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路18:17)
|
在上耶路撒冷的路上, 在第十七章報告過耶穌講論有關神的國何時何處降臨後, 路加福音接著在第十八章報告了耶穌講的兩個比喻, 然後報告耶穌為嬰孩祝福的事, 三段報告有甚麼相關嗎?
A. 寡婦堅持的比喻, 1-8
B. 兩個禱告的比喻, 9-14
C. 耶穌為嬰孩祝福, 15-17
寡婦堅持的比喻 (1-8):1-5節是比喻的內容, 故事提及一個寡婦成功爭取叫一個不懼怕神, 也不尊重世人的官幫忙伸冤的事。這比喻就是叫人若能像那寡婦一樣迫切禱告, 就可以搖動神的手嗎?不少人都有這樣的觀點。[1]然而, 若我們明白耶穌在11:1-13教導主禱文時也曾用過類似的比喻時, 就知道比喻的焦點不是那方法, 而是認清楚我們禱告的對像是天父上帝, 而非那不義的官, 所以若然我們求, 天父就會聽(參11:9-10)。並且會快快的聽。所以耶穌接著說:「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豈會延遲不給他們伸冤嗎?我告訴你們,他很快就要給他們伸冤」(7-8上, 和修本), 耶穌的話清楚指出那時候的選民並沒有晝夜向主呼求, 為甚麼呢? 因為他們對神沒有信心!「人子來的時候, 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信德」就是信心(faith), 耶穌這話清楚指出那時人們對神沒有信心,[2] 對他也沒有信心, 相信他就是基督這身份的人甚少! 耶穌講這比喻, 目的是說明信心的禱告可以讓人當下經歷神國的美好。
兩個禱告的比喻 (9-14):故事中兩個去聖殿的人都站著禱告。法利賽人滔滔不絕地誇讚自己, 並且在祈禱中批評稅吏。稅吏承認自己的罪, 懇求神的恩慈憐憫臨到他。為甚麼耶穌說稅吏回家去, 比法利賽人算為義呢? 是驕傲和謙卑的差異嗎? 確是這樣, 但路加更要指出, 法利賽人的那種所謂祈禱, 根本不是祈禱, 他只是向神祈禱為名, 藐視稅吏為實, 而稅吏卻是向神作出認罪祈禱。注意耶穌講這比喻開始明言這是為了「向那仗著自己是義人, 藐視別人的」(9)而講的, 並且耶穌在結束時說:「這人回家去, 比那人倒算為義」。開始和結束都提醒我們這比喻是以「神國的義」為重點。[3]
神的國, 是相信神的應許的人進去的, 即使只有微小的信心, 但人若能照著應許呼求, 罪可以得赦, 可以算為義, 可以經驗神國的來臨。
神的國, 是那些被神稱為義的人進去的, 即使犯過罪, 但誠懇的向神認罪, 呼求神的施恩憐憫,
可以算為義, 可以享受神國的來臨。
耶穌為嬰孩祝福 (15-17):耶穌在15-17節的小故事裏叫人把小孩子帶到他跟前, 並指出人若能有像小孩子的單純信心, 就可以承受神的國。路加其實要用這小故事對前述兩段談論祈禱的比喻作總結。藉此說明人常常禱告不灰心者, 必得天父的施恩憐憫。[4]
「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17)。我們有沒有常常禱告不灰心, 有沒有常常認罪悔改?
若我們有像小孩子的心, 我們必能承受神的國, 哈利路亞。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路18:17) |
[1] 因為講說故事後, 耶穌叫人留意那不義之官的話, 他講這比喻就是為了叫人學像那婦人一樣鍥而不捨向神哀求, 就可以有神為自己伸冤嗎?
[2] 「要叫人常常禱告, 不可灰心」(1下), 注開始時的這話無意叫人學像寡婦那樣強迫那官的方式祈禱, 而是指出當日的因為對神沒信心而不常祈禱。
[3] 故事中兩個人都沒有在聖殿中尋求稱義, 不過前者在神面前自以為義,
所以他沒有求; 後者也不求神稱他為義, 而是求神的慈悲憐憫。結果那自以為義的, 實為不義; 尋求憐憫的, 卻可算為義。
[4] 「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16), 即使人犯過錯,
即使離了家, 當他想到天父的開恩和憐憫,
然後回家去,
他必會像浪子回家比喻中那小兒子一樣蒙天父的憐憫。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