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5日 星期五

15.《律法是聖潔的》(羅7:7-17)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7:12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律法是罪嗎?」(7上),前文講論人因信耶穌而活出新生命的樣式時,會讓人有這種錯覺,於是保羅要在此申明沒有這回事。律法於人是有害的嗎?它甚至使人死(7:10)!說律法是良善的,是神搞錯了嗎?還是人搞錯了?問題究竟在哪裏?

A.
律法叫人行善,卻使人死,7-10
B.
律法叫人知罪,罪使人死,11-13
C.
律法是屬乎靈,罪做的惡,14-17

律法叫人行善,卻使人死(7-10):
「只是非因律法,我們不知何為罪」(7),保羅要用本段對前文作補充說明,不要因諸如「律法而生的惡慾」(5)等的說法,就以為保羅說律法是罪。律法原是教導人怎樣跟從神,教導人學義,使人歸正,預備行各樣善事的(提後3:16),人也藉此知道甚麼事情和甚麼行為是罪。然而,被罪捆綁的人卻會因這律法被驅使生出貪心,於是律法彷彿成了把罪帶來的元凶,那本來叫人向善的律法,反倒使人死了,為甚麼會這樣呢?

律法叫人知罪,罪使人死(11-13):
因為罪趁著機會11),保羅用11-13節指出罪藉著誡命引誘人,叫人行惡。其實律法只是把罪定義了,不是律法叫人犯罪,因為罪的行為在沒有律法以前早已存在,只是經由律法說明以後,罪把握著人的軟弱(不能行善的本質,3:10-12)把人綑綁;所以把屬肉體的人殺死的(7:5),不是律法(那聖潔的,領人向善的),而是罪。

律法是屬乎靈,罪做的惡(14-17):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14),保羅用14-17節對這一番講論作總結,首先在第14節指出從神而來的律法本是屬靈的,但被罪扭曲的人卻是屬肉體的,於是人沒有能力照著律法的教導行善(參5:127:11等的論說),於是就有15-17所所講的: 人不能按著自己的意願做善事,反倒做出種種自己不願意做的惡事,有這樣的事,只因住在人裏頭的罪驅使人行惡!

當新聞報導某些罪案,引發社會關注時,本來是叫人知所警剔,但事實卻往往有更多同類罪案發生!這樣的事,問題不在於新聞報導或輿論而在於人自身的問題。[1]

出於神的律法竟然叫人作惡!保羅提醒我們,問題不在於律法,而在於人自己,從神而來的律法尚且不能領人行善,那麼世上其他的道德教化和宗教又豈能領人行善?事實是,不少良好意願往往成為罪敗壞和殺害人的不同形式而矣!也因此有人感嘆說:「往地獄之路都是由良好意願舖成的」!

人不能自救,即使從神而來的律法也不例外,人的困局只有經由造人的創造主方可得解決。那就是藉著神的恩典,靠著相信耶穌才能解決。我們要認定,能拯救人的不是甚麼方法,只有神自己才可以,只知道神的教導,而沒有將之行出來,也是不能的!因為當人行善時,才可以經驗與神同行。

【祈禱】
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為此被召,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已經作了那美好的見證。(提前6:12
主啊,人不能自救,唯靠你的恩典才得拯救。叫我不僅知道你的教導,更能藉著聖靈的大能行出來,靠主一同行各樣善事,阿們。


[1] 又如同性戀的事, 多數人本來不知道那些活動的, 也根本沒有想過, 但律法的禁止會促使人的惡慾去試試。



14.《聖靈的新樣, 儀文的舊樣》(羅7:1-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作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羅7:6


「聖靈的新樣」(7:6,和修)是甚麼?「新樣」就是新的模樣,《和合本》譯作「心靈的新樣」的這字,原文是「靈」,但從下文的討論可知,這裏是談論聖靈,但不是說聖靈有新的模樣,而是前文所謂聖靈使人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模樣的說明(6:4)。

