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14:8) |
本著12:1-2提出的原則,保羅已經提出了三個勸勉和兩種態度了,在14:1-15:13的段落中,他要談論一個實際處境,是關於強者要怎樣對待弱者,14:1-12先提出一些基本原則,除了1-6節提及的不可輕看和論斷主的僕人外,7-12節再談及另外2原則。
A. 不為己而活。7-9
A1 不為自己死,7
A2 只為主而活,8-9
B. 不論斷弟兄。10-12
B1 不輕看弟兄,10
B2 人向神交帳,11-12
不為自己死(7):
為什麼第6節有 “吃與不吃都是為主”之說呢?於是保羅在第7節寫上:「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這語句把前文的講論提升到基督徒的使命的層次,既然人的生與死都是為了主,那麼吃與不吃就不足介意了。
只為主而活(8-9):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8),這一語句告訴信徒因著「因信稱義」而把舊我釘死在十架上後,他們都是為主而活了,所以最要緊的是他們都是屬主的人。
不輕看弟兄(10):
保羅在此又再用上拉比的問答式講論手法提出兩個問題:「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這兩個提問指責教會有人論斷那些信心軟弱者和輕看他們的不是,因為每一個人說到底都要在上帝的審判台前,所以他在此勸告眾人不應該再為那些事起爭論,或論斷別人,輕看別人。。
人向神交帳(11-12):
第11節是引用先知的話為第10節的講論作註腳,雖然保羅的言說與先知書的說法略有差異,顯然這是賽45:23的講論;[1]先知書強調萬國萬民都要去到神面前接受神的審判,所以保羅說因此各人都要為自己的事負責。比較「死後都有審判」(來9:27)。
在現今社會,因著人的經驗,學識,能力,更多時候是權力和地位,往往使人對事物有了既定看法,同一樣事情,出自不同人的手往往會得出不同的評價,人們也會有不一樣的反應,或會輕看,或會論斷,我們也對此習以為常了。在基督裏的信仰群體,因為是按聖靈的新樣,而不是按儀文的舊樣來服事主(7:6),既認定「萬膝都要向主跪拜,萬口都要承認耶穌是主」,我們可以超越人的驕傲,可以重視神所愛的每一個人,以至我們可以不輕看不論斷甚麼人,我們會看重每一個為主作工的人,而不會因事奉者的身份來決定我們的反應。因為我們今天活著不是為甚麼人或甚麼事而活,而是為主而活
【祈禱】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上帝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12:3)
主啊,求你叫我看自己和看別人都合乎你的旨意,叫批評和論斷離開我們的群體,叫我們順服聖靈引導彼此相愛,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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