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8日 星期六

49. 《他比我更有義》(創38:1-30)

猶大承認說:「他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他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大不再與他同寢了。(38:26)

「那時, 猶大離開他弟兄下去(1),[1] 本章基本上與正在敘述中的約瑟故事沒有關係, 只是報告了猶大的事蹟, 像是突然出現的插曲, 實質是創世記故事發展的重要說明
A. 猶大的大小兒子死, 1-11
   B. 他瑪的扮妓女, 12-18
   B’ 他瑪的更有義, 19-26
A’ 猶大的雙生子出生, 27-30

猶大在那裡看見一個迦南人名叫書亞的女兒,就娶他為妻(2), 從這裏開始, 亞伯拉罕的後人不再像以撒和雅各那樣重返故鄉尋找他拉家族後人的女子為妻(即利百加、利亞和拉結等)[2], 而在迦南當地娶妻生子, 後來猶大也為他的長子娶迦南女子他瑪為妻, 可是媳婦他瑪未有所出前猶大的長子就死了, 於是為了為長子留後, 猶大的次子也娶他瑪為妻, 可惜猶大的次子也在他瑪未有所出前就死去, 按同樣規矩, 猶大應該安排小兒子娶他瑪為妻, 但兩個兒子都死了, 猶大擔心小兒子遭遇相同, 所以即使後來第三子長大, 仍是沒有安排他娶他瑪為妻。

「過了許久(12), 很久以後, 當猶大的妻子死了, 為了散心, 就去了亭拿找朋友, 在路上遇到一個妓女, 因身上無錢付肉金, 就給那妓女留下了自己的印帶子和杖做抵押, 打算之後付錢將之贖回, 他不知道這妓女實是他瑪!

瑪起來走了(19), 直到猶大聽說她瑪有了孕, 判定他瑪犯了淫亂之罪, 甚至要把他瑪燒死, 才發現在亭拿與他同寢的妓女是他瑪, 而自己竟然是他瑪胎兒的父親時, 猶大就說出:「他比我更有義」, 為甚麼他這樣說?

這種為長子留後的安排, 後來在摩西為以色列人定下的律法中有明文規定, 這是作弟弟的當盡之義, 為了保留兄長的產業, 不致落入他人的手, 見申25:5-10。他瑪為此守寡, 等待猶大的第三子娶她, 是為盡了她的義, 但猶大卻無視兒子無後則為不義, 他瑪把握了猶大去亭拿的機會, 扮作妓女為要揭發猶大沒有履行應盡的義。[3]

給他起名叫法勒斯。(29), 這個猶大從他瑪氏所生子的兒子後來繼承了猶大的長子位份(1:13), 大衛就是他的後裔。如果我們只聚焦猶大嫖娼的錯, 他瑪扮妓女的罪, 會很容易錯過這故事的重要意義, 就是救恩歷史的延續[4]

他比我更有義。這是一個偉大的宣告, 是猶大公開承認自己的罪。救恩從猶大而出, 猶大比眾弟兄更尊貴(代上4:9, 雅比斯的禱告), 並非因為他比眾弟兄更有義, 而是他勇於承認自己的錯。今天我們也有甚麼過犯, 身上有甚麼罪嗎神揀選我們承傳救恩, 不是因為我們比誰做得更好, 而只因為我們願意承認自己的罪。

上帝愛世人, 甚至將他的獨生子給他們, 叫一切信他的, 不至滅亡, 反得永生。(3:16)





[1] 「那時」這時間片語說明本章的故事發生在約瑟被賣以後, 雅各一家下埃及以前, 按約瑟在監中逾兩年後才被酒政記起, 及其後七個豐年和七個荒年等的報告, 「那時」所經過的時間約有二十年或更長。畢竟, 猶大的三個兒都已長大娶妻, 最後他瑪生雙生子等事, 不可在短時間內發生。
[2] 注意, 回哈蘭娶妻之舉非神的吩咐, 是亞伯拉罕和以撒自己的決定, 他們這樣的決定當然很大程度上考慮迦南人的異教信仰, 但也許經過二十年的哈蘭生活, 雅各深知他們家族的信仰已褪色, 就連拉結都不信靠耶和華, 這樣與娶迦南女子為妻無異。
[3] 他瑪扮作妓女當然是不應該, 猶大要因行淫罪捉拿她是合理的, 所以說他瑪比他「更有義」, 指的是他瑪願意為丈夫留後的義, 與猶大無視兒子無後的不義。
[4] 注意一, 因為流便與雅各的妄辟拉同寢, 西緬和利未在殺了示劍的男丁, 長子的名份已經由猶大繼承(49:8)。注意二, 從約瑟被賣到雅各一家下埃及在其後的不到二十年間發生, 而猶大娶妻生三子, 到法勒斯出生最少也要有二十年的時間, 這些事件大概與約瑟的故事差不多同時代發生。「他比我更有義」, 正好作為約瑟和他的哥哥們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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