A. 猶太人信耶穌不是不貞,1-4
  A1 丈夫死,約束完,1-2
  A2
離律法,歸基督,3-4
B. 事奉主要按聖靈的新樣,5-6
  B1 屬肉體,神棄絕,5
  B2
服事主,按新樣,6

丈夫死,約束完(1-2):
「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1),對羅馬教會中為數不少的猶太人來說,他們現在信耶穌會否被視作拜別神?甚至因此被看作信仰上的行淫呢?因舊約先知書中常指斥以色列民拜偶像的活動為行淫(如耶3:6-9等)。針對這問題,保羅用了一個比喻:婦人的丈夫若活著,她是被律法約束的,但若是死了,她就脫離了這約束。

離律法,歸基督(3-4):
前述比喻中,若婦人在丈夫後歸別的男人,就不算行淫。同樣,當猶太人信主時,從前屬肉體的舊人已死了,所以現在他們藉著基督的身體(教會)歸於別人就不算是信仰上行淫了;言說中的別人就是那從死裏復活的耶穌基督。

屬肉體,神棄絕(5):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5a),保羅指出猶太人信主前雖有律法規條中,他們仍然是屬肉體的;律法的規條只是指出何謂惡,卻不能使人行善,倒反因律法的說明,產生了人的惡慾,驅使肢體行惡,以致被神棄絕(結成死亡的果子的意涵)。律法最終叫人在罪中死去,這是很吊詭的(Paradoxical

服事主,按新樣(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6a),信主後,藉著聖靈人被神的愛澆灌(5:5),於是猶太人不再受從前屬肉體的生命轄制,可以順著聖靈的帶領來服事主,並且不像從前拘泥各種宗教儀文來服事主,而可以一舉一動按著聖靈的感動行事,一種新樣式,就是新生命新生活(比較6:4)。

我們信主後,都應該可以活出新生命的樣式,會每天讀經祈禱,會參加主日崇拜、上主日學、團契小組、祈禱會、在教會事奉等,我們會這樣,不是因為信主後,就要按教會的規定做足這些教規,去賺取救恩。我們參加各種聚會,每天讀經靈修是因為聖靈在我們心裏作工,人順服聖靈的感動可以活出新生命的樣式,與從前屬肉體的時候單憑自己的感覺和愛惡行事不同,因為服事主是我們的喜樂,不是宗教儀文,我們的生命改變,有聖靈的新樣服事主,不單在教會裏,而是無論在何時何地都活出這樣式︰讓神得榮耀和人得益處的新樣式。

【祈禱】
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羅6:4
聖靈啊,我要愛慕你,我要順服你,求你每天來更新我,每天流滿我,好叫我一舉一動都有新生命的樣式,榮耀主聖名,阿們。




13.《罪的奴僕, 義的奴僕》(羅6:15-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6:23)

羅馬教會的信徒都熟知奴隸是沒有自由的(奴僕原文是奴隸),因為當時社會上有大量奴隸,主人對他們甚至有生殺之權,可以不再作奴隸是無數人的夢想。[1]

A.
罪與義的奴僕。15-18
  A1
你要作誰的奴僕?15-16
  A2
你已是義的奴僕,17-18
B.
罪與義的工價。19-23
  B1
罪的工價就是死,19-21
  B2
義的工價是永生,22-23

你要作誰的奴僕?(15-16):
保羅在此再用了拉比的答問寫作手法,提出兩個問題,又作出了兩個回應。首先問的是信徒可以犯罪嗎?他的答案是斷乎不可,這是顯然易見的。然後是問信徒要作誰的奴僕?他提出了兩個選項,其一是作罪的奴僕,引向死亡;其二是作順命的奴僕,引向走義人的路。

你已是義的奴僕(17-18):
這裏說明,因為相信耶穌,雖然羅馬書的讀者從前都是罪的奴僕,但因為相信神的福音,他們已經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義的奴僕了。

罪的工價就是死(19-21):
19-23
節是這番講論的總結,第19節是作總結前的序言,說明按人的常理(common sense)作比方,信主前,他們是罪的奴隸(不潔不法的意涵),現今既然信主,就是義的奴隸,步向完全(成聖之路);接著的20-21節說明羅馬的基督徒現今都知道,照著從前那些羞恥的事,他們的結局只會是死;不是指肉身的死,而是與神隔絕的靈裏的死。

