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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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13a),「應許」是承諾要做的事,由於不同的原因,人的應許往往不能實現,或因人的能力,對事物的取向,週遭的環境等,神的應許也會這樣嗎?我們都相信神的應許不會落空。
A. 因信稱義者必承受世界, 13-16
B. 仰望神應許算為他的義, 17-22
C. 算為他義也為門徒而寫, 23-25
B. 仰望神應許算為他的義, 17-22
C. 算為他義也為門徒而寫, 23-25
「必得承受世界」(13b), 第13節要告訴我們, 保羅要繼續用亞伯拉罕的故事解說「因信稱義」的另一個恩典--承受世界(這是創12:3提及地上萬族蒙福的意涵)。[1] 13-16節提醒我們, 這應許也是早於律法就有, 是藉相信而得的, 是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後裔的, 照前文的論證, 這應許「不但給那屬乎律法的, 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16下),
所以每一個因相信耶穌得稱為義的人都可以「承受世界」。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17上), 這裏的「死人復活」並非指耶穌從死裏復活, 「使無變為」也不是指神的創造, 其實兩者都是指向亞伯拉罕年老生子的事件,[2]
藉這事件, 亞伯拉罕成了多國的父。保羅接著用18-22節簡略說明亞伯拉罕年老生子的事件, 其中特別強調亞伯拉罕怎樣因信而成為多國的父, 即使將近百歲的時候, 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反倒是越來越堅固, 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所以才會有創15:6的「算為他的義」的說法。[3]
「算為他義」(23), 行文至此, 保羅指出, 因此創世記中的這話, 不是單為亞伯拉罕寫的, 而同時也為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 就是每一個因信耶穌得稱為義的人, 為甚麼這樣說呢?因為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25), 這是本章的結論。
「承受世界」的應許必然成就,不會落空,對於今天我們仍活在各種生活挑戰,甚至苦難中的人有甚麼意義?所謂承受世界者,就是使萬國得福, 就是讓世界伏在神的權柄之下,這原是神造人的目的(創1:28)。
既是這樣,目前的難處就不應動搖我們對神的信心,我們不應被面前的困境打倒,甚至被它轄制。神的應許很清楚,我們要承受世界, 不是被世界轄制!
因為有神稱我們為義, 我們就不灰心, 不喪志,不後退,按著神加給我們的力量,發揮這個管治的角色,喜樂地活出得勝的生命,使一切榮耀頌讚歸給神。
[2] 「叫死人復活」指的是撒拉已經斷了經而再懷孕, 「使無變為有」指亞伯本來百歲無子而得子以撒的事實。「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17下, 參創17:4), 這是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時的應許, 亞伯拉罕充其量只是以色列人的先祖, 是猶太人的父, 他怎可能成為多國的父?如果這應許只能歸給猶太人, 這應許就算是落空了, 所以「算為他的義」也應用於外邦人群體, 即世上每一個人。所以世上每一個人都可以藉著「神的福音」所顯明的,因相信耶穌而得著承受世界這美好的恩典。
[3] 作為立約的一方, 創世記15章報告了, 神會給亞伯拉罕後多如天上的星, 那是神的義; 而亞伯蘭所做的, 只是相信(15:6), 亞伯蘭的信是怎樣的呢?是照著所信的去做出來。於是保羅就寫上了4:19-21節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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