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4日 星期二

第二十八天:總要說感謝的話 (弗5:1-21)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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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的第一至第四章已經告訴我們,作為蒙神所愛的兒女,我們都可以活出新生命的樣式,所以第五章開始就提醒我們應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憑愛心行事(1-2)。人怎樣開這樣的生活方式呢?那就是不要效法世界那樣說拆毀的話,說不神心意的話,而要常常說感謝的話,因為我們都是屬於光明的,所以我們可以說出良善的話,叫人知道公義,經驗神的信實,只要凡事察驗何為神所喜悅的事,我們就總能夠說出感謝的話,可以叫人得著造就,神得著榮耀。

在這充滿人的自我,驕傲的世代裏,信徒怎可以活出這新生命的樣式呢?使徒保羅明確告訴讀者一個秘訣,就是要「常常被聖靈充滿」(5:18),因為充滿萬有聖靈不單要充滿教會(1:23),更要充滿每一個信徒(3:19),當我們常常被聖靈充滿,我們就可以常常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凡事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感謝父神(有關「聖靈充滿」的意義請參本手冊第七天內容)

甚麼人總會說感謝的話?常常被聖靈充滿,口唱心和讚美主的人就可以因為藉著凡歸榮耀給神,我們就知道一切都是好的就可以凡事都看見聖靈的大能,時時看見神蹟,就可以常常效法神。所以,來吧,無論得時不得時,我們總要說感謝的話,叫這個世界充滿愛,叫每一個角落都成為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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