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3日 星期三

79.《判耶穌釘十字架》(太27:11-26)


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太27:24-25

「耶穌站在巡撫面前」11a),報告過猶大的死作者又回到耶穌的報告,這時他已經被拉到那能判人死刑的巡撫彼拉多面前。雖沒有正式法理依據,巡撫順應民情,耶穌判處了死刑。

A. 巡撫審問耶穌11-14
B.
耶穌被判死刑。15-26
  B1
巡撫想釋放耶穌,15-20
  B2
眾呼釋放巴把巴,21-26

巡撫審問耶穌(11-14):
當耶穌被押到巡撫的審判堂前,彼拉多就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不假思索就回應說:「你說的是」。當祭司長和長老看見彼拉多竟然沒有因為耶穌承認是猶太人的王而將他判死,[1] 他們只得像在大祭司家中審問耶穌時,找各種藉口和假見證誣告耶穌,像之前一樣,對這些沒有事實的空話,耶穌都不回答。

巡撫想釋放耶穌(15-20):
巡撫可以在這節期隨眾人所要的釋放一個囚犯,既然在審判過程中得悉這些人控告耶穌是出於嫉妒,而並非有什麼死罪,於是彼拉多問來到巡撫堂前的群眾:「你們要我釋放那一個給你們?是巴拉巴呢?是稱為基督的耶穌呢?」[2]他本想藉此釋放耶穌的,因為巴拉巴是殺人犯,眾人總不會叫他釋放巴拉巴的。然而,這時彼拉多的妻子來到叫他不要管這事,因為她夜來因耶穌的事失眠,同時祭司長和長老卻挑唆眾人,求釋放巴拉巴。彼拉多為此甚是為難。

眾呼釋放巴把巴(21-26):
「巴拉巴」,審判堂前的群眾這時爆出這樣的呼喊聲,這叫喊聲在這個早上比什麼都清楚,彼拉多就決定了——判耶穌死刑,當群眾繼續高叫:把他釘十字架!」時(23),彼拉多就說:「為甚麼呢?他做了甚麼惡事呢?」但群眾的回應作然是「把他釘十字架」,眼見群情汹湧,若不滿足群眾的期望,恐會生亂,於是當著眾人的面前用水洗手,然後高聲說出: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然後就釋放了巴拉巴,把耶穌鞕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25),當彼拉多聽到群眾這樣高叫著的時候就毫不猶疑給耶穌判了釘十架的死刑26)。一個沒有做過甚麼惡事的人竟然被判死刑,要被釘十字架,為甚麼有這樣的事呢因為耶穌要為罪人成就挽回祭,只有一個無罪的人才可以藉此成就這救贖大功,歷史上只有耶穌是這樣的一個人,因為耶穌是藉由聖靈感孕,是無原罪的人,他的死不單為當時的猶太人代贖,也為今天的你和我代贖,因此每一個相耶穌的人都可以因耶穌流出的血,罪可以得塗抺,罪得赦免。

【祈禱】「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2:2  
主啊,感謝你,當我還作罪人的時候,你就為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把我救贖了,求你用我見證你的大愛。阿們。



[1] 猶太人領袖在大祭司院子審問耶穌時,聽到耶穌承認是神的兒子和基督時就高興地認為單憑這個罪名就可以定耶穌死罪,因為這是等於說耶穌是猶太人的王,然而彼拉多對這個罪狀竟然沒甚反應 比較耶穌出生時的耶路撒冷管治者大希律,要把生下來作猶太人的王殺死(太2:4)。

[2] 顯然彼拉多在耶路撒冷是有名眾犯,群眾對這人沒有甚麼好感。




78.《猶大的後悔》(太27:1-10)

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27:3)

猶太公會無權判死刑,所以為了要「治死耶穌」1),到了清早,他們就趕忙把耶穌綑綁了交給那能判處死刑的巡撫彼拉多猶大既然領人去捉拿耶穌,顯然在這個通宵審問耶穌的聆訊中,他也在大祭司的家裏,目睹耶穌受審的情景,當耶穌被帶走,同樣在這個清早,猶大也離開大祭司的院子,去找祭司長和長老,為甚麼呢?

