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日 星期日

第一天。《門徒得著能力》(徒1:8)


讀經:徒1:1-11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1:8)
為甚麼當主耶穌升天以前,他會對門徒說出了徒1:8的話?因為那時古以色列國已亡數百年,無數猶太人都盼望以色列國可以重新建立起來,當日跟從耶穌的門徒親眼見證了耶穌的事工,更經歷了耶穌的死與復活,他們確信耶穌就是應許中的基督,就是帶領以色列復興的那一位大衛子孫,所以當他們與復活的主經過了四十天後,他們就問:「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嗎?」(1:6)。然後主告訴他們「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1:7),再然後就說出了這一節的話。
這語句可看為是主給門徒重申大使命,就是門徒要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參太28:19-20),注意這裏提及的幾個地點,常被人理解為主的吩咐是叫人先做好本地的工作,然後就漸次擴展,從近處到遠處,最後才到遠方的地極去。其實如果我們明白這語句中譯作「和的希臘文連接詞有同時的意義,我們就知道主的心意是叫門徒無論到那裏去都要作門徒,為主作見證,使人作門徒。

【默想】
主的吩咐是每一個信主的人都要為主作見證。使人作門徒的職事不單只屬於當日的十二門徒主的話清楚說明每一個因著門徒的見證而信主的人,都是主耶穌的門徒。當日的門徒開始時還沒有能力,但當十天過去了五旬節那日來臨時,他們果然領受了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見徒2:1-4),他們就都得著能力為主作見證了。今天我們是否都願意為主作見證是否相信我們都已經得著聖靈賜下的能力?

【我的領受與回應】

原因
願意為主作見證
事件:

不願意為主作見證
事件:


有能力為主作見證
事件:


沒有能力作見證
事件:


【禱告事項】
1. 為香港祈禱,求主帶領香港政府在政經多變的日子有效管治;與中國大陸的關係有更多互信,讓更多香港人認識耶穌是主。
2. 為教會禱告,求主帶領我們更多認識聖靈的教導,更多順服聖靈的指引,好叫教會藉聖靈賜下的合一,齊心合意,興旺福音。
3. 為自己祈禱,求主給我一顆順服的心,給我一個順服的靈,像主耶穌順服天父一樣,藉著聖靈賜的能力,隨處為主作見證。










【祈禱】為領受聖靈的能力隨處作主見證祈禱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2:21)
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1:8)

我們天上的父,感謝你的恩典,帶領我從今天開始,參加這一次四十天的禁食默想操練之旅,求主叫我在這四十天中更多認識作主門徒的意義,藉著聖經話語的提醒,聖靈的感動,與及這四十天的經歷,叫我更知道要謙卑尋求你的心意,更多順服聖靈的感動,好叫我更多得著從上而來的能力,可以在教會有美好的見證,可以在家中有美好的見證,在學校/職場有美好的見證。
主啊,求你幫助我,無論去到甚麼地方,都可以看見你的奇妙作為,歸榮耀給你,讓人可以從我所講的話,所做的事,聽到福音,更多認識主耶穌,奉靠主耶穌的名祈禱,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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