向摩西如此請求,把聽到的話傳給他們,他們就「聽從遵行」(27f)。

B1 叫摩西傳話(28-31):
「你們對我說的話,耶和華都聽見了」(28a),摩西繼續重提西乃山立約時發生的事,當摩西還沒有想到怎樣回應百姓的請求時,耶和華已經這樣對摩西說了。上主叫摩西吩咐百姓回帳棚去,因為上主還要把一切誡命、律例和典章傳給摩西,要他教導百姓,好讓他們可以到了應許地時遵守(31)。

B2 叫百姓聽從(32-33):
「所以,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32),回顧了當日的情景後,摩西對面前的百姓說出了32-33節的話,意思就是,除了十誡是上主的旨意外,當日他向百姓說明的律例典章都是上主的吩咐,即是出20:22-23:33的條例說明的話(學者稱作「約書」,book of covenant)。所以,百姓要把摩西所傳的話記下,並且要謹守遵行,從而「存活得福」,並且可以在應許地上「得以長久」(33)。

當日的以色列人聽了十誡的話後,就都害怕,不想再直接聽到神的話了,他們沒有因此失去了從神而來的福,因為有摩西領受了上主的話,然後向他們傳講。百姓需要存敬畏的心,照著神的話語去行,他們和他們的子孫都可以得福。

敬畏神就是「以神為神,以人為人」,敬畏神就可以蒙福,這是神今天對我們說的; 相反,「以神為人,以人為神」就不能得著神賜人的福。今天我們不一定可以直接聽到神的說話,但藉著聖經、講道、 敬拜和祈禱等,只要存畏神的心,人都可以聽到神的指示,因而蒙福,哈利路亞。

【祈禱】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箴22:4)
聖靈啊,求你賜我一顆敬畏神的心,叫我更明白聖經的真理,照著去行,榮神益人,阿們。





11. 《再思十誡》(申5:1-21)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申5:6-7)

「摩西將以色列眾人召了來」(1a),從這裏開始到第二十八章的結束,是申命記的第二篇講論,內容是把他們將要與神訂立的盟約條款說明,4:44-49可看作是這盟約的引言,5-11章則是盟約的基本條款。

A.
引言(1-5)
B.
十誡(6-21)
   B1
神和人的誡條(6-16)
   B2
人和人的誡條(17-21)

引言(1-5):
「以色列人哪,我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1),1-3節是這次立約的引言,摩西鄭重告訴他們,眾人都要聽和遵行這約,因為這約不單與當日的列祖有關,而更是與當下站在他面前的百姓有關,也實在是與他們立的。(參附錄:摩押地之約)。摩西要講的其實就是當日出埃及後神在西乃山和他們的父親叔伯們立約時說明過的,所以他在4-5節重提上主當日在西乃山向百姓所說的話。當時以色列人因懼怕火從天降的聲勢,都在山下,因為不敢上山(見出19:19)。

B1
神和人的誡條(6-16):
摩西在這裏重覆了當日上主頒佈的十條誡命。十誡可分作上下兩半,6-16節是上半有關的百姓與上主的關係,從說明上主自把百姓從為奴之地拯救出來開始,十誡的前五誡就是說明以色列人要怎樣藉守誡命去活出與神同在的生命。第一誡是以色列人絕不可以拜別的神,[1] 第二誡是不可作甚麼形像來代表神,因為沒有任何形像可以代表神; 第三誡是不可隨便提及耶和華神的名,[2] 因為人只要順服神,而不是要神為他們做甚麼; 第四誡是藉著守安息日,好去記念神把他們從埃及地釋放出來; 第五誡的孝敬父母是提醒以色列人藉聽從父母學習聽從神的話語,然後他們就可以在神所賜的地上長久生活。[3]

B2
人和人的誡條(17-21):
下半是另外的五條誡命(17-21),是有關人際關係的,是日常生活的指導原則。聖經學者告訴我們,第六至九誡其實也常見於當日外邦人的生活教條,然而使以色列人與外邦人分別出來的是前面五誡,是外邦人沒有的,外邦人有類似規條是為了維持生活秩序及社會的有效運作,更重要是個人利益,而以色列人卻是因為有神同行,更是為了榮耀神。

「不可貪戀人的妻子…」(21),第十誡也沒有見於外邦人規條,但卻是十分重要原則,因為貪戀不是自己的東西是第六至第九誡提及要禁誡的根本原因,要能守好這些誡命,就必要殷勤保守自己的心靈(見4:9)。但人沒有能力靠自己可以保守自己的心靈,那是神的看顧和保守才可以達致的。

今天我們也因為相信耶穌以神為神,成為三一上帝的子民,我們可以像其他人一樣做好市民,好工人,好學生,好兒女,不單是為了要維持社會的和諧,為自己得著甚麼好處或利益,而更是因為耶穌是我們的主,我們要跟從主的腳蹤行,讓人看見神的榮耀,天國的旨意在地上運行。

【祈禱】
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5:21)
主啊,求你保守我的心靈,叫我脫離眼目的情慾,今生的驕傲,常常順服聖靈的帶領,照著聖經指示,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摩押地之約】
摩西按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話與以色列全會衆訂立了『摩押地之約』。摩押地之約是西乃 山之約(Covenant)的補充條約,而不是獨立於西乃山之約以外的另一條約。『西乃山之約』 是以摩西律法為立法的內容,人若違背了約中的內容就按律法中所規定的受損,但該約并沒有 說明違約者會受到因違約本身所擔的責任。摩押地之約不但補充說明了這一點(申 28:58- 68),更加指出了遵守此約對建立真正神民關係的功用。此約對於守約與違約的正面與反面的 結果都有所說明,它是神對以色列民以守律法建立神人關係的立約。摩押地之約的立約過程只是摩西作為神的代言人向以色列全會衆宣佈神的吩咐,并沒有一個正式的立法儀式。這與西乃山的立法程序有很大的分別,故它只是西乃山之約的一個補充附約(Stipulation,參29:1)。
1.
立約的對象:以色列全體會眾,包括不在現場的以色列人(申 29:14-15)。
2.
立約內容:申 26:16-19,28:58-68,29:1,10-13。
3.
立約的目的及功效:以色列民遵守約中的話就可以成為神聖潔的子民,耶和華也是他們的神。這是以守律法來建立神人關係。這樣以色列民才能成為真正被揀選的後裔進入到亞伯拉罕的約中得着祝福(申 29:12-13)。



[1] 一般人只把5:7作為第一誡, 不過猶太人則把5:6的話看為第一誡的上半。

[2] 事實上, 因為這一條誡命, 中文譯作耶和華像是上帝的名字的這個詞其實不是神的名, 而只是希伯來文子音YHWH所表達的神是自有永有這屬性的假借音譯代名詞(把elohim和adonai的母音放進yhwh而成為yehowah, 德文作jehowah)。

[3] 多數人把十誡的前四誡定位作與神關係, 後六誡為與人關係。不過, 對猶太人言, 父母從小就要教導兒女認識敬畏耶和華, 孝敬父母就是為了學習聽從上帝的話, 所以有聖經學者指出孝敬父母其實應該是十誡的上半, 作為與神關係誡命的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