A. 耶穌被交給彼拉多,1-2
B.
猶大的死。
 
B1 後悔流無辜人血,3-5
 
B2 血價買地作血田,6-8
  B3
應驗了先知預言,9-10

後悔流無辜人血(3-4):
猶大去找祭司長和長老,為了對他們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4),因為他要把錢歸給他們,猶大這樣做試圖為自己所犯的罪開脫,這樣做有用嗎?不,耶穌已經被送到彼拉多處,流無辜人的血這罪是不能逆轉了,猶大的罪只能由他自己承當。猶大後悔了,卻不能承擔這罪,最後他決定把錢丟在祭司長的家裏,然後就走到外面上吊死了。注意中文和合本譯作把那銀錢丟在殿裡」(5),所謂的殿」(希臘文naos意為內室雖可解作聖所的內室但從上下文可知應該是指祭司長家中的內室。

血價買地作血田(6-8):
祭司長和長老知道猶大在他家門外吊死了,本想把那些錢放回聖殿或是會堂的奉獻庫中,但猶大既已吊死,這些錢就成了所謂的血價(很可能是因猶大為這些錢死了,所以這些錢被視為不潔於是他們就用這些錢買了一塊地,把猶大這個外鄉人埋葬了。[1]

應驗了先知預言(9-10):
本段是馬太的編者話,是綜合引用耶利米書和撒加利亞書的經文,兩者都是講述窯戶的故事,同樣是有關以色列人不聽從先知的話,最終招致耶路撒冷城破,聖殿被毀的事。只提及猶大的死是先知耶利米的話成就,因為耶利米先知的故事為人熟知。[2]

彼得和猶大二人果然都做了耶穌先前所說的事了不過二人的結局卻很不一樣猶大後悔了他決定離開大祭司的院子他後悔流了無辜人的血,最後選擇吊死彼得也後悔了他也選擇離開大祭司的院子他後悔自己說過決不跌倒的話最後選擇為主作見證牧養主的羊見徒2:22,約21:15)。

為甚麼二人有不同的結局?因為猶大後悔而不知悔改,彼得後悔然後悔改,耶利米先知早已經告訴以色列人,只要他們願意悔改,他們仍然會得蒙赦罪和拯救,然而當日的多數的以色列人都沒有悔改,即使他們知道自己做錯了,他們只想用自己的方法去解法問題,猶大因此走上不歸路,我們也犯過甚麼錯得罪神嗎?也後悔做錯了甚麼事嗎?

【祈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主啊,感謝你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求你叫我看見自己的罪,更求聖靈給我加力,叫我勇敢承認自己的錯,生命得著潔淨,阿們。



[1] 猶大應該是加利利人,在加利利時已被耶穌選立作門徒(見10:1-4)。

[2] 猶大的遭遇是19:1-1311:13中有關窯戶故事的說明雖然引文部份基本上是取自亞11:13,卻只提耶利米,可能讀者較為熟知耶利米。類似情況也見於其它福音書,如1:2-3中將一段連合的引文歸於先知以賽亞







70.《兩種羊,做在弟兄最小的身上》(太25:31-46)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25:40)

「當人子在他榮耀裡」31a),耶穌用另一比喻第五篇講論(24-25章)作總結,說明當他再回來時,要坐在榮耀的寶座上行審判的事。這比喻強調信仰群體(教會)在等待主再來時,要努力活出有愛的生命,遵行耶穌吩咐的新命令(約13:34-35)。

A.
萬民受審判的時候,31-33
B.
王對兩邊羊的審判。34-45
  B1
稱讚右邊的綿羊,34-40
  B2
斥責左邊的山羊,41-46

萬民受審判的時候(31-33):
牧羊人慣於把山羊和綿羊一起放牧,有需要才會把兩種羊分開。聽穌指出當他再臨時(末期來到時),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如綿羊和山羊被分開一樣,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稱讚右邊的綿羊(34-40):
萬民最終聚集在主面前受審判,那在右邊的得到賞賜承受神的國。承受神的國說明的,不單是僅僅進入天國,更將會授與基督一樣的權柄,一同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19:28),為甚麼他們會得如此厚待?因為他們曾經把主教導的做在主身上。然而他們卻不明白為何會得此稱讚,因為他們根本沒有見過主啊!更遑論曾經做在主身上了;原來,當他們把那些做在「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40),就等同做在主身上了!

