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

《行在光中, 愛的團契》(約壹1:1-2:2)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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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生活在一世紀末的基督徒, 為了相信耶穌而受逼迫, 甚至殉道, 另外為了適應時代挑戰, 許多人雖然口說相信耶穌, 實質上已經遠離耶穌的教導,[1] 約翰書信就是要提醒讀者們相信耶穌不是接受甚麼教規, 而是讓耶穌的話語來翻轉他們的生命, 那是生命之道(1:1-2), 是與神相交的真實體驗(1:3), 為了讓相信耶穌的人生命有喜樂(1:4)

A.
生命之道, 喜樂的充足, 1-4
B.
神就是光, 彼此的相交, 5-7
C.
基督恩典, 成就挽回祭, 1:8-2:2

為了鼓勵讀者因相信耶穌有喜樂固然是約翰壹書的成書目的, 但是約翰壹書告訴讀者, 跟讀者分享生命之道, 原來是為了讓寫信人喜樂充足。[2]

許多基督徒信主以後都沒有喜樂, 常常埋怨教會有大大小小問題, 批評弟兄姊妹沒有愛心, 這也是第一世紀信徒的實況, 約翰壹書告訴讀者, 原來人的喜樂可以滿足, 不在於認識生命之道有多少, 而在於活出這種生命有多少, 不在於聽了多少的教導, 而在於和其他人分享有多少, 原來生命之道之所以讓人喜樂滿足, 秘訣是在於分享, 跟其他人分享才可以叫喜樂可以滿足。[3]

為甚麼認罪的人, 他們的罪必得赦免? 人真的做錯事後, 只要認罪就得赦免嗎? 這豈不太便宜了他們嗎?

這裏無意指向所有犯罪的人都可以通過認罪得赦免,[4] 而是特別談及那些已經相信耶穌的人, 因為神是光(1:5), 每一個行在光中的人, 都可以因著耶穌的血使罪得赦免(1:7), 因為耶穌的死成就了挽回祭(2:1-2)

約翰壹書為甚麼要重提這些教義的論題? 因為他想要鼓勵信徒彼此相交, 而彼此相交的起點就是認罪, 而行在光中的人必然能看見人的罪, 特別是自己的罪, 歷代的復復興運動都是由彼此認罪開始。

人若認自己的罪, 這個人的生命才可以被復興起來, 信耶穌的人就是從這樣的一個認信入門, 然而, 約翰壹書的收信者是一群已相信耶穌的信徒啊, 是的, 因為承認自己的罪的人, 不是只限於那些未信主的人, 而更是那些已經信主的人, 否則生命之道, 神是光, 彼此相交,… 挽回祭等只是一大堆無意義的名詞, 信徒愈是熟悉這些詞語, 愈是自欺欺人而已!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約壹4:7-8)



[1] 這種背景在約翰福音和啟示錄裏面清楚可見, 這也是約翰書信的背景, 雖然在這些書信裏不是那麼明顯, 但必需要曉得讀者當前情況, 才能明白這三卷書信的主旨和重點信息所在。
[2]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1:4)。」中的「你們」原文應該是「我們」。(參和合本修版)
[3] 今天, 我們也在等著別人來幫我們了解這生命之道, 還是幫助別人認識這生命之道?
[4] 這是約翰神學, 廣義來說, 每一個相信耶穌的人, 只要承認自己是罪人, 就可以得生命,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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