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30日 星期三

6. 《求主賜復興之火》(哀5:1-22)

耶和華啊,求你使我們向你回轉,我們便得回轉。求你復新我們的日子,像古時一樣。(哀5:21)

哀歌是群體的哀告詩歌(Communal lament),在這詩組的結束處,會眾再一次唱出當下面對的苦境,第五章雖然不再是離合詩,但仍然有二十二行詩句。這是一首祈禱詩,求神記念錫安人民如今的苦情,盼望復興早日來臨。

A.
求神憐憫記念(1-18)
  A1
求神察看苦情(1-10)
  A2
百姓苦景堪憐(11-18)
B.
盼望復興來臨(19-22)
  B1 為何忘記我們(19-20)
  B2 為何棄絕我們(21-22)

A1 求神察看苦情(1-10):
「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們所遭遇的事,觀看我們所受的凌辱。」(1),第一節引領會眾在哀傷大會再思耶路撒冷當下的苦境,於是2-4節提到如今自己的產業已經歸與外邦人,成了無父的孤兒,生活所需都要從外邦人手上取得。5-10節說明使他們落得如此苦境者是埃及人和亞述人(亞述人指的即是巴比倫人),猶大亡國之路正是因為末代諸王在埃及人和亞述人間受盡凌辱。

A2
百姓苦景堪憐(11-18):
11-14節這一個小段落藉著報告不同類別的人這時的遭遇,刻劃百姓的痛苦實況,包括婦人和處女被玷污,領袖和老年人被侮辱,少年人和孩童被勞役,從老到少無一幸免都沒有了歡樂,都在受苦。15-18節描述「我們」於此情此景中沒有了快樂,只感到恥辱,我們因這些事情心裏痛苦極了,眼中也沒有了神采,事實上我們只看見錫安山的荒涼,只看見野獸在山上行走。

B1 為何忘記我們(19-20):
19-22節是是哀歌的結束,是兩番向耶和華的哀求,也可說是哀告(埋怨)。「耶和華啊…你為何永遠忘記我們?為何許久離棄我們?」(19-20),這是第一個哀求,[1] 在肯定過神存到永遠,寶座直到萬代後,表面上是兩個「為何」的問題,但實是兩番埋怨,骨子裏是期盼神早日施行拯救,叫當下的苦日子可以早日結束。

B2 為何棄絕我們(21-22):
「耶和華啊,…你竟全然棄絕我們,向我們大發烈怒?」(21-22),21-22節由兩番向耶和華的哀求開始,最後用一個問題結束。[2] 這兩個呼求同樣流露對上主的埋怨,既埋怨上主還沒有叫百姓回轉,又埋怨上還沒有復新他們的日子(所以當下百姓仍然活在苦境);所以才有結束的這個提句:「難道你全然棄絕了我們,向我們大發烈怒?」(和修),這問句十分直接,沒有修飾,但卻是當時眾人的心底裏的哀鳴!

「耶和華啊,求你使我們向你回轉,我們便得回轉,求你復新我們的日子,像古時一樣。」(21),這一節可說是全詩的高潮所在(參附錄: 哀歌的結束在5:21!),也是以色列人每逢贖罪日唱頌這詩時心底裏的深切盼望,事實上這也正是我們今天的盼望。是的,我們和當日的以色列人一樣承認我們也因為犯錯得罪神,致令我們要面對今天許多的困難和苦境,教會的問題甚或荒涼,我們也深切盼望復興來臨。

【祈禱】
「耶和華啊,求你使我們向你回轉,我們便得回轉,求你復新我們的日子,像古時一樣。」(哀5:21)
主啊,我們都是滿身是罪的人,又活在罪惡充斥的世代裏,求你藉耶穌的寶血潔淨我,叫我可以敬拜你,阿們。

【附錄: 哀歌的結束在5:21!】
猶太人在贖罪日唱頌哀歌時,在讀完第22節後,又再讀出第21節作為結束。這做法的理由是:不希望以「你竟全然棄絕我們」(5:22)作為禮儀的結束,因為以色列人深切盼望復興,也深切明白復興的起點在於回轉,問題的關鍵是以色列人的回轉,而以色列人的回轉不是一個立志的問題,而是神恩典的工作,所以哀歌發出這樣呼求。[3]

【求主賜復興之火】
求主賜復興之火,求主賜聖靈火焰,
燃燒教會,能得無窮力量,
在這黑暗世代,能作你光輝,
熔解冷漠,重點愛你的心,盼主賜下復興之火!

Pour out Your Revival Fire
Pour out Your Revival Fire,
Pour out Your Spirit
,O Lord,
Consume Your Church
,restore Your mighty power,
In this world of darkness
,We shine with your light,
Renew our hearts
,bring us back to our first love,
We long for Your Revival Fire.