義的工價是永生(22-23):
現今當羅馬教會讀者讀這信時,他們已經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永生神的奴僕,他們的結局就是永生,不是沒有肉身死亡的生命,而是永遠與神連結的生命,這是一個超越肉身生死的關係。人信主前是罪的奴僕,結局就是死,但當他們從罪中得了釋放後,都成了神的奴僕,並且在生活中結出聖靈的果子(這裏所謂「成聖的果子」所指的,參加5:22-23),人的結局被反轉,不再是死亡而是永生(因信耶穌獲主賜的生命,參約3:16)。

為甚麼當人想作主人時,卻成了罪的奴僕?因為當人可以沒有規範下選擇做任何事時,他們就想自己成為神,亞當如是,挪亞時代的人如是,建巴別塔的人如是,人類歷史中無數的人都如是,因為當人的科技愈發達,知識愈豐富,便感覺自己能力加增,就愈不需要神,愈想自己可以成為神,這些人的結局是永遠與神分離,沒有盼望的死去。

保羅告訴我們,原來人生只有兩條路,若不選擇作神的奴隸(僕),便是作罪的奴僕,我們怎樣選呢?我們當然願意選擇作神的奴僕了,但作為神的奴僕,我們就要順從主人的帶領,完全的順服,不是選擇性地順服,我們願意如此順服嗎?

【祈禱】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
主啊,我要順服你,完全的順服,包括我的心思意念都要順服,每天跟隨你的腳蹤行,叫人從我身上看見你,阿們。


[1] 當時羅馬社會有三種人, 一是羅馬公民, 羅馬公民在社會上有尊貴身份, 但為數不多, 二是自由人, 這些人可以自由生活, 但沒有羅馬公民的權利, 三是奴隸, 在社會上人數最多, 羅馬軍隊攻佔一國以後, 戰敗國人民多成為奴隸, 失去自由



2025年9月4日 星期四

12.《與主同死, 與主同活》(羅6:1-14)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6:5)

在前一章的講論後,保羅在此說明與主同死的人可以與主同活的真理,開始時,他又用了猶太拉比的答問手法引出話題。論說的上半說明人的舊我要與主同死的事實,然後在下半則講論人的新我要與主同活的追求。

A. 舊我的與主同死。1-6
  A1 受洗歸入基督的死,1-3
  A2 復活形狀與主聯合4-6
B. 新我的與主同活。7-14
  B1 相信必與基督同活,7-10
  B2 能作我們的主,11-14

受洗歸入基督的死(1-3):
作者在這裏又再用了答問法引出討論話題,先問「信主的人若然仍在罪中可以叫恩典顯多嗎」,然後回答說:斷乎不可!,然後在第3節向讀者提問:你知不知道你的洗禮是叫你歸入耶穌基督的死?

復活形狀與主聯合(4-6):
本段是回答前述的第二個問題,讀者應該明白基督徒藉著洗禮與主耶穌一同埋葬的目的,就是叫受洗者一舉一動都有新生的樣式:人的舊我死去了,於是就可以不再作罪的奴僕,而是可以像耶穌一樣的生活,一樣的把聖經的真理活出來(約1:14

相信必與基督同活(7-10):
作者在本段說明人都受罪的轄制,唯有死了的人才可以脫離罪的鎖鍊,甚至耶穌未死的時候也受罪的轄制!(注意耶穌是完全的人這身份)。已經受洗的人就是表明他們是已經像基督一樣向罪死了,然後持續向神活著。這是甚麼意思?

