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8日 星期日

《眼目眷顧, 我們的份》。(箴22:12)




耶和華的眼目眷顧聰明人,卻傾敗奸詐人的言語。(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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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16是所羅門箴言結集(一)的結束段落(參【附錄一, 箴言全卷結構】), 段落標記語是「富戶」與「窮」(22:7, 16)和「杖」(22:8, 15), 10節經文有如下結構:

A.引言: 管教的杖因罪而廢(7-8)
   B.慈善的眼目使人蒙福 (9-11)
   B’耶和華的眼目眷顧聰明人(12-14)
A’結語: 管教的杖趕除愚蒙(15-16)

A是一個宣告, 「
富戶管轄窮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杖也必廢掉。(7-8),富戶管轄窮人這現象是社會常見的, 然而, 若果前者是行惡的人(撒罪孽的), 他就失卻這權柄了, 這語句開始了從10:1以來的許多警句的總結; 只有敬畏神,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才可以被受予權柄施行管教。

B(9-11)
說明人若能以神的眼目看世界(眼目慈善的), 必然蒙福, 分爭和羞辱必然止息, 也必與王為友; 為甚麼會這樣呢? 這是B’要對應說明的, 因為耶和華的眼目眷顧這樣的人(:…[1]), 但不以神的眼目看世界的, 他們最終只會在街上被獅子所殺, 陷在苦境深淵中不能自拔(:…[2])

A’
(22:16-17)是這結集的結束宣告: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
欺壓貧窮為要利己的,並送禮與富戶的,都必缺乏。,
「管教的杖」可以把迷進孩裏的心的愚蒙趕除, 而戀慕別人東西的(註: 這是第十誡…[3]), 終必遭遇缺乏。

神本來揀選以色列人, 給他們豐足供應(作富戶), 去管轄那些不認識神的人(窮人, 迦南人), 但因為以色列人不聽從神的話語, 隨從偶像和別神, 作惡犯罪, 他們從神的福份中墜落, 遇上災禍, 神要收回給他們的管教的杖(作祭司的國度的權柄), 這就是回歸一代以色列人的實況, 但甚麼時候, 他們回轉, 神就仍然施恩, 重拾新生, 箴言10:1-22:16的這一個結集就這樣結束, 成為我們提醒。

我們是否也有用神的眼目看世界, 好使我們可以經歷從神而來的那「管教的杖」怎樣成就救恩, 怎樣憐憫施恩, 怎樣拯救世人; 我們是否也只專注在神供給我們的一切, 而不去戀慕那些本來不屬於我們的, 好叫我們遠離試探, 享受神為我們預備的那一份。

『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5:21)



[1] 聰明人就是以神的眼目看世界的人。
[2] 懶惰人和淫婦都是箴言重覆用來寓意說明不聽從神話語的人, 前者是聽了神的話, 因不同原因不去行的人; 後者則是非但不聽神話語, 更引人犯罪的人。
[3] 欺壓貧窮為要利己的,」實質上就是十誡最後一誡的重述(restatement, 見申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