斥責左邊的山羊(41-46):
耶穌在這一段說明在審判台前,那些在左邊山羊的遭遇,剛好與右邊的綿羊所得的相反,他們不能承受神的國,而是要進入那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他們為甚麼會有這樣結局呢?因為他們沒有照著神的話語把善事做在「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45)。

「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46),在審判台前的這一幕清楚說明,人可否進入神的國取決於有否把善事做在「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4045),為甚麼如此行就等同做在主身上呢?因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因為「弟兄中的一個」,那怕是最小的,都是基督的肢體。

弟兄中一個」(40),原來教會中每一個人都被耶穌看作是他自己告誡我們等待再來時,門徒要活出有愛的生命;若然我們在教會裏沒有彼此相愛,我們就不配進入神的國(約13:34-35),求主保守和憐憫,聖靈已經把神的愛賜下(羅5:5),當教會把這愛踐行,教會健康成長,可以擴展神的國。每一個來到教會的都可以被愛,被關心和得幫助,我們有沒有這樣對待教會中那怕是最不起眼的,最不受歡迎的肢體?

【祈禱】
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4:2-3
聖靈啊,求你給我加力,叫我可以活出有愛的生命,榮耀主的名,叫教會裏的肢體,可以認識及經你的愛,健康成長,阿們。






東區晨禱會講道錄音

2026年5月12日 星期二

77.《彼得三次不認主》(太26:69-75)

彼得就發咒起誓的說:「我不認得那個人。」立時,雞就叫了。(26:74)

「彼得在外面院子裏坐著,有一個使女前來」69上),當耶穌在大祭司面前勇敢地承認自己的身份時,彼得卻在大祭司的院子裏,在眾人面前三次否認自己的身份。

A.
第一次不認耶穌,69-70
B.
第二次不認耶穌,71-72
C.
第三次不認耶穌,73-75

第一次不認耶穌(69-70):
那個本來想知道這事到底怎樣的彼得,當耶穌受審時,和差役同坐在大祭司的院子裏(58),冷不防忽然有一個使女指著他說:「你素來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69下),彼得害怕極了,於是當著眾人大聲抗辯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70),彼得這樣說的意思就是公開否認與耶穌的關係。彼得的否認,是因為怕被耶穌牽連,脫不了關係,也要被捕嗎?

第二次不認耶穌(71-72):
大概當彼得否認了以後,想到不宜久留此地,打算起身離開了,然而當他才向著門口走過時,另外又有一個人大聲說:「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71),[1] 這一下嚇得彼得更是心膽俱裂了,於是急忙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72),彼得這時起了甚麼誓呢?

第三次不認耶穌(73-75):
當彼得意識到要趕快離開大祭司院子的時候,一個在旁邊站著的人走到彼得面前大聲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73),[2]已經是驚弓之鳥的彼得迫得發咒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74)。隨著形勢的發展,彼得的否認漸次變得愈來愈激烈,先是大聲否認,然後是發誓說不認得耶穌,現在甚至發咒起誓,發咒必然有對像,彼得發咒的對像是誰?「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75),彼得終於從大祭司的院子裏出來了,當才興幸得脫險境,「谷谷谷」的雞叫聲響起了,因為天快亮了。

得到安全了,但彼得沒有因為脫險而高興,相反卻是痛哭起來,因為他想起了耶穌前不久跟他說過這樣的話。彼得痛哭是因為他想起耶穌講過的話竟然成為事實嗎?不,是因為他還想起自己說過:「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35)!他不是一次不認主,而是兩次,甚至是三次,耶穌這些話竟是一語成讖;彼得的痛哭可能更是因為想起耶穌曾經三次說過要被釘死在十字架的話,彼得痛哭是因為耶穌要死了,而自己卻選擇逃跑,選擇不認主!

我們也在人前不認主嗎?即使不是因為有甚麼危險。當我們沒有照著耶穌的吩咐去愛人,去關心弟兄中一個最小的,去向人見證耶穌的福音,就是我們不認主的時候,我們還要不認主多少次,才要藉雞叫聲響起,才想起主對我們說過的話,才為自己的軟弱,為自己的罪痛哭?

【祈禱】
彼得就發咒起誓的說:「我不認得那個人。」立時,雞就叫了。(太26:74 
主啊,求你領我順服聖靈的感動,叫我得著智慧、能力和愛,勇敢為你作見證,叫我更深認識你,也叫人從我身上認識你,阿們。



第三次不認耶穌,73-75[1]  不一定是使女「使女」二字只是中文和合本加上去的

[2] 加利利人的鄉音很重因而猶社會的人常引以為笑料,所以彼得在迫得要發咒起誓強調自己確是不認識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