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隻羊羔,或是一隻山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利5:6) |
5:1-13是贖罪祭的進一步說明, 包括例子, 和講述若用雀鳥甚至麵粉作贖罪祭的安排。
A., 得罪神要獻祭。1-6
A1 得罪神四事例, 1-4
A2 冒失發誓的罪, 5-6
B. 獻別的祭牲。7-13
B1
獻雀鳥的祭, 7-10
B2 獻麵粉的祭, 11-13
得罪神贖罪 (1-6):1-4節列出了四種事例說明要獻贖罪的例子, 都是誤犯罪過的例子, 其一是作見證的人, 沒有把所看見和所聽到的說出來; 其二是「摸了不潔的物」, 其三是「摸了污穢之物」(3), 其四是隨意發誓, 卻沒有按誓言而行。這四種情況發生了, 當人知道了, 就都要獻上贖罪祭才可以繼續日常生活。
獻雀鳥的祭, (5-10):「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7), 贖罪祭是以色列人最重要的獻祭, 然而對於不少平民百姓, 獻上一隻羊羔作祭牲實在負擔不了, 因此原故, 神在這裏告訴百姓可以用兩雀鳥取代, 第一隻要把其中的血彈在壇的旁邊, 並把剩下的血流在壇的腳那裏,[1]
至於第二隻則是獻作燔祭, 即是把鳥燒在壇上(按1:14-17的做法)。
獻麵粉的祭, (11-13):如果犯罪者沒有錢預備兩隻斑鳩, 則可以用麵粉代替, 他們可以拿來一公斤的麵粉獻祭(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為贖罪祭)。像獻素祭一樣, 但卻與素祭不同, 不能加上油和乳香。獻的時候,
由祭司用手取出一把, 像獻素祭一樣燒在壇上, 獻祭以後的剩下的麵粉則歸祭司(像獻素祭以後安排一樣, 見2:3)。這樣窮苦百姓也可以藉獻贖罪祭使誤犯的罪得赦。
「誤犯了罪,…」(4:2, 13, 22,
27), 甚麼算是誤犯了罪呢?這裏列舉的四個例子, 兩個是和起誓有關(1, 4), 另外兩個則與觸摸東西有關(摸不潔和污穢, 2, 3); 言語中輕率地談到跟從神實際卻沒有是罪, 只是觸摸過不潔或污穢的事是罪, 這些事例提醒我們既要全心相信主跟從神的話語行, 更要遠離一切的惡行, 連心思都不能有歪念, 若有這樣的事, 我們就要在神面前認罪, 尋求神的赦罪之恩。求主保守我們, 遠離惡事惡行, 惡念惡人, 阿們。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 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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