[1] 這是典型的哀歌悲嘆,見伯19:2,詩13:1,耶12:4,哈1:2等。

[2] 雖然22節沒有像20節用了「為何」這詞語兩次,但實質這語氣呼之欲出。詩歌用「為何」的問題結束,正好與開始的「何竟」的問題和應。

[3] 參Sefaria. “Eikhah Rabbah 5:21.” Sefaria Library;另參My Jewish Learning. “Lamentations (Eicha): Tisha B’Av Reading, Customs, and Cantillation.”

2026年9月29日 星期二

5. 《何竟失光芒?何竟成瓦器?》(哀4:1-22)

黃金何其失光!純金何其變色!聖所的石頭倒在各市口上。錫安寶貴的眾子好比精金,現在何竟算為窯匠手所做的瓦瓶?(哀4:1-2)


「何竟黃金失光」(1),哀歌在這一個段落再帶領讀者回到亡國的哀傷情懷,再一次用「何竟」開始這詩(中文譯作「何其」的原文與1:1譯作「何竟」的原文是同一字),[1] 也引領讀回到哀訴的情懷,雖然第三章已經提出盼望與出路,這修辭技巧領讀者回到現實,繼續為苦難傷痛的現實,繼續等待惡者遭報的現實。

A.
錫安子民的悲哀(1-11)
  A1
黃金失色,孩童失養(1-6)
  A2
失去尊榮,經歷饑荒(7-11)
  A3
祭司先知,長老受罰(12-16)
B.
「我們」與敵人(17-20)
C.
兩種國民的命運(21-22)

A1 黃金失色,孩童失養(1-6):
「何竟黃金失光」(1),「何竟現在算為窯匠手做的瓦瓶」(2),1-2節可看作這哀歌的標題,分別提出本如黃金的錫安為甚麼沒了光芒,和城中本來寶貴的眾子為甚麼成為了卑賤的瓦瓶?3-11節是這兩番提問的回應,先是3-6節講述城破以後糧食缺乏,民無住處等苦況,這些痛苦皆因錫安居民的罪孽比從前上主毀滅的所多瑪更大!

A2 失去尊榮,經歷饑荒(7-11):
這處說明城破後的貴冑失去光彩情況,[2] 他們夾在被擄人群中再無人認識了。9-11節提及婦人煮自己的兒女作食物,很可能喻指猶大人城破後的互相殘殺,致令錫安的根基被毀(參耶40-41章的猶大省長基大利被殺事件)。

A3
祭司先知,長老受罰(12-16):
這一段可看作是第2節嘆息「這些寶貴的眾子」現在「變作瓦瓶」的註腳,因為這些寶貴的眾子(城中的王和領袖們)都不相信敵人能夠進入耶路撒冷城。[3] 這城中的領袖,包括官員和長老、先知和祭司等都迫害傳講上主話語的人(如先知耶利米等)。[4]上主就不再眷顧他們,將他們分散,他們就不再被看顧,不再被厚待,因他們流了無辜人的血。

B
「我們」與敵人(17-20):
17-19節繼續說明那些人被打擊的原因,注意詩人用了「我們」這個主詞;「我們」指的就是當日的猶大眾百姓,當時猶大與眾小國圖謀藉與埃及結盟,以為可以得到幫助(見耶27:1-7),結果耶路撒冷被圍困三年,埃及只曾經短暫出兵,但很快就回國去了,而其它小國沒能相助,[5]結果「我們」的結局來到了(應指城破,和人民被擄等),詩人把這些情況喻比作寶貴眾子成了瓦瓶。第20節清楚說明這些災難臨到只因那些被揀選作領袖的(耶和華的受膏者)犯罪所致,這些人包括王和大臣、及先知和祭司。

C.
兩種國民的命運(21-22):
「住烏斯地的以東民哪…」(21),作為這哀歌的結束,21-22節比較了以東民和錫安民的結局,前者說明苦杯必會臨到他們,上主必追討他們的罪; 後者則是刑罰受足了,上主不再追討他們的罪。「錫安的民哪,你罪孽的刑罰受足了」(22),為甚麼以東和錫安的民眾會有不同的結局?因為前者是背信棄義的人,而後者則是盟約的子民,當他們遭受管教,又認罪悔改,上主就會再施恩,這是第四首哀歌的焦點,是神的子女們必須要知道的,從前的百姓得罪上主,皆因那些受膏者帶領百姓行惡,今天我們當怎樣走我們的天路?

