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辭別他們,說:「神若許我,我還要回到你們這裡」;於是開船離了以弗所。(徒18:21) |
「到迦流作亞該亞方伯的時候」(12),雖然多方攻擊,哥林多教會卻茁壯成長,猶太人看準當時羅馬王帝新委任的省長迦流上任的時機,強行把保羅捉住,拉到省長的公堂上去控告他,顯然他們想趁這省長新到,不知當地政事之際,要砌詞控告保羅。大概他們知道保羅的羅馬公民身份,不能私下用刑,而必須訴諸公堂。
A. 省長公平處理猶太人控訴,12-17
B. 回耶路撒冷去。18-23
B1 在哥林多又住了多日,18-20
B2 許願回耶路撒冷獻祭,21-23
省長公平處理猶太人控訴 (12-17):「這個人勸人不按著律法敬拜神」(13),猶太人捉拿了保羅去見迦流,然後在公堂上如此控告他。攻擊保羅的猶太人或許以為這新省長定會按這控訴判保羅有罪。顯然這些猶太人與當地權貴已有密契,或是用金錢或某些利益作誘因,料定省長會嚴刑對待保羅,出乎他們意料之外,迦流卻不為他們提供的利益所動,倒反以不管宗教事務為由,把眾猶太人趕出公堂,甚至那些猶太人在堂前揪住所提尼毒打,迦流也都不管,猶太人只得放了保羅,然後散去。
在哥林多又住了多日 (18-20):「保羅又住了多日…」(18),經此打擊後,保羅意識到該是時候離開哥林多了,不過他還是在哥林多住了多日才起行,因為他要等許願的日期滿足,所以在港口堅革哩剪了頭髮後就與百基拉和亞居拉辭別眾人取道以弗所往耶路撒冷去。[1]
許願回耶路撒冷獻祭 (21-23):「神若許我,我還要到你們這裏」(21),這是保羅短暫訪問以弗所,離開時候說的話。那時他走進那裏的會堂傳福音,那裏的人都十分歡喜,想要保羅多住些日子,但為了那許願的事,他必須要趕去耶路撒冷,所以不得已,他馬上就要離開了。事實上,去以弗所傳福音本來就是這一次旅程的原本計劃(參16:6),只因那馬其頓的呼聲,才會遲了逾兩年才到訪以弗所。第22節報告保羅在耶路撒冷獻祭以後,只簡單與耶路撒冷教會中人問安就離開了,然後又回到敘利亞的安提阿去,保羅的第二次宣教旅程至此結束了。保羅回到安提阿後不久,他又出發上路去了,開展第三次的宣教之旅。像第二次旅程一樣,仍然是走陸路(參15:41),因為這樣他可以途經各處教會堅固眾門徒。不過,前次他是經過敘利亞和基利家,而這一次卻是「挨次經過加拉太和弗呂家地方」。為甚麼保羅才在外面走了近有兩三年的時間,卻只在敘利亞的「住了些日子」,就又再急急起行?
「神若許我,我還要回到你們這裡」(21),因為他要去傳耶穌的福音,因為他要去堅固眾門徒,因為他要趕去以弗所,因為他曾經對那裏的人如此說過,即使如此行,他要面對新的挑戰,要遠走他方。今天,神也許可我們做甚麼事?我們會怎樣回應?
【約9:4】耶穌說:「趁著白日,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 【禱告】。主啊,感謝你在這城裏揀選了許多的百姓,求你叫我不因為目前的局勢而害怕,我要繼續傳講你的話,阿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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