能作我們的主(11-14):
這是有關信徒不應仍活在罪中的總結,注意「看」這個詞,提醒我們這一番講論是比喻說法,一個人不會因水禮真的而肉身死去,於是也沒有肉身復活發生,但在基督裏的人,卻真可以經歷在靈裏死去與復活。因信稱義的人都可以看見,看見自己的舊我死去,那是靈裏被罪捆綁的,看見我們可以在靈裏像基督的一樣復活。於是基督徒可以不被罪捆綁,可以有真自由,可以有新生命,有新生活。因為「罪必不能作你們的王,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救恩之下」(14

「我們的舊人已在死的樣式上與基督聯合」(5),這是每一個人在洗禮時做的公開見證,藉此宣告我們是與基督聯合的人,藉著洗禮,我們要向世界宣告我們的新人也要在復活的樣式上與基督聯合」(5下)這是甚麼道理?這是恩典的宣告,這是聖靈的大能,每一個人都可以藉著聖靈而活出一個把舊我反轉的生命,一個與基督聯合的生命。

【祈禱】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2:20
耶穌,我要愛慕你,傾倒我的生命,你是我唯一所求,讓我單單渴慕你,讓我走向你的身旁,貼近你,我渴慕尋求你,阿們。



2025年9月3日 星期三

11.《亞當和基督》(羅5:12-21)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5:19)

在一處地方有無上權威,施行管治的就是在那裏作王掌權的,誰在人的生命中作王掌權?「作王」在(
141721)中出現了四次,這詞談及一種勢力像土地上的王一樣對人的生命有絕對的操控權作王掌權。[1]

A.
亞當的犯罪,把罪帶給後人,12-14
B.
基督的恩賜,救恩賜給世人,15-17
C.
先亞當後基督,罪人得新生,18-21

亞當的犯罪,把罪帶給後人(12-14):
簡略說明了因信稱義在幾個方面的福後,作者在本段要用一個具體事例說明因信稱義的福:罪的咒詛可以藉著神的義得以解除。保羅首先從罪是怎樣進入世界說起,就是從亞犯了罪的事件說起。「罪」這勢力藉著死」,在人生命中掌權,就是聖經描述有關亞當犯罪後必定死這事實(參創2:17)。

基督的恩賜,救恩賜給世人15-17):
本來人確是在這困局中無能為力,然而,雖然「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15b),但既然「過犯不如恩賜」,於是藉著耶穌一人而來的恩賜,本來有罪的人有了出路,因為當人得著「因信稱義」的福(所謂「受洪恩又蒙賜之義的」意涵),困局可以被扭轉,不再讓死作王,而是可以在生命中讓主作王!

先亞當後基督,罪人得新生(18-21):
「如此說來」(18),按前面兩段的講論,人的生命因著亞當和基督所作的處於兩種張力中,兩所做的帶來截然不同的果效,前者是悖逆,後者是順服;悖逆的結果是罪,順服的結果是義。「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21),這個結論是顯而易見的。但是否所有人都會選擇後者去擺脫前者的咒詛呢?甚麼人會看見這樣的困局呢?

地土是無意識的,誰在其上作王掌權是沉默的,是無能為力的,誰爭奪得到那土地,誰就可以在其上作王掌權。人的生命不像土地,人有意識和有主動權,究竟誰在人的生命中作王掌權是與個人有關的,除了爭奪者外,人的選擇才是決定因素,究竟人是順服神的帶領還是悖逆是人的選擇,所以雖然基督已得勝死亡,但人若悖逆不順服,人就不可以領受這因信稱義的福,因為只有相信耶穌才會看見原來人在亞當犯罪帶來的困局中。

「信以致之」(believe and understand[2],人的困局只有在人相信耶穌以後才能被人完全明白和體悟,因為罪阻攔人領受聖靈,沒有聖靈的啟示,人空知道許多的理論,卻始終不能與上帝連合。理論上,今天每一個相信耶穌的人,都已經有聖靈內住,他們的生命有耶穌作王掌權了。撫心自問,耶穌今天真的在我們的生命中作王掌權了嗎?罪已經不能在我們的生命中作王掌權了嗎?

【祈禱】
保惠師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
聖靈啊,求你光照我,求你充滿我,叫我對付自己的罪,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一生服事你,敬拜你,榮耀主聖名,阿們。


[1] 「作王」在《新譯本》都譯作「掌權」, 這個字原意其實是「作王掌權」。

[2] 這是奧古思丁的偉大宣告, 也是中世紀神學家安瑟倫(Anselm)所教導的, 相信耶穌的人, 才會明白聖經的話, 也是現代保羅新觀的重點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