【祈禱】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
主啊,求你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懇求你給我加力,叫我有心有力跟從你,得著生命的光,為你作見證,阿們。



[1] 「黃金何其失光!純金何其變色!…」(1),原文「何竟」是起始語。

[2] 他們若不是在城破時被殺(如西底家王和他的眾子及其他大臣,見耶40章和52章),就是被擄到巴比倫去。

[3] 所謂「地上的君王」和「世上的居民」與「寶貴的眾子」都是對錫安城中的王和居民的嘲諷稱謂語。

[4] 他們的罪就是說城中有平安,參耶8:11,15等。

[5] 以東派來的軍隊甚至乘耶路撒冷城破而出手搶掠(俄1:10),所以詩歌結束處說明神必追討他們的罪孽,把以東滅絕。

2026年9月28日 星期一

4. 《上帝何竟不聽禱告》(哀3:40-66 )


你以黑雲遮蔽自己,以致禱告不得透入。(哀3:44) 

聽到了詩人提及「神的信實極其廣大」(23)和「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39)等的話語後,信仰群體(「我們」)作出了悔改認信(40-51),然後錫安(我)也向上主發出呼求(52-66)。

A.
認罪與抗議的張力(40-47)
  A1
省察歸向,誠心舉手(40-41)
  A2
你不赦免,掩面不看(42-47)
B.
個人的呼喊與復仇(48-66)
  B1
眼淚成河,無人安慰(48-51)
  B2
無故被追,求主申冤(52-66)

A1
省察歸向,誠心舉手(40-41):
「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3:40)這是第三章第一次出現第一人稱複數。說話的人從個人的痛苦轉向群體的呼籲:省察、歸向、舉手禱告。第41節:「我們當誠心向天上的神舉手禱告。」原文直譯是「我們舉起我們的心在我們手裡,向天上的神禱告」,會眾不只是舉手,更認定要把心也舉起來。這是認罪的語言,這語句引領會眾承認他們需要回轉,需要向上帝舉手。

A2 你不赦免,掩面不看(42-47):
「我們犯罪悖逆,你並不赦免。」(42節),說話的人剛剛呼籲群體認罪歸向,緊接著卻說:我們認了罪,你卻不赦免。這是信仰中無法調和的矛盾(認罪的公式說「認罪必得赦免」,現實卻是「你並不赦免」)。更甚的是,上帝主動用黑雲遮蔽自己,使禱告無法穿透(44節)。上帝不是沉默,而是主動選擇沉默(比較8節「他使我的禱告不得上達」)。45-47節接著說:我們成為污穢和渣滓,仇敵張口攻擊,遭遇恐懼、陷坑、殘害、毀滅。認罪沒有帶來赦免,順服沒有帶來解脫。哀歌沒有解決困局,只是把它帶到上帝面前。[1]

B1 眼淚成河,無人安慰(48-51):
哀歌在此轉為第一人稱單數,詩人的眼淚沒有止息,因為他知道,只有上帝垂顧才能止住他的眼淚。但第50節的「直等」是一個沒有時間表的等待。「因我本城的眾民,我的眼,使我的心傷痛」(51),眼淚不只是情緒,而是創傷在身體上的表達。詩人不是旁觀者,他親身承受著群體的痛苦。創傷理論提醒我們,哀歌中的身體意象(眼淚、心腸、骨頭等),是創傷記憶的載體。詩人用身體說話,因為痛苦已經超出了語言能夠承載的範圍。

B2 無故被追,求主申冤(52-66):
詩人用52-58節回顧無辜受苦,強調「無故」(沒有理由、沒有正當性)。群體有罪,為何個人無辜受苦?個人無辜,為何上帝不伸冤?59-66節轉為復仇呼求,是受傷者的真實聲音。詩人不是自己報復,而是把報復交給上帝,要求祂親自出手,因為只有上帝是公義的審判者。學者提醒:哀歌中的抗議不是不信,而是忠誠的行為,在誠實與脆弱中仍然向上帝說話,仍然要求上帝履行祂應有的公義。

哀3:40-66呈現認罪與抗議並存:呼籲省察,卻質問「你並不赦免」;承認犯罪,卻宣稱「無故被追」;舉手禱告,卻「不得透入」。哀歌的唱頌沒有解決了矛盾,只是將矛盾坦然放在上帝面前。對上主的信仰能容納無法調和的張力:雖然認罪卻仍然抗議,即使順服卻難以壓抑憤怒,禱告不等於假裝一切都好。哀歌引領在黑暗中掙扎的群體向上主禱告、要求公義,即使他們的禱告被阻,感受上主不聽禱告,凡此種種,哀歌沒有叫人放棄到神面前,而是引導人在絕望中繼續向上主說話,因為哀歌認定上帝雖然有時會掩面沉默,但祂始終是最終伸冤的審判者。

【祈禱】
「你以黑雲遮蔽自己,以致禱告不得透入。」(哀3:44)
主啊,當禱告不得透入,當認罪未得赦免,叫我仍然舉手呼求,仍然相信祢是那最終伸冤的審判者。阿們。


[1] 文本就是這樣說的:上帝掩面,禱告被阻,認罪卻不得赦免。(Lament theology)不把這段經文簡化為「上帝有更高的旨意」。

2026年9月27日 星期日

3. 《你信實何廣大》(哀3:1-39)

