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4日 星期日

22.《律法的目標就是基督》(羅10:1-8)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10:4)

作者已經用前面1-8章多番講論因信稱義之說了,來到這裏他再次用這原則來講論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的得救安排。為何在第九章提及以色列人竟然會有不能得救之說?問題的關鍵在於究竟如何理解「義」這個字,因信稱義的「義」講的究竟是誰的義?

A.
真知識使人得救。1-4
  A1
得救要按真知識,1-2
  A2
神的義和人的義,3-4
B.
律法的義使人活,5-8
  B1
行律法者可活著,5
  B2
信基督有神的義,6-8

得救要按真知識(1-2):
「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1),保羅的心願是以色列人都可以得救,為甚麼他有這心願?猶太人都是神的選民,豈不都是必然得救嗎?不是的,保羅指出雖然他們向神都有熱心,可惜他們卻沒有真知識!那些熱心的以色列人都持守摩西律法啊,為什麼說他們不是按著真知識?

神的義和人的義(3-4):
為他們對「神的義」是無知的,他們追求的只是「自己的義」,所以沒有順服神的義。什麼是神的義和人的義?這實是前文1-8章所講論的主旨所在,簡言之,神與人立約,神有要做的義,人也有自己做的義。[1]所以保羅這裏要說明人的得救在乎神的義,自己的義是沒有功效的,因為「律法的目標就是基督」(中譯作「總結」的應理解作「目標」),舊約聖經(文中律法所指向的)的寫作目的,就是叫人知道並認識基督,所以只有相信耶穌的人才可以得稱為義,神差他兒子耶穌基督降世就是神做的義,就是保羅言說中的神的義,也只有靠這義(神的義),人才可以得救恩

行律法者可活著(5):
「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5保羅講論的「因信稱義」神學實源於舊約聖經的真理,於是他在5-8節引用了兩段經文說明這事實。先是第5節引用利18:5的教導,指出人若能遵守摩西律法就可以與神維持關係(所謂「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的意義。)活著(希臘文Zao的意義是關乎已經生在世上者的,他若持守律法,可以持續生活。

信基督有神的義(6-8):
保羅在此引了30:12-14的話,那裏講論神的誡命離百姓不遠,不在天上,也不在海外,而是在各人的生命裏(在你口中和心裏),這是猶太人熟知的經文,然而保羅卻在原來的三節經文中先後插入了「就是要領下基督來」(6、「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裏上來」(7,和「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8),說明聖經(神的話)都是以基督為目標,[2]會有那些言說的原因。猶太人從前的出生(出現)是源於神的揀選和人的相信(見羅9:25,何2:23,出9:5-6,創15:6等)。

律法的目標是基督,說明原來聖經(律法)雖然都是從耶和華上主的啟示而來,但卻是指向基督,所以若沒有耶穌基督的救恩成就和聖靈的給人的感動,人就不能真正明白上主的話,聖經(律法)只會變成一些規條。照樣,教會的不同傳統和風格都有其原因,但那些不是真理,我們要認定我們相信的是主耶穌基督,不是甚麼崇拜模式,甚麼宗派,甚麼牧師傳道,甚至不是基督教,我們信的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因此我們的信仰傳統或是敬拜模式最要緊的,必須是照著聖經的吩咐行,把人帶到耶穌面前。

【祈禱】
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西1:28
主啊,我要渴慕你,傾倒我的生命,用你的心為心,用你的眼目看世界,好叫人從我身上看見你的榮耀,得著神的義,阿們。


[1] 因為義其實就是立約雙方要做的事,做好約定的雙方各自的義。

[2] 那三段插語實是說明基督要從上來到人間(6下),基督要從死裏復活(7下),和現今人要傳這福音(8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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