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金環扔在火中,這牛犢便出來了。(出32:24) |
金牛犢事件隨著金牛燒毁而結束了嗎?沒有!偶像雖已被毁,但拜偶像的人該怎樣處置?
A. 問拜金牛犢原因, 21-24
B. 利未人殺三千人, 25-29
C. 摩西為百姓代求, 30-35
「這人民向你做了甚麼,你竟使他們陷在大罪裡呢?」(21)。摩西向亞倫質問這事, 亞倫在22-24節的回應是, 他只是為勢所迫, 聽從百姓, 顯然亞倫這種措詞是要把拜金牛犢的責任推掉。但亞倫能推掉這責任嗎?不!這是「人民放肆原來是亞倫縱容他們」(25)要告訴我們的事實。
「凡是屬耶和華的,都可以到我這裡來…」(26),摩西既了解事情始末,就作出這呼籲, 結果所有利未的子孫都到他那裡聚集,最後有3千人被殺,執行刑罰的是利未人[1],為何只有利未人回應?可能因為摩西本身也是利未人, 但更可能是因為他們認定自己是屬於耶和華的。怎樣從60萬人中區分3千人?這些人就是始作俑者、提出要亞倫做神像的人嗎(32:l)?也許是,但帶領百姓拜金牛犢的亞倫為何可以倖免?就是因他把責任推掉嗎?
「到了第二天…」(30), 金牛犢事件隨著3千人被殺便了結嗎?沒有!於是摩西第二天回到耶和華那裡,求神赦免以民的罪,摩西提出願以自己代替人民從神的冊上塗抹掉[2],神答應摩西的請求嗎?摩西可以代替人民贖罪嗎(32:30、32)?
究竟誰要為金牛犢事件負責?就只是那3千個被殺的人嗎?豈不是全體人民都參與其事嗎(3)?豈不是亞倫帶領他們行這事嗎(4-5)?豈不是摩西指派亞倫管理人民嗎(24:14)?是的,所有這些人都脫不了關係,但為甚麼只有那3千人被殺?
其實問題不在於誰之過,問題在於誰願意悔過,當摩西回來怒碎法版後,所有的人都該知道這樣做是違反神的律例典章[3],所以當摩西呼籲「凡是屬耶和華的,都可以到我這裡來」時,是呼籲那些願意悔改,又願意選擇作屬耶和華的人。利未人的行動(包括亞倫)嚴正宣告他們是屬於耶和華的,於是他們馬上被委任把那些仍不悔罪的人殺掉[4]。
就這樣,這群同樣拜了金牛犢的利未人,包括亞倫,非單沒有被殺,且被選作歸耶和華為聖的用人。因為他們的罪得赦了。[5]不過,若然他們再犯罪,神仍然要追討他們的罪。「在我追討的日子,我必追討他們的罪。」(32:34下)!所以本章結束時, 神這樣鄭重的訓示他們。
為甚麼從前的利未人和亞倫,可以作聖潔的子民,作祭司的職份?因為他們選擇了認罪悔改;今天我們要這樣選擇嗎?靠著主耶穌的寶血,今天我們只要承認自己的罪,悔改跟從神,可以得新生,這是主的應許,來吧,來承認自己的罪,不要再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
我把金環扔在火中,這牛犢便出來了。(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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