每早晨,這都是新的;你的誠實極其廣大!(哀3:23)

如果第1章是寡婦夜間痛哭,第2章是天地在烈怒中崩解,第3章就是一個人在廢墟中與上帝摔跤。全章66節,同樣是字母離合詩(每三節為一組,按希伯來文22個字母順序排列)。第3章從頭到尾用第一身「我」說話。[1]這個「我」是一個「因耶和華忿怒的杖遭遇困苦的人」(3:1),他代表群體,也代表每一個在苦難中向上帝呼喊的人。本章從最深的黑暗開始(3:1-18),經過記憶中的微光(3:19-24),進入神學反思與抗議(3:25-39),最後以認罪與呼求結束(3:40-66)。

A.
主忿怒使我受苦(1-18)
  A1
上主如追獵的敵人(1-9)
  A2
身體與社會的痛苦(10-18)
B.
記憶中的微光(19-24)
C.
神學反思與抗議(25-39)

A1 上主如追獵的敵人(1-9):
「我是因耶和華忿怒的杖,遭遇困苦的人」(1)說話的人是親身經歷上帝忿怒的人,經文每一節都提到「他」如何對待「我」,祂引導詩人(我)進入黑暗,終日反手攻擊,使皮肉枯乾、骨頭折斷,築壘圍困,用籬笆攔阻,用銅鏈捆綁,甚至使禱告不得上達。第8節最令人不安:禱告被阻擋,呼求不得上達。這是哀歌中最深的孤獨,不是上帝沉默,而是上帝主動攔阻禱告。[2]

A2 身體與社會的痛苦(10-18):
本段繼續描寫上帝如何對待「我」的情景:身體的痛苦與社會的羞辱交織。上帝像熊、像獅子、像弓箭手,將「我」當作箭靶,箭射入肺腑。同時,「我」成為眾民的笑話,終日被譏笑。[3]「我的力量衰敗,我在耶和華那裡毫無指望!」(18),徹底的絕望是本段結束語句。苦難中沒有了盼望,作者對前路已經失去了盼望!

B. 記憶中的微光(19-24):
傳統解經進路視本段是哀歌的轉捩點,詩人作出盼望的宣告;然而,所謂的盼望宣告只是想起上帝的屬性。詩人(我)仍在「茵蔯和苦膽的困苦窘迫」中(19),他「心裡憂悶」(20);苦難並不是過去了,而是「我」想起這事」:包括「耶和華諸般的慈愛」,上主的憐憫不會斷絕,每天都是新的,因為神的「誠實極其廣大」。在最深的黑暗中,想起上主這些屬性,詩人知道自己是不會失去上帝去的,因為「耶和華是我的分」,所以要仰望「他」。

C. 神學反思與抗議(25-39):
哀歌用25-33節提醒會眾等候、靜默、負軛等事,說明那不是上主刻意叫人受苦的事;因為34-36節指出屈枉人、顛倒是非,都是上主看不上的。所以哀歌用37-39節質問:禍福既出於至高者,人為何埋怨?這是抗議的延續。

1-39
節是帶領會眾在黑暗中與上帝摔跤的哀歌;它從最深的絕望開始:上帝像敵人一樣追獵,禱告被阻擋,力量衰敗,毫無指望。然後,在記憶中出現微光:不是苦難解決,而是認定上帝的本性不變:慈愛、憐憫、誠實、每早晨都是新的。最後,進入神學反思與抗議:等候、順服,但同時質問為何有不公義存在。哀歌沒有給痛苦者什麼出路與答案,而只是藉著訴說盼望與絕望、順服與抗議,和神學與痛苦,引領痛苦的會眾在黑暗中努力抓住上帝,即使抓住的是祂發怒的手。

【祈禱】
「我想起這事,心裡就有指望。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哀3:21-22)
主啊,當祢如敵人追獵我,當禱告不得上達,求祢讓我在黑暗中仍記得祢的慈愛,在絕望中仍抓住祢,因為祢是我的分。阿們。



[1] 第1和第2章都混合第三身與第一身描述錫安。

[2] 暗黑進路拒絕把這些經文靈意化為「公義的管教」。文本就是這樣說的:上帝像敵人一樣追獵我。

[3] 他向我如熊埋伏,如獅子在隱密處(10);使我轉離正路,將我撕碎,使我淒涼(11);張弓將我當作箭靶子(12);把箭袋中的箭射入我的肺腑(13);我成了眾民的笑話,他們終日以我為歌曲(14);用苦楚充滿我,使我飽用茵蔯(15);用沙石磣斷我的牙,用灰塵將我蒙蔽(16);你使我遠離平安,我忘記好處(17);我就說:我的力量衰敗,我在耶和華那裡毫無指望!(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