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對他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你的災病痊愈了。」 (可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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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坐船又渡到那邊去…」(21),
在短暫的格拉森之旅後, 耶穌又坐船回到加利利湖的西岸了, 很可能是再次回到迦百農, 就是彼得和安得烈的家鄉。又有大群人聚集等待著耶穌, 為甚麼呢?
A. 睚魯求耶穌快去救垂危女兒, 21-24
B. 血漏婦人因摸耶穌得治, 25-29
B’ 耶穌找婦人為了要救她, 30-34
A’ 耶穌去睚魯家救活已死女兒, 25-43
「有一個管會堂的人,名叫睚魯…」(22), 原來這個睚魯的十二歲女兒重病垂危, 正等著耶穌回來去給他的女兒救治, 耶穌隨即應他要求和他同去。結果耶穌不負睚魯的期望, 救活了他的女兒。
不過在這事情上, 《馬可》又用上了三文治式的報告, 就是在耶穌去睚魯家中途, 有一個患了血漏病十二年的女人也想得到耶穌的醫治, 只是她不敢直接走到耶穌面前求治, 而只是盼望可以摸著耶穌的衣服就可以得治, 結果她如願以償, 不過, 耶穌既感受有能力從身上流出, 就叫摸他的人現身。
為甚麼耶穌要叫摸他的人現身呢?
他當時豈不是要趕去睚魯家救治重病女兒麼?[1]
既然摸他的人選擇在人群中做這事, 顯然就是不想人知道, 為甚麼耶穌要強人所難? 當那個女人恐懼戰兢, 來俯伏在耶穌跟前, 將實情全訴他(33)後, 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你的災病痊愈了」(34), 那婦人既已得康復, 耶穌這樣做, 既擔延救人之急, 又使那婦人難堪, 是多此一舉了嗎?
其實當耶穌這樣宣告時, 那婦人才真正得到醫治, 因為耶穌知道, 那婦人不單還需要那十二年的血漏得醫治, 她更需要得耶穌的拯救。除非勇敢的走到耶穌面前, 她才可以得新生命, 若她只滿足肉體得醫治, 她只能繼續躲藏在人群中生活。耶穌要她經歷生命的復興。第34節的「女兒,你的信救了你…」談及的「救」, 使她從此活出滿有平安的生命,
有神的國在心中的生命(1:15)。
歷世歷代許多人也因著不同的需要找耶穌, 不少人都因此得到幫助, 歡喜地離去, 然而這些人中不少只經歷了當下的問題得解決, 卻沒有與耶穌相遇, 沒有聽到耶穌對他說「你的信救了你」, 結果仍然活在他們的天地裏, 與耶穌擦身而過, 甚至因此去了教會, 甚至受了洗, 卻仍然沒有真正改變!
「不要怕,只要信!」(36), 這是耶穌當日對睚魯說的話, 很多人都怕面對耶穌, 都怕要改變, 怕要聽從耶穌的話生活,睚魯聽了這話, 就改變了, 他看見十二歲的女兒死而復活, 耶穌今天也對我們說這話, 我們也要改變, 我們也可以看見生命的改變, 誰要改變? 是你的弟兄姊妹嗎? 是你的家人嗎? 是你自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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